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身」對話 物理治療的革新與挑戰

記者簡紹儒、蔡淑珺、劉映彣/採訪報導

現代民眾尋求身體修復方式愈來愈多元,從傳統的養身按摩到中醫療法,再到今年修法的物理治療,調理身體的方式不再只有單單一種。也因為管道多元,民眾在選擇治療前,會考慮到費用以及時間成本,有時可能會因欠缺對自身身體的了解,就不小心讓自己接受不適合的療程。

非侵入治療 減緩傷害

健康意識抬頭,民眾多有運動和健身的習慣,根據教育部體育署(以下簡稱體育署)《中華民國111年運動現況調查結案報告書》指出,國人參與運動人口比例達81.8%,規律運動人口比例自103年以來,首度達到34%。 

面對運動傷害或身體痠痛時,有些人卻會選擇尋求民俗療法或買藥布使用,這些未有科學依據的治療恐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長庚大學物理治療學系教授陳柏村表示,物理治療可以在非侵入式的治療下,減緩運動傷害。只要是軟組織上的受傷,包含皮膚結構、肌肉、肌腱、韌帶或關節周圍的組織囊的傷害,都可以尋求物理治療師(簡稱物治師)做專業處理。他也強調,物理治療並不只單一處理疾病,更是與病患達成良好溝通,從日常生活做起疾病預防。 

物治師在找尋病患手部何處不適,評估軟組織是否有受傷。攝影/簡紹儒

身體上的痠痛與病患的生活習慣息息相關,台北市物理治療師公會常務理事黃博靖表示,若僅靠藥物舒緩當下的不適感,有極高機率變成慢性發炎,而物治師就是針對病患的習慣進行矯治。目前任職於樂力適物理治療診所,擁有三年物治師執業經驗的物治師陳科銘指出,大多病患常在進行無效的民俗調理,或是止痛藥越吃越多的情況下,才輾轉接受物理治療。 

黃柏靖院長正幫病患做功能性評估。攝影/簡紹儒

由於物理治療常需要一段療程,考慮到價格問題,許多民眾也會有不同選擇。陳科銘指出,自費市場雖然價差非常大,但相對能提供民眾較多診療選擇,但台灣民眾普遍對物理治療缺乏認知,因此民眾仍以健保治療為首選。景文科技大學籃球選手王睿傑也表示,自己需要長期接受物理治療,雖然自費治療器材多元,但在性價比考量下,最終還是會選擇有健保的物理治療。

分布不均 所費不貲 

根據《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統計數據》顯示,民國110年全台灣約莫兩萬名物治師,但從衛生福利部110骨科門診統計數據》顯示,該年骨科門診就診人數已高達四百萬人。針對目前物治師與就診者的人數是否有比例失衡的現象,黃博靖認為,目前物治師的人數足夠,反而是診所分布南北不均情形較嚴重。臺灣物理治療所地圖分佈可知,全台約有300間診所,其中逾百間診所都位於北部。 

任職於恆業法律事務所,並協助今年物治師修法的律師林上倫補充,目前健保法規定,一名物治師一天最多只能為大約五十位病患看診,診所為了節省人力成本,會儘量讓物治師一次診斷多名病患。陳科銘指出,在就診者眾多,醫師卻只有一位的窘境下,物治師們大多會選擇做儀器治療。在儀器運作同時為其他病患看診,增加效率,因此這也是物治師被戲稱「儀器操作師」的原因。 

一般物理治療常用的儀器–超音波治療。攝影/簡紹儒

陳柏村表示,因病患眾多,徒手治療需要花大量時間成本,在一般大型門診醫院執行不易,因此為了提升業績,許多物治師會選擇經營私人診所。黃博靖解釋,現今大多數民眾為求有效治療,逐步嘗試接納自費治療,但物理治療往往需要長時間的療程,導致自費市場並非所有就診者都能負擔,因此,物理治療在健保與民眾自費的平衡中,仍有一段距離。 

物治師為病患做簡單徒手治療。攝影/簡紹儒

鑑別的關鍵:功能性評估

現代不少民眾因長期久坐、姿勢不良等問題,導致健康狀況出現警訊,因此開始尋求具備健身與復健專業的物治師。陳科銘表示,因為物理治療的關鍵不只是處理疾病,更重要的是藉此改善生活品質。 

對於民眾容易混淆的物理治療方式,黃博靖解釋,實際分為「儀器治療、徒手治療、運動治療」三種;其中儀器治療是目前醫院最常使用且最便宜的治療方式。此外,他也補充,治療方式還能延伸至功能性訓練及科技輔具,如:助行器、柺杖,目的是幫助就診者於日常中行走更方便,對於日常生活更能有實質幫助。 

助理正在示範滾筒如何使用,放鬆肌肉。攝影/簡紹儒

為加強物治師判斷就長者「何謂恢復正常機能」之評估能力,各大學物治系於2016年逐漸新增六年學制教育,目標為增加鑑別診斷與實證醫學為主的臨床邏輯思考辯證課程。面對學制的更改,陳柏村認為,四年制將會比六年制多兩年實踐於醫院的資歷;六年制則會學習更多新興課程。而不論哪種學制,物治師都會持續進行學習參與研習會及研討會,保障就診者權益。 

陳柏村提及,因學制調整,物治師可以具備更專業的醫學知識。他強調「民眾最需要注意的是疾病預防」。陳科銘也說明,維持良好生活習慣、定期健檢,並在就診時,配合物治師進行功能復健,讓身體機能更加迅速恢復。民眾若能更了解自身健康狀況,精準的尋求醫治,民眾和物治師兩者間便可維持良好循環。

正確使用復健按摩球,使肌肉放鬆,達到疾病預防效果。攝影/簡紹儒

物治師法大修通過 法規與時俱進

而《物理治療師法(下稱物治師法)已於今(2023)年大修通過,以往物治師很難單獨為病患服務,連簡單按摩都需要醫囑才能執行,以目前修正之物治師法第12條第2項規定,物治師在「非以疾病治療為目的」時,可不需醫囑,自主進行功能性評估。 

何謂「非以疾病治療」,林上倫律師解釋,是指物治師在協助病人進行診療以外的活動,像是疾病預防、簡單復健、帶運動操皆屬之。然而一般民眾可能會擔心,如果少了醫囑,物治師的單獨評估是否會有誤差?

針對民眾的顧慮,需回歸醫師與物治師兩者「評估與治療方式」的差異與合作,陳科銘表示,一般醫師較多進行抽血、打針、開刀等侵入性手法;而物治師則是針對部位做功能性評估,再進行徒手治療或儀器治療。

在面對病徵不明的疼痛時,物治師會與醫生合作診斷。陳柏村表示,為排除物理治療無法解決的疾病,物治師會在有醫囑的情形下,耗費比治療更多的時間在評估病徵,如有疑慮,也會請醫師使用X光、抽血等再次檢驗。藉由物治師與醫師的層層把關,增加民眾對診斷的信賴。

一般醫師與物理治療師差異比較。製圖/簡紹儒、蔡淑珺

有關「非以疾病治療」界定模糊問題,林上倫表示,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應擴大法規的範圍;因許多民眾的運動傷害,只需簡單復健就能解決,能縮短雙方時間成本,但目前仍須等衛福部與學者專家們共同研議應對方針與配套法規。。 

「法規不能是死的,是需要與時俱進」,陳柏村表示,此次修法肯定物治師的專業,惟法規仍需妥善界定,符合實需,才能保障就診者的健康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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