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梁元瑄、張允馨/採訪報導
台北市勞動局於2020年底公布針對客運業者實施勞動檢查結果,稽查北市12家客運業者,包括新店客運、欣欣客運等,全部違規,共開罰近千萬。而裁罰金額前三名包括「勞工超時工作」、「未給予勞工足夠休息時間」以及「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出勤薪資」。
「買了卡布奇諾和貝果當午餐,因為我等等就是11點35分的車。」開公車超過20餘載的司機林川分享著自己工作的一天,雖然匆匆的以麵包充當午餐果腹,但他指出,其實公司都照著勞基法走,薪資、福利待遇其實不錯,自己至今也仍舊享受著服務民眾與開公車的樂趣當中,但跑一趟兩趟中間的休息時間還是需要自己去調配、適應。
公車司機上路前必須擁有以下「三寶」才能上路,包括,普通大客車駕駛執照、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以及大型車駕駛人定期訓練證明。而擁有這「三寶」的證明除了駕駛公車外、也能駕駛客運、遊覽車等營業大客車。
相比客運以及遊覽車等大型客車,駕駛公車除注意路況外,還須注意上下車的乘客,高壓的工作環境使不少人轉而投入駕駛客運、遊覽車。
台北汽車客運產業工會理事范光明指出,台灣公車駕駛的低薪環境也恐致司機寧願去開貨車,也不願意去開公車。也因為擁有以上三種執照的司機可以同時有擔任遊覽車司機、貨運司機、公車司機等不同工作選擇,因此范光明也表示,這些擁有三種執照的司機會依據當時哪一類型業者所給予的薪資及待遇多寡,更換工作跑道。
范光明坦言,北部的司機待遇雖然不到非常完善,但比起台灣中南部地區,甚至是偏鄉地區的駕駛人員好太多了。中南部和偏鄉地區的公車司機,經常是超時工作而且時薪算下來只有一百元初頭。若駕駛因過勞而有疏失,肇事責任卻是由司機全權負責。缺乏人性化的工作,勞動局與業者應該積極透過政策,改變薪資結構、工時過長以及南北部待遇失衡等問題。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