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宮堅決收回土地 不遷托兒所 市公所恐挨告 – 1880期

新店市太平宮要求於民國九十七年收回新店市立托兒所太平分所所在土地,但新店市公所有意拖延,不願遷移,市公所可能會惹上官司。
太平宮於民國六十九年借土地給市公所,作為設立托兒所之用,但近年來因太平宮計畫擴大規模,有意將土地收回,然市公所有意拖延,導致廟方無法作出規畫。
太平宮謝姓承辦員說,當初廟方好意將土地借給市公所,沒想到居然如此難以收回。民國九十二年時,廟方就曾與市公所協議收回該土地,而當時和前任市長曾正和協議的結果,托兒所會在九十五年七月遷移。
然而現任市長王美月不願意遷移托兒所,還曾為此拜訪太平宮,希望能將收回時間延長八、九年,但廟方只答應延至九十七年七月。
謝姓承辦員表示,市長王美月曾於市代會時,說出太平宮願意延長八、九年的時間,但那只是市長個人的片面之詞,廟方絕對堅決收回土地,若是採取法律途徑,市公所可能站不住腳。
新店市代理市長曾添財說,他完全不清楚此事的狀況。曾是當時負責承辦協調的新店市公所托兒所組長賴秀蓉則表示,無可奉告,不願正面回應。
謝姓承辦員強調,太平宮不願再作延期,市公所若執意繼續拖延,不積極解決問題,太平宮就只好採取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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