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上加密貨幣熱潮 NFT有望成趨勢

記者 余心彤、羅羽瑄、林怡昕/採訪報導

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 以下簡稱NFT)是今年台灣藝術圈最火熱的名詞,根據外媒CoinDesk指出,2021年上半年NFT銷售在全球已達24.7億美元(約新台幣680億元),這項仰賴區塊鏈而生的新技術,讓藝術品、音樂、遊戲有了新的交易舞台。

年輕族群瘋玩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BTC)、以太幣(ETH)等價格因此水漲船高,而以區塊鏈技術運作的加密貨幣,也發展出新面貌「非同質化代幣」。

  • 區塊鏈:是藉由密碼學串接,並保護內容的串連文字記錄。每一個區塊包含了前一個區塊交易紀錄,用區塊鏈技術所串接的分散式帳本,能讓兩方有效記錄交易,且可永久查驗此交易。
  • NFT: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 NFT),是一種結合區塊鏈的加密貨幣,其特性具有不可分割性與不可替代性,每個NFT都是獨一無二的數位編碼資料,可以讓數位藝術品擁有可交易與可收藏的特性,現今被廣泛運用在音樂、遊戲及畫作等藝術品上。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陳泰谷

有別於比特幣,NFT並不能以0.1枚單位購買,那是因為NFT具不可分割、不可替代的特性,再加上NFT擁有獨一無二的數位編碼資料,更增添數位藝術品交易收藏價值,現今被廣泛運用在音樂、遊戲及藝術品等創作上。

2021年初台灣歌手吳卓源推出限量20個的新單曲NFT,引發歌迷搶購熱潮,截至目前價格已經從新台幣330元漲到6580元,價格翻漲近20倍,NFT在音樂圈成為流行,甚至被拿來做為購買演唱會門票的憑證。

音樂NFT發行平台Fansi創辦人陳泰谷表示,創作者的理念結合NFT獨一無二的數位編碼,能讓數位世界的商品,享有與實體物品一樣可以驗證的特性,不僅提供購買者收藏及擁有認證的權利,讓作品應用範圍更廣,也賦予更多新意義,加強收藏家購買慾望。他認為,這是NFT竄紅的主因。

2021年11月「NFT」在台灣的搜尋量創新高。資料來源/Google Trend、製圖/余心彤

新冠疫情是音樂NFT的催化劑」,陳泰谷提到,今年因疫情影響,不少歌手無法如期發專輯與巡迴演出,失去大部分收入來源,如果創作者將作品發行到音樂串流平台上,僅能拿到微薄收入,但若是將音樂作品以NFT形式發行,就能拿到一定比例的報酬。他舉例,像是國外許多以演出維持生計的DJ,就因此加入音樂NFT行列。

除此之外,陳泰谷也指出音樂NFT的另一項優勢,由於其應用範圍廣,能根據創作者的理念搭配不同的方式與粉絲互動,例如購買創作者的NFT就能優先聽到新歌、拿到未公開的Demo版本等,不像過往音樂作品只局限於實體專輯與巡迴演出。

回聲樂團(ECHO)主唱吳柏蒼曾於2019年發行限量兩百套的NFT數位作品「知的所有」。他表示,藉由區塊鏈的技術,能讓作品內容在數位時代裡重新產生價值。

NFT數位作品「知的所有」是吳柏蒼2019年發行的作品。 攝影/余心彤

「我非常看好NFT這股新趨勢」,吳柏蒼提及,當初發行NFT數位作品是想嘗試不同的東西,並且驗證自己的想法。他接著說,NFT讓創作者與支持者之間的關係不再只是買賣收藏的關係,更多了與粉絲交流的機會。

NFT不只作為藝術收藏品,也有不少人將它視為投資工具,因此外界疑慮恐有泡沫化風險。陳泰谷認為,泡沫化是好事,這會讓許多資金流進這項產業,但他也提醒,不管是NFT或其他投資項目,都會遇上泡沫化的問題,若能做足功課與深入了解,就能讓損失降到最低。

收藏家朱薇錡以自身經歷分享,她近年收集不少熱門加密藝術品,例如:酷似鋼彈造型的藝術品MekaVerse、以及由編程方式隨機生成的一萬隻卡通貓頭像Cool Cats等,她表示,若是以投資為目的購買NFT,會評估此數位藝術品的項目,以及未來發展潛力,但若只是單純欣賞作品內容,就不太會在乎藝術品的漲跌。

收藏家朱薇錡近年收集不少熱門NFT加密藝術品,例如MekaVerse。攝影/林怡昕

朱薇錡建議,由於虛擬貨幣資訊更新相當快速,若沒時間關注消息,可以運用社群平台多與其他收藏家交流資訊,或委託信任的專業人士處理。

加密貨幣成全球趨勢,比特幣價格近日水漲船高。攝影/林怡昕

面對NFT這股熱潮,比特幣及虛擬通貨發展協會理事長林紘宇認為,NFT可應用於多元領域,藝術領域則是風頭最盛的類別,但未來會留下什麼,目前仍處於觀察階段,他認為,若是數位原生型態的創作品,則會有更大的機會存續於市場中。

買NFT不一定具「所有權」 律師:盼修法保障權利

越來越多藏家投入NFT產業,背後存在的法律隱憂也值得關注,同時擁有律師身分的林紘宇表示,收藏家購買NFT數位資產,多數並不算是具有「所有權」,若是能訂定「數位資產保護法」,將有助於保障收藏家的對NFT的權利關係。

NFT購買者主要以投資、收藏為大宗,但林紘宇說明,其實大多數購買NFT的民眾,都不知道自己是買到什麼。他認為,目前區塊鏈技術所表彰的權利,不完全等於擁有數位資產的「所有權」。

舉例來說,若購買實體畫作,收藏者當然取得物品的所有權,但如果購買的是NFT數位畫作,並不屬於實體「物」。他進一步說明,收藏家手中的NFT,比較偏像是擁有「數位資產冠名權」,因為買到的僅是藝術家的簽名,以及含有圖檔連結的智能合約紀錄,不算是擁有作品的所有權。

NFT加密藝術與實體藝術品比較圖表。資料來源/維基百科、製圖/余心彤

過去在NFT加密藝術品中,也曾出現侵權的實際案例。林紘宇說明,有創作者將神奇寶貝圖像做為NFT販售。他直言,其實這些著作權都是屬於遊戲公司任天堂所有,擅自利用圖像「就是侵害著作財產權,而且在全球販售的商業行為,不屬於合理使用的範疇。」前述侵權行為,著作權人可以進行求償。

面對逐漸成熟的加密藝術市場,是否有相關法律能有效保障收藏家、創作者權益,已是國際間討論許久的問題。林紘宇解釋,美國已經有部分通過相關法令。他建議台灣政府可以效仿美國案例,訂定「數位資產保護法」,就能明確化加密貨幣、NFT的權利關係。

NFT席捲藝術市場 首展登台新體驗

NFT持續掀起全球熱潮,近年更與藝術展覽結合,發展成藝術畫廊等。台北新藝術博覽會率先於2021年4月的松山文創園區預展中,展出NFT加密藝術創作實體展。台北新藝術博覽會執行總監鄭鈞元認為,NFT擁有不易被竄改的可驗證性,在未來有望能解鎖更多元的應用場域。                

NFT加密藝術竄起,為數位藝術創作者開拓全新市場,鄭鈞元便藉此機會規劃策展,期望能透過NFT,帶給創作者及藏家一個平台,串起彼此的連結。

松山文創園區今年4月舉辦NFT藝術預展。照片提供/台北新藝術博覽會

鄭鈞元說明,NFT原本是以數位形式呈現,然而在展區看到的作品是「印製」下來的,同時也會輔以電腦展出數位版本的作品,供觀展者瀏覽不同形式的作品樣貌。

針對目前NFT加密藝術在台發展情況,鄭鈞元指出,直至2020上半年,藝術品佔NFT市場的總成交量僅佔5%,但結合區塊鏈特性,NFT平台仍為創作者提供良好的創作管道,人們收藏數位藝術品的意願也逐漸提升。

「最重要的還是創意,第二是能引起觀者的共鳴。」鄭鈞元表示,無論是以實體或數位方式創作的作品,NFT只是提供一個不同的交易、收藏模式,因此,若想讓收藏家買單,藝術家的創意性與作品的共鳴性仍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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