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抽地下水埋隱憂 如何治本成關鍵

記者 蔡沛芸、陳崑翔、謝承軒/採訪報導

走進雲林、嘉義鄉野,總能看到一根根L型的管子從田間長出,這些管子看似不起眼,但卻是農民們賴以為生裝置,用途就是拿來抽取地下水灌溉農田,以及養殖漁產與畜牧,然而,在這些抽水裝置的背後,卻隱含非法的疑慮。

點我看融媒體精彩報導。因為地面水資源不足,在嘉義、雲林田野間時常可以看到L形的地下水抽水裝置,是農民賴以維生的重要設施。攝影/蔡沛芸

水情吃緊 農民偷鑿井恐加劇地層下陷

去年台灣沒有颱風登陸,降雨量也明顯不足,導致台灣面臨56年來最嚴重的乾旱,嚴重衝擊民生與各項產業,也使得超抽地下水再度成為被關注的焦點,此外,更傳出有民眾未申請合法水源就私自鑿井,恐怕會讓地層下陷問題雪上加霜。

雲嘉部分地區地層下陷嚴重,有許多年久失修的老房子長年泡在水中。攝影/蔡沛芸

每逢乾旱,因為地下水的補充量不足,地層下陷的狀況也更加嚴重。以雲林縣為例,在水情吃緊的民國104年與107年,下陷速率分別為7.1公分/年與6.6公分/年,顯著下陷面積則分別為658.6平方公里與296.2平方公里,相較於民國109年的下陷速率5.5公分/年與顯著下陷面積103.8平方公里高出了不少。而今年的水情比往年更加嚴峻,但由於水利署是以年為單位進行紀錄,因此今年的統計數據還不得而知。

從「歷年最大下陷速率及位置與顯著下陷面積圖」中可以得知,在乾旱較為嚴重的年份,因為地下水補充量不足,地層下陷的狀況也更加嚴重。資料來源/地層下陷防治資訊網、製圖/陳崑翔

在地下水量嚴重不足的乾旱時期,農民私自鑿井解旱更是讓地層下陷問題雪上加霜,嘉義縣水利處長林谷樺在接受三立新聞採訪時表示,今年光是1、2月的總違法取締案件就有五件,已經將近平均每年統計件數10件的一半。

而雲林縣水利處水利行政科長伍忠政則表示,雖然近期未接獲有關民眾私自鑿井解旱的消息,但卻聽到民眾反應抽水時間拉長,以往只需要1小時,現在卻要2、3個小時才能抽到所需水量,可以明顯感受到地下水量確實有變少。

面對乾旱,雲林縣政府除了配合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執行「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推動農民轉種用水量較少的旱作,也針對今年第1、2期的重點作物如契作硬質玉米、契作小麥、契作高粱及地方特色作物牛蒡進行加碼補助,每公頃獎勵金約從2.5萬元至7萬元不等,希望藉此促使農民減少用水。

而嘉義縣政府也依照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發布的「疫情期間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及現勘作業防疫指引2.0」,針對竹筍、荔枝、椪柑、柳橙、文旦柚、白柚等作物,受理特定地區民眾申請辦理現金救助或高溫旱災農業天然災害低利率貸款。

水稻是灌溉用水量最多的農作物,地方政府在乾旱期間積極推動稻田轉(契)作,希望能藉此促使農民減少用水。 攝影/蔡沛芸

抗旱井會加劇地層下陷?經濟部:經評估無虞

面對56年來最嚴重的乾旱,除了地方政府有各自的補助方案,經濟部也推動「緊急抗旱水源應變計畫2.0」,其中包含淨水廠周邊新鑿緊急抗旱井等相關工作,目前已在台中新增共88口的緊急抗旱井,並將其併入自然水供水系統,但此舉卻也讓民眾憂心是否可能加劇地層下陷。

立委江啟臣也在「台中市供五停二民生用水受限、再生水運用問題及中央機關各項支援舉措座談」提出質疑,指出台中新鑿的抗旱井是全台數量最多且密度最高,是否可能造成中部地區地層下陷,並呼籲經濟部必須公開、慎重的跟民眾說明清楚,還需要有專家報告來佐證。

對此,經濟部水利署水文技術組副組長阮薇芝表示,地層下陷是緩慢進行的,但沒水可用卻是立即的威脅,為了抗旱而不得不鑿地下水,在挑選井位時也會找來學者和地質專家進行評估,並且實施嚴格監測。此外,抗旱井為深達100多公尺的深水井,原則上不會加劇地層下陷,旱災解除後將會停用封存,作為緊急的備援水源,豐水期時也能將多餘的水分注入抗旱井中保存。

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照片提供/李鴻源

然而曾任內政部部長的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卻對鑿抗旱井的舉動不以為然,他說到:「抗旱井就是政府帶頭去鑿井,這好像是一個了不起的功德一樣。」

並表示鑿抗旱井根本就是治標不治本,是在不得已狀況下的作為,一點都不值得在那邊自我宣揚。此外,他也建議政府與其鑿抗旱井來治標,不如想想該如何治本,像是趕快去談水資源的回收再利用、有效灌溉與循環經濟的概念。

非法井數量多 短時間難全面納管

台灣部分地區下層下陷嚴重,其主因與超抽地下水脫離不了關係。經濟部水利署水文技術組副組長阮薇芝表示,目前彰化縣有合法登記的地下水抽取水井僅佔總數2%,雲林縣為5%,嘉義縣為9%,有合法登記的比例非常低,儘管中央與地方政府不斷地宣導,呼籲農民應該將先前鑿的井合法登記,但由於數量龐大與政治考量等影響,短時間內恐怕無法將這些私鑿井全面納管。

彰化縣與雲林縣因為是高鐵沿線地層下陷較嚴重的地區,早在民國102年就開始著手實施納管,並於民國103~105年進行複查。而其他縣市如高雄市,目前僅完成第一階段納管,屏東縣目前已經完成畜牧業水井的納管,未來將實施農業與養殖漁業水井的納管。嘉義縣也將於今年七月開始實施畜牧業水井的納管,台南市則至今尚未向水利署申請納管經費。

對此,雲林縣水利處水利行政科長伍忠政表示,雖然站在政府的立場上,水井是水利構造物需要合法申請,但早期的農民比較沒有法制上的概念,年紀也都比較年長,要他們花費精神與時間來辦理申請,其實有一定的難度,因此想要做到全面納管還是只能靠不斷努力宣導。

而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也指出政治考量的因素,他說到:「他們(農民)全部都是選票,誰敢得罪選民啊?」此外,也有地方農會在接受聯合報採訪時提到,「鑿井合法化」對農民來說是很敏感的政治問題,彰化縣前縣長魏明谷與雲林縣前縣長李進勇都連任失利,鑿井納管可說是敗選原因之一。

目前針對新鑿非法水井的取締是採取檢舉制度,而經濟部也祭出獎勵金策略,希望藉此鼓勵民眾檢舉新鑿於地下水管制區的非法井,若檢舉案經政府認定確有違法開鑿的事實,每案將會發給檢舉人新台幣3000元的獎金。

阮薇芝表示,若查到新鑿的未合法登記水權的抽水設備,將會開罰新台幣5~25萬元。此外,也透過「地下水鑿井業管理規則」來管制私人鑿井公司,為的就是從源頭管制,不讓鑿井公司幫農民私自鑿設非法井。

然而每年開罰與查封的件數卻不多,像是去年僅取締6件,裁罰1件,前年則取締16件,裁罰10件。對此,阮薇芝表示,第一線的工作者其實很兩難,因為每一口井背後都帶著需求與生計,每次要不要封下去都是在人性與法律之間的掙扎。而近幾年全台有14個縣市在做非法井的填封工作,每年約可以封800口井,新增的非法井也有越來越少的趨勢。

嘉義縣政府普查過的水井會建置座標並登記用途,以及貼上證明標籤以利後續輔導合法水權申請等作業。攝影/蔡沛芸

合法井申請程序繁雜 非法井成本便宜一半

「申請(合法水權)太麻煩了,我們之前要鑿就是打給那個公司(鑿井公司),講好時間地點他們就來(鑿井)了」住在嘉義縣的農民小林(化名)在受訪時說到,表示申請水權的過程麻煩,所以當初才選擇自己找鑿井公司來鑿井,甚至還提到周邊的鄰居也有不少人這麼做。

可見小林只是其中一個案例,多年來私下找業者鑿井早已成為農民間習以為常但卻不能說的秘密。儘管中央與地方政府都不斷宣導鑿井要先申請合法水權與水利建造物,但許多民眾卻因為嫌麻煩、不想承擔申請所需付出的時間與金錢成本,而選擇私下找鑿井公司鑿井。

目前根據《水利法》規範,民眾想要鑿井取水,需依法向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水權,經登記公告成立後,主管機關應發給該團體、公司或人民「水權狀」。水權狀中會根據不同產業需求,標明水井能抽取的上限水量,而水權人也必須在取水裝置上裝設量水設備,逐月紀錄用水狀況,進而管控地下水抽取量。此外,由於水井是一個「建造物」,因此還必須依照水利法申請水利建造物。

對此,阮薇芝表示,申請水權與申請水利建造物的這兩個步驟一般民眾會覺得很麻煩,也不懂得要怎麼申請,所以他們通常跳過這兩個動作,也就讓新鑿的井淪為非法井。而鑿合法井需要付出的金錢成本為新台幣2700元的申請規費、鑿井體的費用,以及抽水馬達與量水設備的費用,非法井的成本大概是合法井的一半,但各地區的價格都不盡相同,沒有統一。

水利署水文技術組副組長阮薇芝。照片提供/阮薇芝

但阮薇芝也提到,現在申請水權可以採取線上登記的方式,各縣市政府承辦單位在受理登記時也會對民眾進行輔導,原則上不會太難。而申請水利建造物的部分,通常鑿井商對申請程序都非常了解,可以輔助民眾準備所需的文件,並幫他們處理其他相關問題。

然而,對於目前政府制訂的鑿井申請規範,台大土木系教授李鴻源一語道破現實真相,他說:「有的時候不是因為農民不想申請,而是因為根本不會過。」他表示,因為部分農民所在的地區因地層下陷嚴重,就算向主觀機關提出申請也有很高的機率會遭到駁回,導致他們只能轉而尋求鑿井業者來幫忙鑿井,這也是迫於無奈。

在鄉間小路時常看到鑿井服務的廣告看版,多年來私下找業者鑿井已經成為農民間習以為常但卻不能說的秘密。攝影/蔡沛芸

地層下陷恐不利高鐵 如何治本成關鍵

缺水的相關議題持續發酵,超抽地下水也逐漸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而李鴻源近期也在接受媒體專訪時示警,表示中南部地層下陷嚴重,長期下來恐影響高鐵運行安全,甚至提到「高鐵只能搭到烏日站」,引起各界高度關注。

李鴻源也表示,現在雲林縣每年下陷6.5公分,對於高鐵行車安全日積月累下絕對會有影響,他指出自己在內政部長任內時曾經封掉1000多口的深水井,讓雲林縣每年的沉陷量維持在3公分,為的就是要救高鐵,但現在雲林縣每年的沉陷量居然高達6.5公分,代表著過去任內監督的政策並沒有被確實執行。

對於李鴻源的示警,高鐵也發表聲明回應,指出地層下陷可區分為「大面積之均勻沉陷」以及在特定範圍內之「差異沉陷」。其中可能影響高鐵運行安全的是「差異沉陷」所造成的軌道坡度變化,但目前高鐵彰雲路段的下陷情況多屬於「大面積之均勻沉陷」,高鐵橋墩間角變量與軌道平整度均在容許範圍內,故營運安全無虞,所謂「高鐵僅能搭到台中」實屬危言聳聽。

對於高鐵方發布的聲明,李鴻源說:「這就像是一個醫生告訴你你得了癌症,但你一直跟我爭論你明天不會死一樣,用白話文一講你們就聽得懂了。」他提到,花了幾千億蓋高鐵,當然是希望可以用30年以上,但現在地層下陷狀況已經很嚴重了,更何況是30年之後?所以這絕對不是危言聳聽。

而李鴻源也指出,想要從根本解決台灣因超抽地下水而導致地層下陷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幫民眾找到替代水源,並進行國土規劃減少種植稻作並釋出農地。李鴻源也表示,像是把廢水處理場的水經過二級處理後,其水質甚至會比抽取的地下水更好,農民就可以使用這些水當灌溉用水,但目前法律規定汙水處理廠的水不能作為灌溉用水,因此還要等到修法後才有機會使用。

對此,阮薇芝表示,關於國土規劃的部分,台灣在幾年前就有提到糧食過多、人民飲食習慣改變等議題,曾經與農政單位討論過減少種植水稻,以及休耕地可以改種哪些作物等,但近年來人民比較重視食安問題,農政單位也希望能把握住傳統既有的水權,因此就沒有再繼續討論下去。

此外,阮薇芝也提出,農田其實有水源涵養的功能,若改成建地、工業或其他用途,則會使土地變成不透水的區塊,可能對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若要進行國土規劃,必須從國家角度出發,謹慎評估要如何處理。

但對於李鴻源提到的工廠廢水再利用,阮薇芝則指出,工廠廢水中可能含有強酸、強鹼或重金屬,經過處理把乾淨的水抽出來後,剩餘的濃稠有毒物質只能排進河川,會對河水造成高汙染,且淨化高濃度並含有重金屬的工業廢水需要耗費更多的能源,因此工業廢水再利用並不是首要考慮的項目,反而會優先考慮生活用水再利用的部分。

李鴻源示警地層下陷恐不利高鐵運行安全,卻遭到高鐵發聲明表示「高鐵僅能搭到台中」是危言聳聽。攝影/蔡沛芸

  • 抗旱井:又稱為緊急備援井,枯旱或緊急事件發生時之備用水源,納入自來水網供水,主要目的是減緩實施分區供水時程或降低實施分區供水之可能性。
  • 大面積均勻沉陷:指的是大塊面積的地層一起下陷,比較不會造成地面的高低落差。
  • 差異沉陷:地層在短距離內下陷,易導致地面產生高低落差。

資料來源/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國立中央大學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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