電動代步工具多樣化 相關法規民眾霧煞煞

記者 林劭錡/採訪報導

因應科技的蓬勃發展,電動代步工具如: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等產品逐漸成為人民的新選項,但在法規尚未齊全的情況下,若發生意外究竟是誰對誰錯,而民眾又該如何去判斷呢?如何在享受便捷交通的同時,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安全呢?

科技發展迅速 電動代步工具滿街跑

現今許多電動代步工具紛紛經由各種管道進入消費市場,台灣的電動自行車產業在外銷上也屢獲佳績。根據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資料顯示,台灣電動自行車2020年1月至12月的出口量較2019年的同期多出17.99%,出口總金額也高出了14.38%,足見台灣電動自行車的成功,但在數量提高的同時也引出各種新興代步工具是否安全的疑慮。

近年台灣電動自行車出口數量上升,顯見台灣在這塊產業上的成功。資料來源/台灣自行車輸出業同業公會、製圖/洪勝鴻

大部分的民眾對於電動自行車法規仍然不清楚,造成不少的交通混亂問題,中山一分局所長楊坤龍表示,電動自行車比照自行車可以行駛在慢車道上,如有違規也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72至76條等相關規定取締。由此可見,電動自行車的取締標準與一般慢車無異,民眾在騎乘電動自行車的時候,仍須多加注意。

根據警政署統計,近年台灣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在自行車車禍中肇事件數比例逐年上升,電動自行車肇事件數比例從104年開始的13.33%增加到108年的29.71%。而這個情況不只發生在台灣,美國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CSF)醫學院針對電動滑板車所帶來的生命健康危險分析,指出2014至2018年間,電動滑板車的受傷案例增加了222%,就醫人數更是增加365%之多。

民眾詹詩涵表示雖然電動自行車給她帶來十足的便捷性,但相對大眾在不熟悉法規的情況下,仍然會造成交通紛亂。因此,享受便利之餘,也要配合法規在道路上行駛,避免造成道路混亂,安全問題是目前首要考慮的目標。

新法規上路 7月起電動自行車要領牌

交通部及國內業者研商制定的電動自行車掛牌證,預計在今年七月實施,屆時新車須至監理站領牌,並符合送檢和外型符合規定才能合格領牌;而先前所購買的電動自行車要在一至兩年內領牌,否則將無法合法上路。對此,民眾王鴻文表示在購入電動自行車之前應該進行謹慎選擇,避免購入到不合格之車型,購買之前的選擇,可以減少後續的麻煩。

電動代步車的便利,受民眾的熱愛。攝影/林劭錡

部分的電動自行車瓦數較高,最高時速高達70公里,起步的速度甚至可能高於一般機車,電動自行車行駛在人行道上時,易增加事故發生。對此,電動代步車業者葉明翰表示,電動自行車若有了車牌和新法規,就能大幅降低違規造成的交通問題,大大提升使用者的保障和行人的安全,並可以快速合法的上路;因此,大眾享受電動代步車類商品,帶給生活便捷性的同時,也能解決電動自行車造成的交通混亂,以及缺乏完整法規管制的問題,提升安全用路的品質。

業主提醒外 安全保障最重要

楊坤龍表示,民眾在選購電動自行車等產品時,除了對於法規的基本了解外,需向廠商取得完整的商品資訊,同時還要備齊安全帽等安全物品,保障自己和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尤其大部分民眾對於電動代步車的認知多為簡單便捷,但實質上對於是否能合法上路未有明確的認知,可能會造成混亂的交通問題,政府還須多加推廣及宣導此交通工具的規範。對電動自行車進行詳細規範和管制,為其設立新法規,來解決交通亂象,保障使用者及他他用路人的道路安全。

最後葉明翰也呼籲,享受舒適便捷的交通時保護安全,最重要的是可以讓大眾合法的使用這項便利性滿分的交通工具。

騎乘電動代步車也需配戴安全帽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攝影/林劭錡

電動自行車vs滑板車 規範方面大不同

隨著科技的日新月異,電動自行車、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等許多電動代步工具推陳出新,看似都是民眾用來代步的新選擇,但在目前法規方面卻有大大的不同,民眾在選擇這些商品的同時,也要注意自己的用途與需求合不合適以及是否符合法規。

各項電動代步工具的區別,與行駛道路的規範。製圖/游育澤

在這便利的世代之中,有著多元的交通工具選擇,而民眾會選擇電動代步車主要是因為方便性,能夠節省走路的時間。電動自行車騎士蔡佳怡表示,對於電動代步車的法規並無特別去了解,是在購買產品以後才得知,目前政府對於電動代步車的規範還未有完善的規定及合法上路的規範。

電動自行車業者葉明翰表示,電動滑板車相較於其他類型的電動代步工具,最容易被大眾選擇,一般民眾只要會騎乘腳踏車,在電動滑板車的使用上基本完全沒有問題,而其他的電動代步產品則要花費額外的時間去學習及適應。

電動代步車種類繁多可供民眾需求進行挑選。攝影/林劭錡

代步工具路權難定 取締不完的交通問題

由於目前民眾對於電動自行車法規訂定的規範未有清楚地理解與認知,因應意外件數不停攀升,交通部擬定今年7月後,在現行法規中原本比照一般自行車的電動自行車將需須根據規範掛牌,但根據交通統計查詢網上的資料顯示,攀升意外的其實不只是電動自行車,一般自行車的意外數量也在連年升高

對此,楊坤龍表示,電動自行車比照自行車行駛在道路最右邊的車道,處罰的方式也是依照交通安全處罰條例去懲處,建議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時,配戴安全帽避免與行人的交織,得以確保自己和行人的道路安全。

另外,若民眾騎乘電動自行車飲酒,我國《刑法》第185條之3不能安全駕駛罰責,「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於酒後騎乘「電動」腳踏車,乃以電力作為推力之交通工具,並非一般腳踏車(人力作為動力),因此,屬於本條所稱動力交通工具,會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偵辦。應遵守法規以避免交通意外的發生,創造一個穩妥安全的交通環境,給自己與他人生命安全的保障。

依據交通統計查詢網的資料顯示,107年時全國道路交通事故中,自行車騎士事故發生後30日內的死亡數量為211人,於109年則增加為245人;受傷人數則是從107年的16,940人增加到109年20,030人,隨著事故率的增加,這項交通安全問題需被重視。

近年台灣自行車車禍死傷人數節節上升。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查詢網、製圖/洪勝鴻

近年各式電動載具成為民眾熱愛的代步車,但無論任何交通工具都須依照通法規,若不遵守交通規則將會影響用路人的安全。然而,自行車與電動代步車尚未列管以及發放車牌,因此,易增加警方取締上的困難。最後楊坤龍表示,還是要提醒民眾注意用路的規範,避免受罰的同時,也能保障自我及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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