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在與新店相關的臉書社團上表示,新店家樂福停車場發生民眾以肉身占領停車格的情形,當時許多車在後方排隊等待停車,這位肉身占位的民眾卻以找不到其他車位作為藉口,強行霸占停車位,影響其他排隊的駕駛,引起新店居民熱烈討論。
關於停車的先後順序是否可依人占車位、先占先贏作為依據,還是以車到達為主,民眾抱持不同的看法。林姓民眾表示,自己也曾經下車以肉身占停車位的方式幫助家人順利停車,但是當看見其他人以這種方式占據車位,以致影響他人或自身權益時,她也會感到不滿。何姓民眾則認為,以肉身或是使用道具占領停車位是不妥當且不道德的行為,就算自己找不到停車位時,還是會排隊等待車位空出,盡量避免和他人發生糾紛。
若是在私有的賣場或百貨公司停車場便不受「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當民眾並非在公有道路上發生停車糾紛時,青潭派出所所長黃啟銘建議雙方私下協調、互相禮讓,原則是車子先到先停,以肉身占領停車格的方式並不恰當;若是雙方互不相讓,賣場或百貨公司的停車場管理員應主動出面協調,依據停車場的管理條約處理停車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