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奕安、許若茵/採訪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2020年2月1日起,將全面禁用劇毒農藥巴拉刈。對此,農委會祭出相關配套措施,輔導農民使用其他等效農藥替代,持續推動劇毒農藥退場,希望降低不當使用農藥所造成的憾事。
台灣使用巴拉刈多用於除草及讓植株乾燥以方便採收,但巴拉刈對人體具有強烈毒性。國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副教授張書森指出,台灣每年約有200人因巴拉刈中毒身亡,致死率高達六至九成,新竹馬偕紀念醫院心臟血管外科主治醫師劉庭銘也提醒,巴拉刈對農民而言,看似方便又便宜,環境毒性也低,但在醫療上卻是「幾乎沒有解藥」。
張書森認為,禁用巴拉刈是以「更安全的方式」在保護生命的重要措施,巴拉刈接觸到皮膚易造成皮膚灼傷,傷口持續吸收巴拉刈達到定量後也會引發後遺症,甚至導致死亡。
他也補充,台大醫院的研究指出,長期接觸巴拉刈會增加罹患巴金森氏症機率,歐盟等各國都陸續宣布禁用巴拉刈,台灣跟進禁用也是符合世界各國趨勢。
近年,常有病患因誤食或企圖自殺喝下巴拉刈,造成無法挽回的遺憾,劉庭銘說明,農藥業者通常會在巴拉刈中添加苦味劑,即便味道不好,病患喝一口就吐掉,仍有相當高的致死機率,通常病患剛被送醫時看起來無礙,之後卻會漸漸呼吸困難、全身痠痛,進而呼吸衰竭,最後昏迷死亡。
劉庭銘認為,企圖自殺的病患多是一時衝動,便喝下方便取得、長期囤積在家中的巴拉刈,但這些病患並非死意堅決,而是希望獲得關心或達到嚇阻,即使病患到院時表示後悔,可劉庭銘也直言這沒有後悔的餘地,巴拉刈在醫療上幾乎沒有解藥。
107年全國自殺方法死亡人數占率,巴拉刈歸屬於「以固體或液體物質自殺及自為中毒」類別。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製圖/柯芷筠
農委會原定今年二月起全面禁用巴拉刈,但考量巴拉刈產品囤積過多,今年一月底宣布延至明年二月起禁用。張書森表示,延遲推展禁用巴拉刈,就是讓可避免的悲劇持續發生。他舉例,南韓禁用巴拉刈後,隔年農藥自殺死亡率下降37%,台灣陸續禁用數十種劇毒農藥後,農業自殺死亡率卻未明顯下降,原因正是尚未禁用最常導致死亡的巴拉刈。
即將禁用的「24%巴拉刈溶液」及「33.6%巴達刈水懸劑」兩種農藥,大多用來除草跟讓植株乾燥方便採收,台北市景美區農會推展部主任廖再添表示,政府目前推出「壬酸(nonanic acid)」替代巴拉刈,壬酸與巴拉刈同屬接觸型的除草劑,有噴到才會發揮效用,也不會有殘留跟酸化的疑慮。
廖再添說,景美區農會從去年起便已停止進購巴拉刈,雖然現在仍可使用,但禁用後政府勢必得有一套回收措施,以農民角度而言,「買了哪有可能讓你回收」,認為農民還是會繼續使用;張書森也建議,應有相關的回收輔導,否則農民家中若還有囤積農藥,死亡個案仍會持續發生,希望能越快進行回收,越早達到防護效果。
推低毒替代農藥 回收措施需施行
2020年二月起,除草用農藥巴拉刈將被正式禁用,農民必須使用其他農藥或農法,解決農地雜草問題,農委會也研製低毒性的除草劑「壬酸(nonanic acid)」,作為巴拉刈的替代品。廖再添指出,除了巴拉刈,農民較常使用的除草劑還有年年春、固殺草,替代農藥壬酸也已經在彰化、雲林等農業縣市的農會開始販售。
根據農委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的公告,壬酸除草劑屬於速效型藥劑,主要成分是一種天然存在的直鏈飽和脂肪酸,可作用於不同類型的雜草,噴灑一至二天後,雜草就會完全乾枯。廖再添說明,壬酸除草劑的成分有親脂的特性,植物葉片沾附後將無法行光合作用,因此很快就會枯萎。他也指出,壬酸屬於低毒農藥,因此用來取代毒性較強的巴拉刈,而且分解速度快,對土地、環境沒有殘留毒素的疑慮。
禁用巴拉刈的原因之一,是台灣使用巴拉刈自殺身亡人數過高,但禁用的討論中,也不乏有為何針對巴拉刈單一農藥禁用的質疑。張書森表示,喝下巴拉刈造成的人體傷害不可逆,致死率高達六至九成,其他農藥的致死率都未及巴拉刈,此外,巴拉刈致死占所有農藥死亡人數的四至六成,因此是禁用農藥最好的標的。
張書森指出,目前農委會公告的劇毒農藥清單中,約有七、八樣劇毒農藥尚未被禁用,待未來研發出合適的低毒性替代藥物,應也會成為被禁用的目標。他說明,同類別、同用途農藥對人體產生的影響差異也大不相同,但彼此其實有替代性,農藥並非不能使用,只是應適當,相關單位也要加強提供農民正確資訊,避免錯誤使用,同時減少不必要的用量。
2010年至2016年,全國自殺死亡人數中,巴拉刈死亡數量。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統計處、鍾佳濱的部落格、製圖/柯芷筠
針對農藥禁用的後續處理,張書森強調,除了禁用劇毒農藥,亦須設立回收等相關配套措施,「否則你可以預期在2020年2月1日後,還是會有死亡個案,不會在那天之後就消失」。他指出,使用巴拉刈自殺者,有六成是使用自家儲藏農藥,而非特地購買,因此相關局處應盡速輔導回收,讓藥商以安全方式處理剩下的農藥,才能真正避免悲劇再次發生。
代噴制度難推行 恐增加農民負擔
農委會過去曾喊出「十年農藥減半」政策,希望透過強化綜合管理、推動《植物醫師法》等方式來達到目標,而「代噴制度」也成為政策考量的重點,此制度似乎能解決劇毒農藥控管的問題,但農民、學者認為,代噴制度在實務面上難以推行。
資料來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針對農藥代噴制度,彰化農民杜振春指出,農民須有好幾甲(一甲約 2934坪)農地的大量需求,才可能請人代噴,一般自耕農考量成本跟利潤,還是會選擇自行噴藥。而且代噴的需求也要考量農作品種所需的噴藥頻率,他說,自家耕種的秈稻(俗稱在來米)對農藥的需求較其他水稻低,且田地面積只有四分(一分約293坪),因此長期以來都自行施藥。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農園生產系學生羅淑鈺也直言,代噴制度很荒謬,對農民而言是額外的開銷,台灣的小農恐難以負擔。她認為,政府應加強農藥取得管制,例如加強登記管理;她提到,目前農委會推出「農民農藥採購卡」,是目前管控農藥購買的方式之一,但也有不少農民其實不會使用,相關部門應再思考是否有其他解決方法。
張書森認為,農藥代噴制度可以參考目前環境消毒的相關規範,其執行規定相對成熟、完善,相比農業用藥,環境消毒較安全,用藥毒性低且用藥規範嚴苛,要推行安全、完整的農藥代噴制度難度仍高,事前需要足夠的訓練、防護,農民也要願意負擔實行安全代噴制度的高成本。
張書森解釋,若代噴資格的取得標準以及代噴業者的規範門檻過低,農藥商和農民都可以輕易取得相關證照,該制度就會回歸原點,人人都可以噴藥、購藥,因此現況下仍須禁用劇毒農藥,避免農藥自殺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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