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蔡昀杉、童建儒、李茵綺/採訪報導
近年環保意識抬頭,因此作為改善塑膠廢棄物的新興材質「聚乳酸」(Polylactic Acid)(下稱PLA)便誕生了。PLA被大量用於生活中,舉凡咖啡業者所使用的冷飲杯、量販店提供的塑膠袋,皆是以號稱「生物可分解」的PLA所製成。然而,標榜可分解、對環境無害的PLA,卻因台灣無回收配套機制,使得PLA只能與一般垃圾進行焚燒,失去了研發的初衷。
塑膠材質大解囊
平常最常接觸的塑膠材質,以環保署公布的回收辨識碼來區分,大致可分為7類。常見於生活中的材質,有作為寶特瓶容器的1號PET,目前最為廣泛使用於保鮮膜、塑膠袋的4號低密度聚乙烯(LDPE)以及和超商微波食品容器常見的5號聚丙烯(PP)。其餘未能自成一類的材質皆屬於第7類,號稱能自然分解的生質塑膠,也被歸類為7號材質。
另外,標榜「生物可分解」的生質塑膠,在台灣以PLA的數量最多。PLA材質有別於常見的聚丙烯(PP)玻璃容器和聚乙烯(PE)塑膠袋,PLA塑膠製品的特性便是容易碎裂。
生物可分解的矛與盾
台北科技大學化工及生物科技系教授段葉芳將PLA結構以鐵鍊作為舉例,這類只含碳、氫的物質就如同串連的鐵鍊,「若鐵鍊間其中一個以繩子接連,繩子就很容易在鐵鍊的強力下斷開。」教授所比擬的繩子,便是化學式當中的氧分子(O₂)。氧分子容易分解,因此若在化學式中含有大量的氧,PLA產品便容易碎裂為許多細小碎塊。也正是這個原因,多數業者才會將PLA稱為「生物可分解」材質。
事實上PLA材質被研發的初衷是為了減少塑膠廢棄物的產生,然而再製成產品後,易碎的特性又成為它的致命傷。業者為了增強它的耐用性及堅固性,添加PP、PE、PET等其他材質使PLA產品更堅固。經過添加後,PLA產品不但材質變得複雜,也違背對環境無負擔的初衷。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專案經理陳姿蓉提到,市面上有許多標榜可分解的產品,實際上只是加入碳酸鈣,使塑膠裂解成塑膠碎片,對環境造成更多汙染。民眾在選購商品時,應抱持著好奇心、加以查證。同時她也呼籲,應從自身使用習慣出發,思考環保商品適不適合自己,以避免購買環保商品卻不使用,造成更多資源的浪費。段葉芳則認為環保應該是可被永續使用,進而思考該如何被永續利用,從永續的角度來思考環保的每一步,才是長久之計。
PLA回收問題多 焚化爐成最終去處
台灣目前PLA材質每年使用數量僅6千噸,相較於每年回收數高達8到10萬噸的PE、PET材質,PLA不僅量少,且和一般塑膠難以分辨,只能依靠人力去篩選的情況下,導致PLA回收成本不敷人力成本,多數回收業者只好選擇將PLA材質與一般垃圾送至燃燒場焚燒。
「PLA如果掩埋是可分解的,但台灣根本就沒有在做PLA掩埋,只能送進焚化爐做焚燒。」回收業者吳基正感嘆,目前全台無回收廠願意做PLA回收,因PLA較一般塑膠強度低,無法回收再利用,再加上台灣沒有作為PLA分解的堆肥場地。因此PLA產品送入回收場後,唯一的處理方法只有焚燒。
PLA進焚化爐 葉欣誠:可轉換成生質能源
針對PLA材質造成的環境負擔,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葉欣誠解釋,PLA若焚燒條件控制得宜,完整燃燒塑膠,將PLA材質轉換成生質能源進行燃燒發電,並無不可。根據《空氣與廢物管理協會期刊》研究專文,在調查美國16個環境保護署的燃燒PLA過程中,可得知燃燒PLA所產生的二氧化碳和致癌的多環芳烴等污染物,皆遠低於燃燒其他塑膠,更提及「焚燒是一種適合環保的方法廢棄PLA的處置」。
PLA回收品質降 再添塑料變二次汙染
除將PLA焚燒外,對於PLA的回收再利用,葉欣誠認為將PLA材質的混合塑膠回收再利用,產品品質一定會逐漸下降。另一方面,通路業者為求穩定品質而不斷添加新的塑膠材質,二次回收的過程反而產生更多塑膠,已增加對環境的負擔。
葉欣誠強調,不論產品製成後回收或再製,對環境都是二次污染。「從廢棄物、資源管理的角度來看,最重要的是減少廢塑膠的產生,而非著重於資源回收。」他建議民眾以不同觀點看待回收再利用,重新思考對環保的定義。
PLA再利用尋出路 再製燃料棒成解方
目前台灣無法將PLA堆肥,然若是焚化處理,卻易造成焚化爐負載過大問題。近年台灣推行「固體再生燃料」(Solid Recovered Fuel)(下稱再生燃料),期望透過再生燃料技術,有效解決PLA產品對環境帶來的負擔。
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說明,業者為強化 PLA產品強度,大多會添加PE、PP等材質。在非單純PLA材質的情況下,PLA產品相對不適合與一般垃圾送入大型焚化爐做焚燒。連奕偉指出,目前環保署期望能將PLA產品製作成再生燃料,減少對環境的負荷。
再生燃料發展緩慢 宜借鑒他山之石
連奕偉指出,近年台灣媒合再生燃料轉製業者及鍋爐業者。以造紙業為例,造紙產業混合造紙廢棄物、PLA等材質,製作再生燃料作為鍋爐燃料。他補充,造紙業專用的流體化床鍋爐,因爐溫均勻,相較於一般鍋爐燃燒更為完全,可在符合空氣污染標準下,將廢棄物有效再利用。
目前全球皆有製作及利用再生燃料處理廠,德國埃爾夫特施塔特(Erftstadt)固體回收燃料廠,多處理都市垃圾、事業廢棄物等,透過再生燃料可調配混合材質比例,有效控制熱值及含氯量,產製適合用於水泥廠、發電廠使用的再生燃料。而葡萄牙里斯本(Resitejo)固體回收燃料廠則透過將好氧生物乾燥以及機器分選,將產物分為生質再生燃料、塑膠再生燃料與資源回收物。
連奕偉提到,環保署在推動再生燃料概念時,便期望將PLA應用其中。他認為PLA材質在推動初衷就以減碳為目的,相較於塑膠所產生的碳排放,PLA的排放相對較少。「再生燃料規範」也說明,產製再生燃料不但可有效降低垃圾燃燒量,也可減輕焚化爐負擔,透過互利互惠機制,解決垃圾處理、減少燃料成本,同時降低環境衝擊。
堆肥環境未成熟 標榜可分解恐引誤導
PLA材質逐漸被應用於各類產品,標榜其生物可分解的特性,用意在鼓勵民眾減少一次性塑膠廢棄物的產生。行政院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會組長連奕偉指出,近年來為了減少塑膠的產生,商家紛紛推出PLA材質製成的托盤、冷飲杯和雞蛋盒等。但在PLA生產過程上,為了使商品更加堅固,必須添加PP、PE等較高強度的材質,反而造成PLA材質變成混合塑膠難以堆肥。
針對美國嚴謹規範商業堆肥處理標準,葉欣誠補充,美國將PLA稱作「商業可堆肥」,並明確地告知消費者,PLA必須透過專業處理才可將其堆肥。然而,台灣在生物堆肥環境尚未成熟的情況下,他認為業者不應將PLA產品稱作生物可分解,以環保的名義誤導消費者。
根據《肥料管理法》第25條,製造及輸入肥料,皆不得對土壤造成危害。立法委員陳椒華說明,農地堆肥僅能使用可自然分解之成分。因此即使PLA產品雖可分解,但若其中參雜PP、PE、PET等材質,只能以廢棄物處理。
民間企業成借鏡 盼政府正視修法
即便法規並沒有通過讓PLA混合塑膠掩埋合法,但民間企業里仁早在2017年便先行示範,和蔬果供應商福業公司合作,將里仁超市內的蔬果包裝替換成100%生物可分解的塑膠袋,並和慈心農場合作將其堆肥分解。里仁超市門市人員提及,為避免顧客看到回收標誌造成誤會,在顧客購買商品時皆會向顧客說明生物可分解塑膠袋的丟棄方式,並且在回收前協助將標籤和膠帶撕除,以確保送入掩埋是100%的可分解的生質塑膠。
同時,為減少PLA對環境造成的負擔,由里仁門市端推廣回收PLA產品,讓顧客瞭解生物可分解材質的概念,請顧客主動將可分解塑膠袋集中拿回門市回收,響應PLA回收的理念。
從源頭改變包裝,到門市販售,以及集中回收,最後再交由慈心農場進行堆肥分解。由里仁這一條龍的流程中,體現出PLA自產丶自收丶堆肥並非不可。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經理陳姿蓉提及,「就之前接觸的生物分解業者說,就算將PLA廢棄物丟去燒,也不會產生戴奧新或化合物。」她指出PLA並不會循環,最終只是變成二氧化碳和水,且僅使用少部分掩埋場空間。但她也認為,與其使用PLA產品,不如思考自己的消費模式,減少對環境的負擔。
在推動減塑的過程中,陳姿蓉認為,相較於習慣使用的塑膠會引發各種環境汙染,一般民眾的理解是「PLA材質的可分解性質不會造成環境負擔」。陳姿蓉對此抱持不同見解,她認為與其找他種材質替代塑膠,更需要的是改變消費模式,例如:外送平台foodpanda與環保團體RE-THINK合作推動循環容器外送,減少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民眾也可以在購買外帶時攜帶個人餐具盛裝,以達到減塑環保。
看精彩融媒體報導:《撕下環保標籤 破除可分解迷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