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第七屆公視董監事選任延宕 朝野修法意見不一

記者 張庭茹、邱庭庭、高敏婕/採訪報導   

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視)自第四屆以來,選任董監事會成員波折不斷,第六屆董監事會也早已於去年9月任滿,但由於要成為公視董監事必須先經過審查委員會的四分之三審查高門檻,導致至今第七屆尚未選任完成,仍有部分董監事名單待審。11月3日文化部宣布,行政院新提名施振榮等14位董事候選人,以及高文宏等4位監事候選人,後續審查會議是否能順利選任足額董監事,仍在未定之天。

第五屆卡關近900天 第七屆又難產

公視自1997年7月開播,從單一頻道的規模,成長至現今公廣集團多頻道服務,然而《公共電視法》(以下簡稱公視法)迄今未配套修正,不僅讓公視受限在「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之定位,至第五屆起甚至發生董監事無法改選上任的風波。

根據公視法,公視的董監事的選任,是由各黨派依照政黨比例選出之社會公正人士先組成審查委員會,再經由會議中四分之三的委員同意,方得由行政院長聘任新一屆的董監事成員。

2010年底,公視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已屆滿,遲至2013年6月才將第五屆董監事會成員定案,其間召開了五次審查會議,耗時近900天。依照公視法規定,每屆董監事任期為三年,超時在位的日子近乎一屆。

公視法修法草案 朝野意見不一

立法院議場外觀。攝影/邱庭庭

今年9月,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等人提出公視法修正草案,以期公視董監事選任能順利進行。但該草案於9月25日被立院一讀否決,退回程序委員會重新討論。法案的重點第一部分是董事會成員數,根據現行公視法,每屆董事成員含一名董事長,成員為17至21位。對此,草案下修僅保留11至15位董事的名額,支持修法的執政黨認為可減少冗員,有助於董事會決策;在野黨則認為減少名額會破壞原本主張「多元層面」的董事配置措施平衡。

第二部分是董事長的委派任方式,董事長為董事會裡唯一專任有給職,現行方式是當屆董事會成員互相推舉,修法草案則認為董事長選任應交由行政院長推選董監事名單時便直接指派。對此,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教授胡元輝受訪時表示,董事長要扮演的角色與要發揮的功能跟一般的董事不完全一樣。董事長代表決策,且專任的情況下,工作內容與只需參與會議的其他董事成員不同,若改為行政院長直接指派,不僅權責較為相符,在審查時也可以對董事長人選有較高的衡量標準。

第三部分則是董監事審查方式,也是引發選任延宕的關鍵。董監事名單必須照由立法院各黨派比例推舉之「社會公正人士」組成的審查委員審查,並由全體審查委員中的四分之三多數同意後方得擔任。而草案中提到,應廢除審查委員機制,改由全體立法委員過半數同意。由於提出修法的民進黨團在立院席次過半,此議被在野黨批評為想派誰就派誰,恐有失公允。

第四部分是每屆任期原定是每三年一任,可續聘,而草案中提到,應改由四年一任且得連任一次。胡元輝受訪時指出,任期長短,不僅要考量團隊成員間需要磨合的時間,還需顧慮人在同一崗位上一段時間會產生惰性以及容易因循舊規、無法創新而產生董事會無形的阻礙。

立法委員張廖萬堅提出之修法草案與現況比較。製圖/張庭茹

效法BBC執照費 台灣不可行

媒體乃重要的第四權,尤其公共媒體更應該追求「獨立性」,其中,財源獨立更是至關重要。目前台灣公共電視的經費來源是由中央政府每年提撥九億元預算,曾經擔任公視總經理的胡元輝坦言,就實際層面而言,要在有限的經費內兼顧節目品質與內容有困難度。

以BBC(英國廣播公司)比較,經費來源主要是收取電視執照費,每位觀眾每年須繳納145.5英鎊(折合台幣6800元),遠遠高出台灣現行的經費,以2003年BBC年度預算相比,執照費就近27億英鎊,且相比接受政府提撥的經費,電視台要面對的是民眾,做出讓民眾滿意的節目,成為營運的頭號目標。

然而,若要財源獨立,民眾就需付出相對的經費。以台灣而言,公視9億的經費除以國內有效人口,平均每位國民每年需投入約新台幣40元來支持公共電視,因此,要如何說服國民投入額外經費是一個重要的關鍵。輔仁大學新聞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認為,台灣與英國公共電視的核心差異是不同,因此以現行狀況來說,要效仿收取收視費不太容易。

民眾利用電子通訊設備觀看他國新聞。攝影/高敏婕

公媒應與時俱進 馮建三:「彌補商業不足」條文要改

「當年,民間公視籌備會將自己定位成彌補商業電視不足,但這樣不利於公視日後的發展,應該要與時俱進,改善民眾的文化權與傳播權。」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馮建三表示,想改變公視現況,必須先從下修審查門檻文著手,原先的四分之三不是尊重少數,是對公視形象與公信力的傷害,也干擾公視的正常經營,同時破壞權責相扣的常態政治要求。同時,讓董事互選董事長,是行政院在必要時推諉卸責的藉口,不是對董事的尊重 。

對於修法的重要性,陳順孝則有不一樣的看法。他認為,即使沒有立即的法律規範,但台灣的媒體自覺意識已經漸漸興起。例如天下雜誌發展訂閱制,收取會員費並減少廣告,以期逐漸擺脫廣告束縛,改為品質優先考量,利用經營模式的轉換,帶起不一樣的媒體環境。

胡元輝:與第三類媒體相互制衡 追求進步

中正大學傳學系教授胡元輝,已獲選為第七屆公視董事。攝影/邱庭庭

媒體型態的多元化,存在社會中的每一個角落,政府管理公共媒體、財團坐擁商業媒體,與此同時,一般大眾最能掌握的就是第三類媒體,胡元輝說:「許多社群媒體是為了推廣一個特定的目標或主張,為的是可以讓少數的聲音被拉進來,所以每一個媒體都要有特質。」他希望最少數的聲音也有機會進入到市場,商業競爭就不會過度擴大,同時接受公共媒體跟第三類媒體的制衡。

再者,在國人普遍認為媒體表現不理想、不符合大眾期待之下,胡元輝表示,雖媒體信賴度低,並不表示所有國內媒體表現不理想,仍然有許多抱有理想的媒體工作者,以及媒體組織,默默耕耘產業生態。

胡元輝表示,許多人開始爭論,應先增加政府經費還是向國民收取觀看費來改善公共媒體?如此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是沒有討論意義的。胡元輝說,應該想著如何運用現有條件改善媒體環境,而非一昧抱怨大環境不友善。他說:「在做對的事情,就不要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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