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童事件頻傳 立院修《兒少法》

記者 陳又齊、黃瑛琦/採訪報導

台灣近年兒虐事件頻傳,包括家庭施暴及教育機構不當管教等,造成兒童身心健康堪憂。有鑑於此,行政院在上個月14日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草案中新增托嬰中心強制加裝監視器,明訂司法介入兒少案件程序,並對曾違法虐待、遺棄兒少者建立資料庫以及建立6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機制。

另外,針對兒少不當行為,若對兒童及少年有身心虐待行為,未來將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以達嚇阻之效。

立法院已於上月29日三讀通過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希望能加快保障兒童安全及權利的程序。

兒少法修法重點。資料來源/綜合整理、製圖/黃瑛琦

針對條文中規定托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委徐志榮團隊表示,有鑑於許多兒虐案件因為沒有關鍵錄影存證而成為羅生門,立法院認為托嬰中心加裝監視氣能有效預防兒虐情形。

不過起初朝野在幾次商議此項規定的過程中,行政部門認為各地方托育中心態樣太多,擁有的規模與資金不一,容易造成執行面上的困難,進而衍伸許多問題,因此持反對意見。

丁旗源談兒少法修法歷程。攝影/黃瑛琦

徐志榮立委辦公室特助丁旗源也表示,有時候雖然立法目的良善,但強制規範反而會讓托育中心的支出不堪負荷,無法達到良善的目的,因此呼籲這項條文通過後,行政機關應該給予補助協助各地方托育中心,近一步維護兒童安全。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則認為,比起在托嬰中心加裝監視器,更重要的是加強對於托嬰機構的管理跟定期的抽檢以及推廣兒童教育者及照顧者的教育,應該從源頭開始預防,而不是等到兒虐事件爆發了,才來實行補救措施。

根據衛福部統計 2017及2018年,光是「家內兒少受虐人數」就達到四千一百多人,因此此次修法中規定司法應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當社工發現兒少遇到危急狀態時,可以直接報請警檢機關強制介入處理,強化辦案效率。

台灣歷年兒虐案件通報數。資料來源/衛福部統計處製圖/詹韻儒

蔡沛珊表示從前端的社政及教育面做起,才能真正有效落實兒少保護。攝影/陳又齊

法務部檢察司檢察官蔡沛珊表示,司法及早介入兒少保護案件調查程序可以強化社會安全網中社政及司法的橫向聯繫,不過當司法部門介入兒虐案件已屬偵辦程序的末端,很難徹底預防兒虐事件的發生,因此她認為要落實兒少保護,應該從前端的社政及教育面做起。

李麗芬認為兒童死因回溯是兒少保護中重要的一環。攝影/陳又齊

另外,本次《兒少法》修法的一大重點為建立「六歲以下兒童死因回溯分析」是參考英國、美國、澳洲、紐西蘭及日本等國的調查機制,旨在利用科學性的審查及資料收集了解兒童死亡的方式及原因以有效避免悲劇再次發生。立委李麗芬任為這是兒少保護中很重要的一環,透過專家檢視兒童死因,抽絲剝繭的過程中也能釐清兒童致死原因,除了能還給他們一個公道之外,未來也能根據調查結果從前端就開始把關兒童安全。

此次兒少法修法,只是兒少安全保護的第一步,如何落實才是各界關注的焦點。未來立院擬定修正《刑法》中關於殺童、虐童加重刑罰的相關條文,希望藉由《刑法》與《兒少法》雙管齊下,終結兒虐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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