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李承家、楊蕎瑜、林旻柔/採訪報導
行政院於2019年10月宣布山林解禁政策,內容包括鬆綁全台81處林道及山屋修建等等,使民眾有更多踏青路線可以選擇,獲得山友們的熱烈迴響。而在解禁之後,更多的人走入山林,政府是否有做好環境維護相關配套措施也是民眾關注的焦點之一。
在山林解禁政策開放之前,民眾需要至各個申請處申請登山許可證,而在政策開放之後,內政部營建署架設台灣登山申請一站式服務網站,申請流程不再繁複,更加便利。
山林解禁政策以「開放山林」、「資訊透明」、「便民服務」、「教育普及」、「明確責任」五大面向為主軸,大力推動山林開放,鼓勵民眾多走向自然,向山而行。
解禁前 爬黑山爭議不斷
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組長張維銓表示,在山林解禁前,台灣的登山環境一直偏保守,路斷掉就封山,導致不少民眾會選擇「爬黑山」,違法進入被封閉的路線或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登山。層出不窮的爬黑山現象,在沒有入山申請紀錄且無從得知登山路線的情況下,若是發生山難,則會使救援行動難上加難。
此外,山難發生後,若不幸發生傷亡事件,山友或其家屬大多會選擇申請國家賠償(以下簡稱國賠)作為救濟管道,即便違法行為在先,政府仍須負擔部分賠償責任。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地方政府需制定更多相關自治條例使責任分明,一方面增加山友的負擔,另一方面更限制登山自由,淪為惡性循環。
許多來自各方山友的聲音希望政府可以開放山林,經過多方討論後,行政院最終決議「不再以危險為由封山」,拍板定案實施山林解禁政策。
政策上路 官民說法不一
資深山友張玉田說到,自從政策開放後,增加更多登山路線,山友權益受到保障,但在開放山林之後,問題隨即而來,其中以林道維護與山屋修建最為棘手。原本山屋設備老舊且距離遙遠,為救援行動增添不少阻礙,對於搜救人員和發生狀況的登山隊伍都是一大難題,因此在山屋的修建與增建計畫上,需要增建約35座山屋。
登山補給站站長蔡及文也是登山愛好者,他認為,自山林解禁後,管理單位開始積極處理各處山屋的維護及更新工作,封閉的步道也陸續在整理開放。而過去他們時常用「封山」來延宕工作的時程,由於政策的執行,管理單位才較為積極。
對此,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森林育樂組遊樂科科長鄭伊娟表示,林道維護及山屋整修是例行性工作,並非山林解禁政策實施後才開始執行,在政策開放後,登山者數量增加,不論是林道或設施皆需要加強維護。
解禁後 山屋資金受考驗
山難搜救行動通常並非當天往返,因此需增建的山屋多為符合搜救團隊需求的「避難型」山屋,為了增加其耐久性,山屋的興建需要考量氣候、日曬、地形位置、受鋒面等多重因素,就避難型山屋來說,「保暖」是最關鍵的條件。
除了避難型山屋,供遊客休憩、住宿的山屋在登山旺季則常需以抽籤的形式管制人數。以攻頂玉山的前哨站——排雲山莊為例,一晚住宿價格為480元,考量到物資運送及山屋定期維護,張維銓無奈表示「就算漲到4800也可以吧!」
在登山人數增多及預算減少的影響下,張維銓也期盼山屋住宿收入能以「非營業循環基金」處理,不將其編進政府的公務預算中,還能藉此維護山屋的硬體設備及設施,利用基金循環應用的觀念,在經費短缺的情況下也能達到自給自足的效果。
解禁雙面刃 生態環境的衝擊
即便山林解禁成功引領民眾走出門,根據台灣國家公園入園入山線上申請服務網的統計登山人數顯示,以玉山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為例,核准人數就已達七萬人,原本人煙稀少的山林湧入大量登山客朝聖,解禁政策的執行對環境無疑是一項衝擊,政府單位及學術團體也積極討論,盡力拿捏生態與政策間的平衡。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計畫增建「避難型」畢祿山屋,但根據國立台灣大學研究之太魯閣國家公園保育類物種監測調查計畫指出,畢祿山屋預定地為三種山椒魚的棲息地,更發現稀有的南湖山椒魚。
為了避免生態遭到破壞,張維銓說,管理處採取應對措施,與國立台灣大學動物科學技術學系教授朱有田、太魯閣國家公園共同建立監測平台,掌握山椒魚棲地分佈,並在興建山屋時避除牠們的活動熱點。
噶瑪蘭山岳協會理事長方金柱提到,山林解禁影響許多原生物種的作息。舉例來說,台灣人近年熱愛露營,民眾的排泄物會吸引水鹿,當牠們缺少鹽分時便會舔食,這會影響牠們的健康,因為露營的地點固定,水鹿會習慣前往覓食,也會改變原有棲息的路徑。
要維護森林,民眾自發性的行動也非常重要,鄭伊娟呼籲遵守「守護山林守則」,以不打擾山中物種為原則,用眼睛、身體、心去體驗山林之美。林務局也向山友們宣導「無痕山林」,希望民眾將所有物品帶下山,不留下人為痕跡,讓台灣百岳保有最初的模樣。
除了守護山林的實際作為,在目前12年國教課程中,也開始透過自然、童軍教育等管道落實登山普及教育,更有學校積極發起山林體驗活動。方金柱深表認同,雖然山友與登山協會已有默契共同守護山林,但並不代表一般大眾有這方面的見解,從教育開始,讓守護山林的基本觀念深入彼此生活中。
直升機慘淪計程車 山友自主管理要做好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兩年前葉姓山友於攀登中央山脈時摔傷求救,不料在搜救團隊抵達後卻突然落跑,事後又叫直升機載下山,葉姓山友濫用搜救資源行為事證明確,更違反登山自治條例,共開罰231萬。
救難直升機慘淪計程車,相關新聞一出馬上引來各家媒體爭相報導,山難搜救要使用者付費的話題也再度浮出水面,即便行政院已修正國賠的責任分明,加強山友的自主管理與責任承擔,使用者付費規範標準仍尚待討論。
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森林育樂組技正黃信富直言,很多登山者都說責任自負,但他的家屬並不這麼認為,然而國賠如何看待山難,也直接影響到政府是否管束民眾登山。
面對自身風險的提升,資深山友張玉田表示,非常支持政府提出的使用者付費規章,自己在登山前都會投保登山險,事先做好自主管理。
蔡及文提出不同想法,認為山難搜救如果是公部門的「政策服務」措施,那就和救災救火一樣不該是「使用者付費」,除非有明確標準可以定義出什麼是「濫用」搜救資源,那「濫用者付費」才會是合理的。
內政部消防署則表示,現行地方政府所制定之相關登山活動自治條例,會因山區環境不同而有所差異,對於使用者付費議題,行政院仍未有統一標準。山友應自行做好自主管理,不浪費資源、以免落人口舌。
張維銓也呼籲民眾應該根據登山步道的分級,選擇適合自身體能狀況與登山經驗的路線,也應當在上山前事先蒐集氣候資訊。「山永遠都在,不要因為在怕麻煩的一念之間,造成自己的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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