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論壇】合稿是新聞原罪?消息來源難認定 各界解讀不一

                                                            記者 王藝儒/採訪報導

網路、智慧型手機等科技促進社群平台發展,短時間內訊息的傳收方式被完全改寫,分眾時代使得媒體生態更加競爭,新聞媒體為增進流量,許多做法備受質疑。世新大學小世界公民論壇4月24日將邀請ETtoday新聞雲執行副總編輯譚志東,從媒體人觀點出發,揭談當今新聞媒體求存求勝的新思維。

將其他媒體文章稍加改寫、組合變成自家新聞,這類行為被視為網路媒體亂象之一,同時恐涉及抄襲問題,雖然媒體都會在網站中都會標註著作權聲明,但因新聞影響公眾利益,報導內容若符合是時傳達之需要,法律多將以合理使用原則認定。

關於合稿爭議,譚志東表示,過去報紙、電視等傳統媒體對於外電或傳真新聞便存在合稿做法,說合稿「興於網路、亂於網媒」其實是許多人的認知誤區。

「雷同不等於抄襲,有時候只差在獲得消息來源的先後順序不同。」他提到,隨著時代更迭和科技演進,資訊越來越透明也更加方便取得,因而在網路的即時環境中,各家媒體對相同事件第一時間的報導內容往往相差不遠。

但合稿、改寫等行為真的就是新聞記者的原罪嗎?譚志東認為,從官方新聞稿到個人在臉書、批踢踢等社群平台的公開發表,這些題材本就無版權爭議,新聞的消息來源早已不侷限於真實現場,記者只須秉持查證原則,針對疑慮之處進行確認,將閱聽眾難以吸收的文字素材做適度改寫皆屬合理範疇。

譚志東表示,網路的消息來源開放而即時是抄襲難以認定的原因之一。 攝影/陳彥蓉

對於合稿、改寫與抄襲間的程度爭論,譚志東指出,主要差別在於記者是否有足夠的個人經驗和文筆評析實力,有些報導可以整合事件脈絡並賦予新觀點,然而也有報導淪為各種文章東拼西湊的產物。究竟是「補強文」還是「補牆文」?隨著閱聽人對新聞報導的解讀不同,也很難去認定抄襲的標準。

抄襲爭議的背後,顯現出媒體為了搶快、吸睛而造成新聞品質低落及公信力受質疑等問題。如今各路媒體百家爭鳴,同業間的競爭變得更激烈兇猛,譚志東坦言,現在媒體經營相當不容易,對於大型網路媒體來說,網站必須創造流量吸引投資以支撐公司的整體運作,也才能維持穩定的新聞品質,無論時代如何演進,媒體產製新聞的質與量都必須兼顧。

「新聞媒體其實需要一點想像力。」面對外界質疑媒體是否為了流量而逐漸內容農場化,譚志東表示,隨著分眾時代來臨,閱聽人懂得主動搜尋感興趣的新聞資訊,從外太空到行天宮,任何題材都會有人關心,在資訊開放、自由民主的當今社會,媒體的守門人角色在於把關訊息真假及正確性,並提供閱聽眾雅俗並存、多元多維的新聞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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