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公衛

海洋能入列綠電 整體發展待考驗

記者 方嘉琳 、張芳瑜、高陸/採訪報導

綠能發展是達成我國2050年淨零排放的重要目標經濟部在2022年的再生能源中新增海洋能項目。根據能源局最新公告,海洋能躉購費率為每一度電7.32元。但要如何趕上其他已發展多年、技術相較成熟的再生能源,顯然是政府一大挑戰。 

111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電能躉購費率計算與列表。資料來源/經濟部能源局、製圖/方嘉琳

實驗機組 測試發電   

以海洋能源發展角度來看,分為五大類,分別是:波浪能、洋流能、溫差能、潮汐能,以及鹽差能。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長陳崇憲說明,目前台灣本土僅開發前三類,各類別中又存在各家廠商的技術差異,而潮汐、鹽差能則因條件不足及環境保護無法發展。 

國家海洋研究院(下稱國海院)主任廖建明指出,日本和台灣在目前全球海洋能研究中超前,惟我國在技術層面上還是處於測試階段。他表示,國海院規劃於綠島附近設立國際級洋流發電場,讓廠商測試實驗機組的發電效能及穩定性,推動本土發電測試場域,並計劃於今明兩年內與日本做技術交流。 

在2050年的淨零碳排長期目標之前,陳崇憲表示,政府會先看重2030年的短期具體發電量目標,而在大致規劃上可以分為法治和技術兩大面向。關於法治面部分,政府希望在剩下七至八年的條件下,先從中累積相關的設置經驗,以達到簡化設置程序的效果。至於在技術面的部分,他則表示要投入更多的研發資源跟預算,以支援各種不同類型的發展,例如是黑潮發電、波浪發電跟溫差發電等本土主要的海洋能研發。 

費率制定 合理精算 

有關費率設定的原則,陳崇憲回應是基於商業化。7.32元是20年合理價格,提供財務資料基礎給予業者試算,其中10.25年為成本回彈;9.75年為合理利潤。他亦表示,海洋能在程序上其實與其他綠能一致,一次性收購攤提20年,攤提是指將貸款的償還或無形資產的成本分攤到一個特定時間範圍內的過程。業者用20年計算投資報酬、運維成本。 

陳崇憲補充,倘若海洋能有意彷效其他再生能源費率分等級收購,業者需要更足夠和明確列出發展細項。未來該如何提升法治面,包含設置經驗、程序簡化,及技術面的資金投入都是重要課題。​海洋能科技業者韓志翔則認為,現階段躉購費率已足夠,如果費率再提高,民眾或會出現反對聲音。

他指出海洋能的發展挑戰在於本土沒有設置海岸專區,再加上台灣環保法例嚴格且多如牛毛,使測試申請困難重重。對此陳祟憲回應,設立測試專區需要實證報告,並需保證生態多樣性,審核嚴謹在所難免。 

海洋能發展需有完善的海域案場規劃。攝影/方嘉琳

開發成本門檻高 業者望之卻步 

根據經濟部於2022年公布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海洋能躉購費率為一度電7.32元,而今年依然沿用此標準。韓志翔認為,台灣四面環海又坐擁黑潮洋流,堪稱全球發展條件最好的海島型國家。然而擁有先天優勢,進程卻不及其他綠能,政策上的高門檻帶動開發成本提高,極大縮小海洋能的發展。

台灣目前並沒有任何海洋能發電的專門技術跟設備,因此業者需要從國外購入零件。韓志翔憶及,當初因為沒有標準組件可以使用,所以光是實驗性機組成本投入方面大約就花費兩億。再加上海域規劃、租金跟耗損維修等費用,整體成本要價不菲。他亦補充,業者對海洋能未來發展充滿不確定性而不敢大量投資,也是開發緩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關於補助,政府有配置不同的補助機制提供業者申請,陳崇憲提到,像是讓具備完善研發計劃的業者申請即可補助50%以下的技術研發補助,而最後研發成果亦是歸業者本人所有。而對於技術已經相對有成果的業者,他們可以向銀行申請國家融資保證機制,以支付實際測試等後續費用。

除了技術差異,投資的資金鏈需求大、領域屬於新創產業,且因本土技術掌握、零件供應、環境影響等因素,將大幅提高經營失敗率。台灣海洋能發展協會理事長莊閔傑表示,目前協會正在大力推動海洋能躉購費率分級化,望政府將申購量、回收時間長短加入評估,以小規模形式來鼓勵產業。

台灣四面環海,加上黑潮洋流,是發展海洋能的不二之選。攝影/方嘉琳

技術未成熟 國產化非首要 

由於海洋能在台灣屬於待開發的「新興能源」,因此相關技術仍是初步發展的階段。​​以洋流發電機組為例,海洋大學海岸工程學教授​​臧效羲表示,不僅需要波動浮球、ADCP(​​聲學都卜勒流速剖面儀​​)等設備長期觀測水文資訊,還需視各海域的不同,將發電機​​投入實海測試發電。​

聲學都卜勒流速剖面儀(ADCP)移透過四聲柱建構三度空間,反射得知波浪方向。攝影/方嘉琳
波能浮球有輕錨點,可以測波高、週期、偏轉方向。攝影/方嘉琳

以「錨碇」方式的發電測試來說,臧效羲指出,機組必須在定點直接承受海流的衝擊,通過抗壓、抗水流、耐用性、發電效率等項目,考量到台灣氣候環境,還需應對颱風因素,將機組下潛至更深的海域,本土自行研發技術困難。​​臧效羲​​認為,以代理商的形式直接引進國外技術投入環境是另一種可行的做法。陳崇憲也指出,台灣雖視海洋能為可發展的前瞻能源,但技術相較歐洲國家仍有一段距離,更遑論立即國產化的可能。

海洋大學海岸工程學教授臧效義正在展示海洋發電器。攝影/方嘉琳

新、舊發電機的差異也是技術上需要克服的地方,以波浪能發電機組為例,韓志翔解釋,雖與傳統發電機大致相似,但兩者之間的技術存在兩個特殊差異,傳統發電機轉速約為每分鐘1600轉,但因海洋的流動速度慢,海洋能發電機組的轉速每分鐘平均只有20轉。

除了轉速相差數十倍外,機組轉子的極數也是一大區別。韓志翔表示,轉子極數越大,越能維持波浪能供電穩定;一般發電機的轉子大概是6-8極,而波浪能發電機組的則是256極,未來雖有望改良成512極,但考驗業者本身的發展技術。

本土目前缺少成熟的海洋能開發能力,​​廖建明表示,台灣的洋流資源得天獨厚,若能有效利用,便能成為頂尖的海洋能國家。不過海洋能的發展才剛起步,需透過持續測試克服技術問題。

  • 躉購:躉(ㄉㄨㄣˇ)為整批之意,躉購意即保證收購,此制度源於德國,是一種政府為鼓勵民眾加入綠能發電的保證收購制度。

資料來源/環境資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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