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棄物傾倒亂象 無「法」可解?

記者 李佩蟬、黃柔、鄧可悅/採訪報導
彰化縣大城鄉農田遭營建廢棄物「染紅」。照片提供/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彰化縣南部地屬偏僻,芳苑、大城鄉一帶以農田居多,隨著農民年紀漸長無法耕作,荒廢農地被非法堆置廢棄物,自202010月以來,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已檢舉逾30起違法棄置案件,至少有20處農田遭入侵

彰化縣芳苑鄉魚塭也出現廢棄物堆積的情形。照片提供/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廢棄物入侵農田 流向管理出問題

廢棄物由早年隨處可丟,到後來委託清運業者處理,如今台灣推展循環經濟,將其包裝成再利用產品。依據環保署2020年「焚化廠營運年報」,全國事業廢棄物產出量共2002萬公噸,其中再利用處理高達1694公噸。但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表示,長年以來在中南部各地,如台南市後壁區玉米田、學甲區的魚塭等區域,皆有觀察到不肖業者以再利用名義,行棄置回填之實。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補充,廢棄物清運業涉及利益龐大,合法業者年收入約800萬,若透過非法傾倒省去中間處理費,年收入則可上看6000萬暴利,兩者相較之下足足差了7倍。

固體工業廢棄物產生量於2018年達到最高點。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黃柔

針對這個狀況,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技正鄧丕信回應,目前僅於今年3月初通案函文地方各縣市環保單位,審慎核定使用申請管制編號,監督原料、用途是否符合相關規範,並輔以再生產品從源頭至後端的GPS追蹤流向管理為改善措施。

然而吳慧君指出,為廢棄物與再利用產品加裝GPS是原先就有的方法,「可是GPS太容易造假了啊,包括報表什麼都是。」他進一步解釋,由於GPS系統是裝設於車輛上,清運業者只要換一輛車,便能輕易棄置廢棄物,GPS形同虛設,若要減緩非法傾倒情形,還是要從根本提高稽查頻率做起。

台灣廢棄物處置的另一個困難點,則是政府將廢棄物分散至各部門管理,包括環保署、營建署、經濟部與農委會等單位,由部門各自處理相關廢棄物。以「營建剩餘土石方」為例,泥砂、磚瓦、土石等屬於營建署管轄範圍;「營建廢棄物」如金屬屑、塑膠等,則受環保署《廢棄物清理法》規範。

台灣混凝土學會理事鄭瑞濱認為,管理權責不一致,是廢棄物處理難以取得有效解方的原因之一,「政府讓垃圾自由,就會變得大家都不自由!」

焚化爐底渣變身「再生透水混凝土」

底渣是垃圾經焚化爐高溫焚燒後,所剩餘的固體廢棄物。根據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管理系統營運年報」,2020年各縣市爐廠底渣總和約89萬公噸,在掩埋場數量有限的情況下,居高不降的底渣量成為近年台灣廢棄物新難題。

來自焚化爐底渣再生粒料的爐渣,被棄置在彰化縣芳苑鄉的農地當中。照片提供/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

為了解決底渣處理問題,由爐底渣製成的焚化再生粒料,經熟化、穩定化、水洗等處理程序後,可加工為「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鄧丕信表示,該產品符合毒性溶出檢測(TCLP標準,原則上以公共工程,如道路基層、路堤填築等用途為主,若有運用於農地的需求,現階段僅透過後續管理監督廠商。    

然而鄭瑞濱質疑,該產品並非土木工程領域的正式名詞,環保署自行創造「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卻沒有給予此產品明確的定義與規範。他批評,「這是一個上下交相賊的結果,大家都只想趕快解決手上的燙手山芋。」

「環保單位說無害,那他們敢不敢用手抓一把?他們也不敢啊!」 晁瑞光直言,回填農地等敏感區域的原料,須符合重金屬總量管制標準。

「低密度再生透水混凝土」所通過的毒性溶出檢測(TCLP),僅是判斷能否再利用的依據,前者檢測所涵蓋的重金屬範圍較廣,標準也比較嚴格,因此兩者之間無法通用,若影響到周圍土壤的特性,被汙染的大地不只難以復原,最終也將透過食物鏈返回人體。

督察大隊與檢警合作 連手打擊棄置案件

環保署環境督察大隊分為北中南三區,各自執行區域內環境汙染,與環保犯罪案件調查,其中也包括廢棄物棄置問題。北區環境督察大隊長張乃仁表示,從接獲通報、確認稽查對象、針對現有資料分析,再到現場採證稽查紀錄,儘管程序嚴謹,依然有不少廠商為利益,對寶島美麗的土地痛下毒手。

督察大隊出勤遇到工廠中充斥著水氣,雖能見度低,仍堅持完成採證工作。照片提供/北區環境督察大隊洪靜芬

廠商肆意掩埋汙染物、棄置廢棄物被抓到後,開罰幾十萬、幾百萬的罰款,與督察大隊復原工作所耗費的上億元經費相比,僅滄海一粟。「你拿納稅人的錢去賺錢,用納稅人的錢來幫他善後,會不會鼓勵他越做越多?」張乃仁表示,現行罰鍰與懲戒不足,無法降低不肖廠商的僥倖心理。

針對稽查成效的問題,吳慧君指出,現階段稽查頻率仍不足,稽查單位查緝的積極度,會影響業者是否選擇違法棄置廢棄物,「假如暫置場的一些問題抓得很嚴,那他就不知道要丟去哪裡了。」不過張乃仁回應,督察大隊過去稽查時,經常遇到工廠閉門拒檢的情形,「空氣汙染拒檢罰款20萬,那搞不好他逃漏了2000萬的責任。」

因此為了提高稽查成效,環保署與警察、檢察官合作追蹤案件,透過檢察官搜索票與警察辦案經驗,提升蒐證與調查成果。同時也因檢察官親臨第一現場,藉由直接接觸案件,可了解其嚴重性與相關問題,有利日後在法庭上與法官、對方辯護律師周旋,避免法院輕判不肖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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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窯循環經濟 垃圾灰飛煙滅

沒有垃圾焚化設施的花蓮縣,曾經利用過一輛又一輛的卡車,駕駛100多公里,將大批垃圾運到宜蘭利澤焚化爐燃燒。然而利澤焚化爐物目前負責管理6座公辦民營焚化廠,每年處理全台超過20%的垃圾,年處理量已達150萬噸,加上目前正在進行一年一度的大檢修,垃圾處理量下降,自今年三月起已停收花蓮垃圾。

目前規劃建造中的「台泥水泥窯垃圾協同處理設施」,是由政府向台泥提出,以協同方式處理花蓮垃圾問題,預計於2023年底正式運轉。

垃圾經水泥窯處理後並非沒有底渣,但台泥衛生安全組主任蕭志政指出,水泥窯使用「流體化床」技術,較重的物質會沉澱,較輕的物質則會留在上層被高溫燃燒,因此只有殘留百分之五的底渣,是傳統焚化爐的三分之一,而這些底渣也會被資源化。

將廢棄物送入水泥窯燃燒後,所產生的廢渣可再利用於水泥原材料,並回收廢熱發電供廠內自行使用,形成循環經濟。製圖/黃柔 、素材來源/Pngtree

環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能資源設施部計劃主任張哲銘表示,在與工業局合作期間,一直有輔導企業進行資源循環,將廢棄物回收再利用。例如台泥水泥窯就能在處理廢棄物時回收殘渣,並製成水泥原料。

「垃圾經過水泥窯後,不會產生任何底渣,可達成真正的資源再利用。」蕭志政強調,加入底渣的水泥也會通過毒性溶出檢測(TCLP)等監測。但晁瑞光質疑,生活垃圾燒完後,由底渣製成的水泥製品可能會殘留有害物質。

吳慧君也補充,目前TCLP試驗的溶出標準僅管制某幾項重金屬,尚未進一步更全面的進行規範,例如鋅、鎳等重金屬皆被排除在外,因此出自水泥窯的水泥製品是否完全無毒,仍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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