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又齊、黃瑛琦/採訪報導
在求職的過程中,外貌時常成為雇主考量的要件之一,而忽略了求職者的專業技能,許多求職者因此面臨失去面試機會的窘境,長期以來更使身心障礙及顏面損傷者求職不易。
根據衛生福利部在民國105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摘要分析中顯示,將近40%的身心障礙就業者求職時曾遭遇不平等待遇之情形,其中顏面損傷者求職碰壁比其他身心障礙者嚴重,高達42%。雖然每個顏損者顏面損傷程度不同,但在不影響其工作能力的情況下,他們卻時常因外貌遭到就業歧視。
身心障礙者求職時遭到不平等對待的比例(單位:%)。資料來源/衛福部、製圖/嚴鈺雯
許多顏損求職者在投遞履歷時就遭公司淘汰,甚至在收到面試通知後到達現場,卻被告知沒有職缺或是以已經找到合適人選的理由拒絕,讓他們時常面臨來自雇主歧視及自我懷疑的雙重壓力。
目前就讀交大應用藝術所的郭采瑀,九歲時因薰香精油閃燃導致全身80%面積灼傷和吸入性灼傷而顏面受損。在求職的過程中,郭采瑀曾因顏面損傷而遭雇主回絕,因此她認為,在相同的競爭條件下,若雇主單就外貌而忽略工作能力,是極為可惜的,不僅流失人才,甚至可能使求職者產生自我懷疑,並陷入社會以貌取人的迷思裡。
有鑑於此,致力於協助顏損及燒傷者建立良好生活品質及自我健康價值的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近年開始推動臉部平權運動(Face Equality),希望能打造一個不以貌取人的友善環境和尊重包容的社會氛圍。
陽光基金會倡導組經理莊麗真提到,臉部平權的觀念由英國Changing Faces基金會首先提倡,由於近年台灣社會在民主及人權意識逐漸抬頭,陽光基金會因此於民國100年開始響應,打破以往「關懷接納」的軟性訴求,開始推動臉部平權。
莊麗真認為,雖然臉部平權是以顏損者的權益為出發點,但不論是否顏面損傷,許多人在社會上都曾有因外表而不被接納,甚至被嘲笑的經驗,因此臉部平權實質上是所有人都應該擁有的基本人權。陽光基金會透過各式宣傳及體驗活動,讓社會大眾更了解且尊重顏損者處境,更呼籲各地政府以實際行動落實臉部平權。
臉部平權運動推行至今,各地政府陸續響應。台南市政府於4月15日宣布成為臺灣第一個推動「履歷不貼照」的城市,未來市府招考約聘僱人員時,履歷上將不提供照片欄位,並鼓勵更多企業加入,用實際行動支持「看見獨特,尊重差異」的臉部平權精神。
對此,台南市勞工局就業促進科科長沈淑敏說明,履歷不貼照是落實臉部平權的一項具體措施,目的是為了改變企業以貌取人的就業歧視,強調求職者工作能力及經歷,並獲得多一次的機會,希望藉此打造一個更有善的社會環境。
履歷不貼照無疑是給了求職者一個新希望,郭采瑀認為,如此一來雇主就能將焦點從外貌轉移到應徵者的工作能力及經歷,求職者將不會因外在因素而在投履歷時有所顧慮,等於是給雙方多一次溝通認識的機會,也促進求職者的工作權益。
另外,她也提到,落實臉部平權最關鍵的要點是從教育面做起,因此呼籲政府主動積極地投入,對社會大眾宣導多元的社會,讓大家意識到應該要學習尊重與自己不同的族群,才能建立一個人人都能自在生活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