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牛票猖獗 官民合作打擊不當獲利

記者 劉彦誼、吳昱蓁、余紫瑄/採訪報導

隨著新冠疫情趨緩,我國藝文活動回復正軌,黃牛票卻隨之益發猖獗。為防止投機者破壞購票公平性,文化部已修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亦設立「黃牛檢舉專區」,並鼓勵主辦單位實施演唱會實名制,然其狀況並未顯著改善,關鍵在於消費者的購票心態,導致成效不彰,因而民間自組團體投書、參與倡議,試圖杜絕黃牛票行為,以維護大眾權益。

後疫情時代,藝文展演活動吸引大批民眾入場。攝影/余紫瑄

罰金不高 無嚇阻力

根據文化部資料開放服務網藝文活動比較數據統計,相較2020年疫情警戒期間,今(2023)年全台各場館演唱會場次數量成長約50.38%,停擺三年的演唱會和各項展演重啟,多種藝文活動復甦,卻也造成黃牛肆意哄抬價格的現象。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表示,黃牛哄抬票價等不當售票行為引發眾怒,以韓國女團BLACKPINK來台舉辦的演唱會為例,票價由新台幣4800元被抬高至13萬9000元,使購票民眾憤而投訴。他補充,原先黃牛業者的行為僅能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懲處,但法條未明確界定不法行為,且罰鍰金額不高,效果十分有限。

黃牛業者大量掃購票券,再以翻倍價格售出,導致民眾難以用原價購票,嚴重傷害交易公平性,重創演唱會價格市場。因此,民眾自發組成倡議團體「屠牛小分隊」,成員水餃(化名)表示,其團隊組成後,就積極呼籲政府修法遏止黃牛,並於社群平台集結相同理念支持者,向相關政府機關發起投書,希望透過公民參與形式,嚴打黃牛票業者。

水餃說明,「屠牛小分隊」做為《文創法》修法主要倡議團體,除已於2022年11月中旬投書警政署外,亦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實名制提議案連署,同時與立委、媒體合作,匯聚民眾力量,共同推動修法並促進公共議題討論,以具體行動爭取增設「屠牛條款」法案,盼消費者能公平取得票券。

屠牛小分隊集結粉絲力量,爭取增設「黃牛條款」。攝影/余紫瑄

文創修法 遏止亂象

文化部於今年5月三讀通過修定《文創法》,並鼓勵演唱會實名制,以及設立黃牛檢舉平台。為了避免《社會秩序維護法》對於黃牛行為定義模糊、裁罰過於輕微,造成黃牛業者愈加猖獗,文化部公布增修《文創法》第十條之一及修正第十二條,嚴懲不當得利者。張廖萬堅說明,先行修正《文創法》,能夠減少設立專法產生的跨部會協調時間成本,修法後,將依照實施情況做進一步修法,以盡速遏止黃牛票現象。

文化部鼓勵民眾針對不法行為提出檢舉。示意圖。攝影/余紫瑄

據《文創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藝文票券者,將依照查獲的票券張數處以票面金額十倍至五十倍罰鍰,若於購票時以掃票AI機器人、外掛程式等不當管道搶票者,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文化部文創發展司透過書面回覆,該部積極提倡「票券實名制」,並於今年8月8日訂定發布文化部鼓勵流行音樂現場演出實施實名制補助要點,由熱門場次開始,鼓勵流行音樂主辦單位或售票平台業者採用實名制售票,同時採取相應配套措施,提供消費者更友善的購票環境。

針對現行黃牛檢舉機制難處,水餃提及,欲使用檢舉平台的消費者,須提供的申報資料過於詳細,包含票券座位號碼與搖滾區序號等,而黃牛主動透露票券資訊的可能性極低,導致民眾無法在交易前成功檢舉,使檢舉機制難以發揮作用。「屠牛小分隊」建議,應改為民眾僅需提供部分線索,詳細資訊則由政府機關調查,才能達成有效的官民合作,嚴懲黃牛不法行徑。

關於未來規畫設立黃牛專法,文化部文創發展司說明,鑒於黃牛行爲並不限於藝文表演票券,尚有體育賽事、交通票券,以及旅遊票券等,仍須與各相關部門討論及研商,了解各界意見。

漏斗式行銷 挑動消費心理

黃牛票券猖獗,消費心理專家廖家宏認為,政府雖訂定法律機制,但只要有消費者願意購買,黃牛市場便無法消失。

黃牛票氾濫,消費者心態成購買關鍵。示意圖。攝影/余紫瑄

廖家宏說明,因為有「消費需求」,黃牛市場才會存在,此於行銷學上稱作「漏斗式行銷」,即利用各種手段引導消費者進入行銷漏斗中。

廖家宏解釋,黃牛業者擅長利用票券本身供不應求的限量性,使消費者產生「未來可能不會再有機會獲得」之想法,不自覺用比原價更高的價格購買票券。此外,黃牛票券賣家亦經常使用限時搶購話術,如「秒殺」、「多人在詢問」等詞句,迫使買家在短時間內做出決定。

對於黃牛業者強調持有前排票券或極好視野座位等行為,廖家宏認為,黃牛便是瞄準粉絲「極度想參加演唱會」及「想近距離接觸偶像」心理,將門票依位置視野加價,消費者則會以「花費多一點就能坐好位置」,說服自己購買黃牛票券。

黃牛業者多利用「限量」、「前排位置」等話術,吸引粉絲購買。示意圖。攝影/余紫瑄

民眾黃可晴曾向黃牛業者購買票券,她坦言,因無法在官方售票系統買到票,才會選擇向黃牛購買票券,雖然票券價格較高,但可以見到喜愛的偶像、得到更多粉絲互動的機會,即使花費多倍價格也心甘情願。

廖家宏直言,目前我國法律僅裁罰「販售黃牛票券者」,對於「購買黃牛票者」未加以規範,導致許多消費者仍然願意付出高昂價格,甚至承擔被詐騙的風險購買黃牛票,間接使黃牛市場蓬勃發展。

水餃呼籲,希望教育部可以增強各級學校對於黃牛的宣導,透過舉辦相關演習或講座,從教材中融入反黃牛觀念。她也強調,屠牛小分隊會持續利用較輕鬆、有趣的社群貼文形式,使消費者關注此議題,理解黃牛票券買賣的嚴重性。

變相交易形式 考驗法規制定周延性

此次《文創法》修法將黃牛行為定義為「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及「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文化部於文化法規公布,政府應致力於保障民眾之文化創意活動近用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

《文創法》規範不法行為之定義,嚴懲黃牛。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製圖/余紫瑄

黃可晴指出,《文創法》修法後許多黃牛紛紛轉變售票模式,以「販賣藝術品送票」之名,行高價售票之實。黃牛票券賣方也透露,修法後,利用綁物的形式在臉書售票,同樣能讓買賣雙方達成交易。而文化部日前曾公開提及,綁物販售、以物換票等「類黃牛」行為,只要有獲利即為黃牛,皆會開罰。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表示,該部目前已和地方政府及警察單位合作,查緝黃牛不法行為;自《文創法》修正條文生效以來,亦請售票平台業者協助宣導,請民眾勿當黃牛,亦拒絕購買黃牛票,以維護藝文表演票券市場環境公平性。

對於修法後實際執行情況,黃可晴認為,臉書社團販賣高額票券的黃牛業者無明顯減少。水餃也提及,雖然文化部表示將裁罰類黃牛行為,但《文創法》並無明文規定如何懲處,導致黃牛二手票券平台業者仍有機會鑽法律漏洞,立法成效大打折扣。基此,「屠牛小分隊」已向文化部投書,盼能完善《文創法》,規範類黃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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