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北車事件 避免受害者二次創傷

記者 阮芊卉、鄭詠心、李羽恩/採訪報導

2025年北車性暴力事件引發社會震撼與廣泛討論,不僅因事件本身的嚴重性,更因事件爆發後大眾對受害者的指責與質疑,讓受害者陷入自我責備的困境,加重心理負擔。此案凸顯了社會對性暴力受害者的苛刻態度,以及制度和民間支援如何影響其復原與求助意願。

強暴文化的社會偏見

2025年北車性暴力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但大眾焦點多集中在受害者行為、穿著及醉酒不省人事等情況,事實上,社會對性騷擾案件的偏見表現在多個層面。無論是受害者穿著、行為還是個人生活,都可能被外界放大解讀,而刻意忽略事件的核心是加害者的侵害行為。受害者在面對社會目光時,往往自我懷疑或壓抑情緒,形成長期心理負擔,也就是所謂的「二次傷害」。

受害者在性暴力事件後,往往因社會對其行為、穿著的質疑,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形成難以平復的二次創傷。(示意圖)攝影/阮芊卉
受害者在性暴力事件後,往往因社會對其行為、穿著的質疑,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形成難以平復的二次創傷。(示意圖)攝影/阮芊卉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表示,基金會在接觸受害者時最常見的就是強烈的創傷反應,而這些反應往往會因社會責難而被放大。她指出,許多受害者因為外界質疑而不敢求助,甚至會開始檢討自己是不是沒有做好自我保護;也會因為害怕別人知道或擔心不被相信,而選擇多年後才揭露。

她提到,外界對事件真實性的質疑、對受害者個人行為的放大評論,都可能造成嚴重的二度創傷,而這正是助長「強暴文化」的一部分。所謂強暴文化(rape culture),是指一種社會氛圍或價值脈絡,傾向將性暴力的責任轉嫁給受害者,透過質疑其穿著、行為、反應或道德,弱化加害者的責任,並讓性暴力被視為可被合理化、淡化或習以為常的現象。

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倡議專員郭柏妤表示,「很多案件的媒體報導仍在無意中強化社會偏見,例如過度描寫受害者穿著、行程或個人選擇,而忽略加害者責任。」她指出,性騷擾受害者在報案過程中常面臨繁瑣程序、警方詢問細節時的質疑語氣,以及社會輿論對行為的批判,這些都可能加深受害者心理創傷。這些來自制度面與輿論面的質疑,皆是構成二次傷害的要素。

求助的壓力與恐懼

面對潛在的隱私風險,永和派出所員警趙泉萌指出,警方處理性騷擾或偷拍案件時,許多受害者因擔心隱私外洩或遭責難而延遲報案。「我們會盡量保護受害者身分,避免案件資訊過早公開,但仍有許多受害者對司法程序不熟悉,或害怕社會眼光。」他強調,這些心理壓力是警方在辦案之外必須額外考量的重要因素。

在人潮擁擠的街頭,受害者不僅要面對隱私被侵犯的風險,還需承受來自社會的審視目光與求助壓力。攝影/阮芊卉
在人潮擁擠的街頭,受害者不僅要面對隱私被侵犯的風險,還需承受來自社會的審視目光與求助壓力。攝影/阮芊卉

曾遭偷拍的受害者楊喬一分享自身經驗,「我發現自己被偷拍後,第一時間想到的是報警,而不是求助其他機構。警方的處理讓我感到安全,但事件帶來的心理焦慮和不安持續了好一段時間。」她強調,即使沒有媒體關注或社會壓力,性暴力事件本身仍可能讓受害者感到焦慮與不安全,且在復原過程中必須面對他人不當的好奇與揣測。

萬大法律事務所律師林萬憲指出,法律途徑雖提供受害者求償與保障,但程序複雜且漫長。他特別提到,受害者在追求司法正義的過程中,仍需承受社會輿論與旁人評論。「即使案件本身是明確的侵害行為,社會對受害者的檢視往往比對加害者更嚴苛。」這也解釋了為何許多受害者會因疲憊而中途放棄。

杜瑛秋也提到,基金會在接觸這些受害者時,會提供專業約訪與適當轉介,包括社工、心理諮商或必要的法律協助。她特別強調,部分受害者在公開自身遭遇時,可能因不熟悉法律界線,而面臨「被倒打一耙」的風險,因此倡議與發聲也必須十分謹慎,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校內諮商中心為性暴力事件受害者提供心理支持與情緒諮詢,是其復原過程中的重要資源。攝影/李羽恩
校內諮商中心為性暴力事件受害者提供心理支持與情緒諮詢,是其復原過程中的重要資源。攝影/李羽恩

制度改革與媒體自律 重建安全環境

網路評論充斥著對受害者的責備與偏見,揭示在性暴力事件中,輿論對受害者所造成的二次創傷與道德羞辱。製圖/阮芊卉
網路評論充斥著對受害者的責備與偏見,揭示在性暴力事件中,輿論對受害者所造成的二次創傷與道德羞辱。製圖/阮芊卉

多位受害者的經驗指出,性騷擾案件中的二次傷害來源,不僅來自司法程序或媒體報導,也包含社會對受害者行為的刻板評價、責備或好奇的目光,凸顯媒體與公眾對案件報導方式的重要性。

郭柏妤表示,教育與媒體若能更強調加害者責任,並以保護與同理的態度看待受害者,將有助於減少二次傷害。「社會必須理解,暴力永遠是加害者的錯,而不是受害者的選擇或穿著。」

趙泉萌補充,警方在處理案件時,會提供報案流程指引、心理輔導資源與法律資訊,但整體制度仍需要更多社會支持與理解。「案件處理只是第一步,如何讓受害者在心理與生活上重新感到安全,社會每一環都必須參與。」他指出,警方雖努力提供情緒支持,但仍難完全消除受害者對社會評價的焦慮。林萬憲則認為,法律程序不應成為受害者的心理負擔,制度應更簡化,並建立更友善的環境。

杜瑛秋強調,教育與公民倡議是改變社會偏見的根本方式。她表示,強暴迷思、厭女偏見與對受害者的責難文化,都需要透過教育去澄清。所謂「厭女偏見」,是指社會中因性別刻板印象,或歧視所造成的負面態度與假設,例如認為女性應負更多責任、應當保持某種「理想受害者」形象,或因其穿著、行為而貶低其可信度。這類偏見往往使受害者在面對性暴力事件時承受額外壓力。

杜瑛秋表示,從北車事件所引發的討論來看,可以觀察到社會對性騷擾與相關偏見仍存有深層的結構問題,而受害者在心理、社會與法律層面的多重挑戰也因此被凸顯出來。這場討論也成為社會檢視性暴力迷思、推動制度改革的契機。

輿論審判 受害者承受心理創傷

在許多性騷擾案件中,受害者最先感受到的往往不是法律保護,而是他人的評價。這些評論多半以「關心」或「建議」之名出現,但其實會讓受害者在尚未整理好情緒時,就得承受額外壓力。

勵馨基金會倡議專員郭柏妤指出,許多受害者在遭遇事件後,最常聽到的並不是支持,而是與責任有關的推測。例如有人會認為受害者「應該更小心」,或暗示其行為可能「引發誤會」。這些觀念雖然普遍,卻形成受害者復原的一大障礙。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補充,受害者在事件後最常見的心理狀態就是創傷,而二次傷害往往使創傷更加複雜。她指出,社會對受害者的質疑會讓他們不敢求助,甚至開始自我檢討,認為「是不是自己沒做好自我保護」。許多受害者因羞恥、害怕別人知道,或擔心不被相信,而選擇壓抑多年,才敢說出口。「外界的指責與質疑語氣,往往比事件本身造成的傷害更深。」她強調,這些現象都是「強暴文化」與「厭女偏見」持續在社會中運作的結果。

楊喬一提到,事件後最大的困難並不是處理流程,而是如何面對他人的想像與揣測。「我花了很久時間才意識到,別人的質疑不是因為我做錯,而是因為社會對性別暴力的誤解仍然存在。」她表示,旁人的好奇與過度關心,反而成為一種無形的壓力。

許多受害者也在職場或家庭中面臨類似處境。有些人被要求「不要張揚」、有人被建議「不要再提」,甚至有人被勸說「何必走法律程序」。這些看似善意的提醒,卻讓受害者必須在沉默與自我懷疑之間掙扎。

監視畫面外流與媒體過度揭露,使受害者再次暴露於公眾審視下。民眾對資訊外洩的質疑,凸顯了制度在保護受害者隱私方面亟待補強。攝影/李羽恩
監視畫面外流與媒體過度揭露,使受害者再次暴露於公眾審視下。民眾對資訊外洩的質疑,凸顯了制度在保護受害者隱私方面亟待補強。攝影/李羽恩

郭柏妤表示,當社群討論過度著重事件以外的細節,例如受害者的社交生活、工作內容或過往行為,這類討論容易模糊焦點,讓受害經驗本身被排在次要位置,往往會讓受害者再次感受到被審視的壓力。她呼籲社會應將焦點回歸加害者責任,避免過度將焦點放在受害者身上。

杜瑛秋也呼籲,社會在討論性暴力時應以「支持與理解」為首要,而非急於評論。他人的責難與好奇心往往會再次傷害受害者,使其陷入「不敢說」、「不敢求助」的循環。

她強調,接住受害者最重要的方式不是追問細節,也不是提出建議,而是讓他們知道「你不是一個人」。當社會願意以相信與支持來面對受害者,才真正有助於他們從創傷中復原,而不是在責難中再次受傷。

法律與心理後盾 陪伴創傷復原

對多數性騷擾受害者而言,事件過後的每一步都是挑戰,而法律與心理支援往往是他們最重要的依靠。除了案件處理程序,受害者更需要一個能夠理解並接納其情緒的環境。

近年台灣在性別平等相關政策持續調整,不僅著重法律責任,也強化受害者在案件後能接觸到的支援服務。例如部分地方政府與民間合作成立諮詢平台,讓民眾在尚未報案前,就能先了解如果採取行動會面臨哪些程序與選擇,減少因陌生感而產生的恐懼。

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指出,基金會在協助受害者時最核心的工作,就是「專業性的訪談」。這些訪談能協助受害者穩定情緒、釐清事件,也能讓社工依照需求安排後續協助。她說,許多受害者不是不知道該怎麼做,而是不知道「該從哪裡開始」,又或因害怕、羞愧、不敢面對而無力行動,因此需要有專業與支持在一旁陪伴。

勵馨基金會倡議專員郭柏妤指出,在協助性暴力受害者的過程中,「陪伴」往往比程序本身更重要。許多受害者面臨的困難不是不知道該怎麼做,而是沒有力量獨自面對。透過社工陪同、心理支持與法律諮詢,受害者能在複雜情緒中逐漸找到方向。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設置的性創傷復原中心制度,被害者在報案或求助後,可被安排接受由受訓心理中心、輔導人員提供的心理支持與輔導。這樣的介入方式能讓受害者在接觸制度時感到安全,而非再次受到壓力。

杜瑛秋也提醒,社會運動或公開揭露並不是每位受害者都能或都適合的選擇。在MeToo運動中,有些受害者因不熟悉法律界線,可能在情緒推動下公開過多的資訊,反而面臨法律風險或被加害者反控,使其陷入另一種傷害。因此,她強調,支援系統需要提供的不是一句「勇敢說出來」,而是安全、穩妥的求助途徑與判斷協助,陪著受害者一起思考「怎麼說」與「說到什麼程度」。

受害者最需要的不是責難,而是陪伴。無論是警政、社福、法律或媒體,所有人都應幫助受害者在制度與社會中看到「能前進的路」,而不是讓他們在恐懼中猶豫、在壓力下退縮。

萬大法律事務所律師林萬憲認為,台灣需要更多跨領域合作,例如將社工、心理師與律師整合,使受害者不必在不同機構間奔走。法律程序固然重要,但若沒有相應的心理支持,許多受害者可能在途中選擇放棄,無法真正獲得保護。

總結來看,法律與心理支援是密不可分的。前者保障安全與權益,後者提供力量讓受害者能夠走下去。唯有兩者相互補強,受害者才能真正從創傷中恢復,而社會也能逐步建立更安全、更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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