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台交換的中國大陸福建師範大學學生翁玉婷與友人,上月清明連假到台東綠島遊玩,騎乘電動機車不幸發生車禍意外。
上月4日,翁玉婷與好友相約至綠島遊玩,到當地租借代步車,由於沒有機車駕照,只能租借無須駕照證明的電動機車。原本想騎電動機車環綠島一圈,不料在經過綠島觀音洞數十分鐘後的下坡路段,因剎車不及發生車禍。在當地居民協助下,被及時送往衛生所簡易包紮與施打破傷風,所幸二人僅受輕微皮肉傷。
翁玉婷表示,機車由友人李冰冰駕駛,路上很黑暗,僅剩機車本身的車燈與後座自己幫忙用手機打燈照明,加上聽聞上午有學生發生意外,所以騎車時更加小心,速度也放很慢;大約才環綠島三分之二的路程,就已經耗費近二小時,相較於基本環綠島只需一個半小時,可見格外放慢速度。警方將他們帶往警局做筆錄,而負責騎車的李冰冰由於驚嚇過度,對於事發車禍的片段完全空白,因此由翁玉婷代為發言,但當地警方仍希望由駕駛者親自敘述,對此翁玉婷透露相當無奈。
學生發生車禍固然受到不少驚嚇,但翁玉婷表示,對當天警察的態度感到難過,警察不斷質疑她所說的情況,甚或語帶輕挑地說:「這樣的事,一天可能都會發生十幾起,尤其是你們陸生。」翁玉婷認為,台灣人大多有駕照,所以不太會租借剎車系統較不靈敏的電動機車,再加上台灣人相對熟悉駕駛機車,發生事故的機率當然小很多。事後處裡的程序也衍生很多麻煩,因無照行駛電動車,發生事故必須依照機車的交通條例辦理,需先繳納新台幣6000元罰鍰,才能辦理後續事項。對此翁玉婷也相當不解,因為事先十分信任機車行老闆所說,租借電動機車無需駕照證明,孰料會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