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陳儒逸、楊柔、張宜樺/採訪報導
PFAS全名為全氟/多氟烷基化合物,日常用品、食物包裝紙、甚至化妝品都含有此類化學物質。研究已證實人類接觸PFAS可能導致疾病,但它在生活中卻隨處可見,亦容易經由食物攝取進入體內,而我國現行法規仍無法完全禁用,因此環保團體與相關單位正積極努力推動禁令,期能引起重視,進而維護公眾健康,兼顧節能與環保要求。
難以分解 長存環境
PFAS是一種化學物質,因具「防水防油」特性,在生活中被廣泛運用,可謂隨處可見。同時,PFAS的成分難以分解,會長期存在環境當中,在人體中的半衰期(物質之濃度降低到原始濃度)甚至可長達3到5年,亦被稱為「永久化學品」。
隨著PFAS對人類生活的影響逐漸擴大,近期PFAS致癌的相關議題也正為民眾所重視。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生活中常見的食品包裝、不沾鍋上的塗層,皆含有PFAS,而與皮膚直接接觸之衣物,例如防潑水外套(Gore-Tex)表面防水防污的塗層,亦含有 PFAS 的成分。他補充,PFAS其實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家族(PFOS、PFOA、PFHxS及PFNA等,共一萬多種),其中每一種不同的物質都會對人體產生不同的影響。
不易代謝 恐致疾病
在台灣隨處可見的早餐店使用大量防油紙袋、紙杯、外帶包裝等用品,可謂稀鬆平常。早餐店老闆段小姐表示,選擇使用防油紙袋乃因價格低廉,且符合成本需求,但長期使用至今,並不了解這些外帶包裝是否含有化學物質。顏宗海即曾撰專文指出,若長期暴露在PFAS當中,恐將對人體造成血脂濃度增加、肝功能異常,提升罹患腎臟癌及睪丸癌之風險。
顏宗海表示,由於PFAS是「環境賀爾蒙」(類似人體內之賀爾蒙,能改變人體神經、內分泌系統等,會導致各種疾病的發生),因此懷孕婦女與六歲以下之嬰幼兒此兩種族群最易受PFAS影響。他補充,懷孕婦女長期暴露在充滿PFAS的環境下,容易引發高血壓或是子癲前症等疾病,且由於PFAS不易代謝且難以分解的特性,就更容易透過胎盤進入孩子體內,導致孩子體重過輕、抗體反應降低等問題。
隨身餐具 健康又環保
國際間,丹麥是歐洲國家中第一個全面禁止在紙和紙板製成的食品接觸材料中,添加PFAS的國家。顏宗海指出,預防PFAS對人體和環境造成不好的影響,目前最有效的做法就是從生活中「隨手可及」的地方開始改變,減少使用有防油層的食品包裝袋或外帶餐盒,養成攜帶環保餐具的習慣,第一步即可從民眾最容易吃進體內的「食品包裝」做起,可同時兼顧健康與環保之目的。
看守台灣協會研究員林奕均亦表示,消費者可以透過選擇不含PFAS的產品,降低自身的暴露風險,從生活中「非必要」的層面開始改變。他還提及,政府必須制定相關法規禁止使用,以美國為例,雖目前仍未全面禁用PFAS家族,但各州已開始制定推動相關法案,至今已有12個州禁止在食品包裝容器中添加PFAS,其中科羅拉多州更自今(2024)年1月起開始禁止販售添加PFAS之兒童用品、織布等產品。
林奕均呼籲,要預防PFAS更大幅度的影響環境與人體,需要多方攜手努力,政府、產業和消費者應共同合作,推動社會朝向更安全和環保的方向發展,唯有如此,才能達成環境與健康雙贏。
汙染範圍擴大 環團籲全面禁用
根據環境部《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政府現已列管五種PFAS物質(PFOA、PFOS、LPOS、POSF、PFHxS),凡製造、輸入、販賣、使用、貯存均需先向政府取得核可文件,而這五種物質也同屬聯合國斯德哥爾摩公約管制範疇。林奕均指出,政府制定PFAS法規大多跟進各國政府及國際公約進度,但由於PFAS物質種類眾多,若逐一列管恐落後PFAS污染擴散速度。他建議,政府應全面列管PFAS物質,尤其禁止於食品包材中添加PFAS。
「先去思考什麼東西是不需要PFAS的,而食品包裝就是!」林奕均說明,現已有無添加PFAS的食品包材可取代市面上的防油紙袋及包裝,不僅能降低PFAS包材的使用率,更能避免無意中攝入有害物質。但由於價格較高,段小姐對此表示,早餐店講求小本經營,恐難以負荷昂貴的食品包裝材質。
此外,由於PFAS無法分解的特性會在回收中循環,累積於再生產品中,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書面回覆則稱,我國已禁止紙類包材使用回收材料,應可避免民眾誤食含有PFAS物質的食品包裝。
林奕均強調,目前電子產品所添加的PFAS成分難以尋求替代品,這就是必要用途;但食品包裝、紡織品、化妝品實際上添加並非必要,應即割捨。他也期盼,未來政府能 與業者合作討論PFAS的「基本需求」,盡快讓PFAS禁令上路,以避免其污染進一步擴大,殘害大眾與環境。
提升控管效率 法規仍待精進
雲林縣衛生局食品衛生科科長林小鈴表示,中央對於PFAS的管控,現階段交由地方衛生局每年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計畫執行辦理食品容器具稽查專案」,對市售食品器具、容器、及包裝產品標示進行查核,並隨機抽樣檢驗其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產品是否符合政府制訂的《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相關規定。然而她也直指,衛生福利部《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法規中,並未明確訂定使用PFAS用量的相關限量標準。
目前國際上僅有歐盟、美國及日本的PFAS管理較為明確,歐盟執行委員會已在2020年提出PFAS不得在非必要的情況下使用,希望能逐步淘汰PFAS的運用,並加速開發較為安全的替代品,包括食品污染法規及化妝品法規皆受其影響。美國則早在2002年即正視到PFAS對環境及人體危害的問題,2022年即陸續修訂相關法案與化學物質的用途規則,且2024年起全面禁止銷售任何含PFAS的食品包裝,其主要目的皆在降低對PFAS的依賴性。
由於民眾對PFAS的認識尚淺,林小鈴表示,中央雖將稽查權責交付地方,但法規並無明確規範,經常造成執行上的困難。林奕均則呼籲,隨著國際對PFAS運用的管控愈漸嚴格,台灣對於PFAS的相關規範應跟隨國際腳步,明確訂定法規與標準,讓執法沒有模糊空間,同時應加強宣導讓民眾充分了解PFAS的特性,以減緩環境汙染,維護國人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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