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心慈、許侶盈、林文馨、李逸凡/採訪報導
諸如KTV、夜店、甚至是汽車旅館等具有高群聚性的公共與娛樂場所,都是一般大眾認為青少年最有可能接觸到毒品的地方。如果社交距離限制真的深入臺灣各地,是不是代表青少年接觸毒品的人數與108年相比,109年應該有明顯的人數下降?
然而從數據觀察,我們卻發現109年青少年接觸毒品的人數與108年相比沒有明顯的改變,這是否代表社交距離的限制並沒有減少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機會?或是一般人對於青少年在娛樂場所接觸毒品的認知有錯誤?
108-109年12-23歲雙北地區毒品嫌疑犯人數。資料來源/警政統計特別刑法案件毒品、製圖/林文馨
「從實務工作觀察,疫情是否有可能改變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機會?」
由於疫情的爆發僅是「偶發事件」,與青少年接觸毒品沒有直接影響,再加上這類施用毒品的青少年「道德感」比一般人低,既然已經會做「藥物濫用」這類明顯觸法的行為,面對防疫生活這種沒有太多罰則的事情就會更不在意,所以仍可能在敏感時期去人潮聚集的社交場所。
「有什麼原因導致青少年想要施用毒品?社經地位較低的家庭青少年是不是更容易接觸?」
社工師許雅雯與社工員曹致瑄認為,過去我們可能認為單親或隔代教養等家庭型態下的青少年更容易接觸毒品,事實上這兩類家庭型態依然可以給予子女妥善的照顧,因此應該要回歸「家庭功能」來探討青少年接觸毒品的原因。
首先「好奇」是重要因素,在許雅雯與曹致瑄的工作生涯中,有遇過個案因為家庭成員有在接觸毒品,因此好奇毒品究竟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感覺而有第一次的接觸。
「疏於照顧」則是現代雙薪家庭最容易遇到的功能失衡。如果今天是低社經地位的家庭,的確有可能因為照顧家中經濟狀況而疏於關照子女的身心健康;但如果是高社經地位的家庭,「寵溺」就是另一種影響青少年的家庭因素。許雅雯與曹致瑄曾看過個案父母用錢財來滿足孩子,結果孩子就用這筆錢來買毒給大家施用以討好人際關係。
西區少年服務中心副主任陳振穎說:「青少年在成長階段有沒有感受到家人對他們的關心或 陪伴很重要。指責、打罵或是羞辱只會讓青少年覺得自己不被在乎,負面情緒存在的同時又認為沒有人理解他,就有可能成為接觸毒品的開端。」
刑案律師王妙華則表示,接觸毒品的原因並非單一,毒品本身也不是走進任何一家便利商店就可以接觸到的東西,還是必須要綜合一切狀況觀察,才會知道人們為何及如何接觸毒品。
社工師許雅雯及社工員曹志瑄指出,另外由於現在文明病偏多,「情緒」與「壓力」的影響在近幾年也有上升的趨勢,如果青少年因為同儕或家庭問題導致情緒壓力沒有得到適當排解,就可能需要靠藥物協助才有辦法安穩入眠。
「科技的進步是否也影響青少年接觸毒品的機會?」
隨著科技的進步,人們的聯絡方式也開始改變。從過往的通訊電信到現在的社交軟體,毒品販賣的方式也隨之轉型。王妙華認為犯罪型態的改變與疫情這樣的偶發事件不同,是一個時代進步的必然結果。
對於販毒集團來說,使用通訊軟體販毒的好處在於他們得以在各式通訊軟體的群組裡尋找潛在客戶,並且私底下與他們聯繫,用暗語談妥劑量與價格後約定交易時間與地點。在這樣的販賣渠道更不容易被抓的情況下,毒販自然會開始更新自己的交易型態。
「有毒品接觸史的青少年在回歸社會的路上會遇到什麼樣的困難?」
陳振穎認為對於施用毒品的青少年,監所只剩處罰與隔離的功能,讓他們可以在這段時間不要跟毒友聯繫。但是對於家庭已經失去正常功能的他們而言,即便離開監所也是回到自己的原生社區。如果社區裡的住戶都是毒友,也沒有足夠的能力重新開始,對他們來說是再次接觸毒品的負面循環。
另外,目前服務業與餐飲業確實因為疫情影響面臨許多困難。但其實在疫情爆發以前,許雅雯與曹致瑄就有觀察到個案在回歸社會的路途上容易因為外表因素被貼標籤,或者因為本身學經歷不高、識字能力或是生活技能不足導致店家不願意雇傭。
所謂外表因素可能是身上有大面積的刺青,或是工作態度不佳等對外顯露的氣質,先於疫情因素導致他們就業困難。尤其這些青少年傾向從事服務業或餐飲業,外表形象可以說更為重要。
同時以王妙華的經驗觀察,臺灣普遍對於更生人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過去曾有麵店專門請更生人來當服務生,而這些更生人也僅是想要找到養活自己的工作。但當時大家對於更生人帶有負面想像,深怕端盤子給顧客的服務生會在麵裡參雜毒品,或是當顧客對於服務提出負面回饋時可能遭到肢體上的暴力對待,因此這家麵店不久後便無法繼續經營。
社會很難改變臺灣人對於更生人的既定印象,目前也很難給予更生人相對應的資源。如果大家都只想跟他們劃清界線,認為自己與他們是不同的世界的人,只會造成更生人離開監所、青少年離開少輔院後再次回到他們的原生環境繼續接觸毒品。因為除了販毒以外,這個社會沒有辦法接納他們從事正當工作。
毒品犯罪行為人確實可能再犯,但想要重新開始生活的仍不在少數。只是當我們不斷地說要接納與包容這些人,實際上卻也很害怕他們如果是自己的鄰居,會不會對自己與家人造成負面影響。
現在新聞媒體為了點擊率或衝人氣,偏向報導這些更生人不好的一面,關於這些更生人的好事卻乏人問津,導致整體社會氣氛對於更生人的偏見逐漸加深。但是對於許雅雯與曹致瑄而言,與更生人有更多的交流後,發現他們的「外在」只是保護自己的方式。因此期望政府能積極協助消除社會大眾對於更生人的刻板印象,才不會對願意回歸社會的更生人存有偏見或誤解。
很多青少年認為毒品是一個解決方案,讓自己逃離家庭、學校或生活上面對的問題,但最後毒品卻可能成為他們一生的包袱……
官方統計最正確?犯罪學教授告訴你我們看不見的真相
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E. Durkheim):「犯罪是社會的正常現象。」
究竟108年與109年青少年接觸毒品的嫌疑人人數,是否可以從警政署統計查詢網的數據觀察出最真實的樣貌,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鄧煌發為我們做進一步說明。
首先從犯罪成因觀察,鄧煌發教授指出「性別」是先天性的影響因素。過往在犯罪研究的結果上都指出同類型犯罪的犯罪人數,「男性」犯罪人會遠高於「女性」犯罪人。但這樣的結果其實仍有中介變相的影響,像是親子教育、家庭關係、或是經濟狀況等後天因素。
對於整體數據上的呈現,鄧煌發曾研究毒品犯罪的犯罪人「第一次接觸毒品」的年紀,發現多數是在國中升高中的暑假期間。原因是那段時間學生的暑假期間最長可以到三個月,在缺少家庭與學校約束力的情況下,就可能到娛樂場所接觸毒品。
然而在接觸毒品的地點方面,鄧煌發指出其實在家吸毒的青少年人數遠比在娛樂場所高出許多,但警方只能在有確切證據或持搜索票時才能進入每個人的家中進行檢查,因此隱蔽性相對較高。
由於警方沒辦法輕易進入家庭調查,鄧煌發說明這就會影響到犯罪人數的統計,即所謂「犯罪黑數」。由於統計數據只能反應出警方查到的狀況,警方查不到的狀況沒辦法反映在官方統計數據上,統計數據的正確性因此需要打上問號。
同時,因為統計數字使用的是警察所公告的數據,因此鄧煌發說明我們必須瞭解「警察作為」如何影響數據的結果。以竊盜案件為例,臺灣在春節期間由於發放紅包、年終獎金等因素導致財物流動性偏高,因此竊盜案件也會頻傳。
為了因應這個情況,過去臺灣曾有「春安政策」。然而這樣的政策卻讓警方因此較少在其他績效分數低的時間點查緝竊盜行為人,導致春節期間犯罪嫌疑人飆高,而其他時期的犯罪嫌疑人並不突出,但這不代表其他時期竊盜犯罪嫌疑人比較少,可能只是沒有抓到。或是以近期酒駕臨檢為例,有段時間因為社會輿論的壓力,導致各路段的酒駕臨檢比過往頻繁,酒駕統計數據也呈現不正常的升高。
因此鄧煌發指出,毒品案件的嫌疑人統計資訊同樣地也可能受到外在因素的影響。如果將毒品嫌疑犯的犯罪人數統計拉長到十年觀察,會發現全臺毒品犯罪嫌疑人在106年達到高峰後,便開始逐年下降。
101-109年全臺12-23歲毒品嫌疑犯人數。資料來源/警政統計特別刑法案件毒品、製圖/林文馨
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鄧煌發認為,在討論「青少年毒品犯罪與疫情的關係」議題上,鄧煌發認為必須從數據的總體來解釋。包括政府政策與法規的改變、警方將人力轉往其他犯罪的查緝、甚至少子化都有可能影響青少年毒品嫌疑犯人數,而不能單純只看疫情對青少年毒品嫌疑犯人數是否有造成影響。
由於犯罪是社會的正常現象,從犯罪學角度討論傷害性較低的犯罪,其實不應該用政府的力量進行干預,而是應該要回歸最根本的「家庭教育」,由家庭協助自己的子女遠離毒品的危害。
觀看精彩融媒體報導:《COVID-19強勢來襲!疫情下的社會風暴》
系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