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難界定  惡狼伸爪難法辦

近年來,性騷擾議題備受爭議,根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統計,民國105~108年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遭裁罰案件共有1110件,其中女性受害族群占了1095件,性別比近9成,年齡分布主要落在18-30歲,日常生活中不分男女、年齡、族群,皆可能成為受害者,許多民間團體紛紛發聲,若要改善此社會現狀除了大眾的了解及重視,公權力也應落實法案及加重罰責。

職場性騷擾 受害者忍悲含屈

2018年被稱為 ,響應好萊塢的「#Me Too」運動掀起全球旋風,從好萊塢重量級人物哈維.韋恩斯坦 (Harvey Weinstein) 不當使用權位的職場性騷擾案件,到哥倫比亞廣播公司 (CBS) 董事長的性醜聞公開等,都揭露著權勢性騷擾的潛在危機,不禁使人擔憂,未來攸關職場性騷擾、性別平等及女性權益的法案將何去何從?

無人知曉也不願回望 無家者的人生故事

「街頭不只屬於行人,也屬於在此求生存的人們。」是那魯莫—曼谷法政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於曼谷政府掃蕩攤商時的發言,也是位於台北市萬華區的社團法人人生百味文化建構協會所遵循的信念。走入台北市萬華地區,在路邊靜靜地呆坐著、慵懶的躺著,抑或是緩緩慢步的無家者們彷彿融入了市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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