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槍管理辦法》草案惹議 原住民文化恐遭限縮

記者 林雨蓁、李紹仰/採訪報導

提到狩獵,民眾腦海中的第一印象,通常是受西方文化影響的電影中,以娛樂為目的的行為,往往是殘忍嗜血的,也因此對狩獵和持有獵槍持負面態度,對原住民文化的不理解更加劇了影響。今年一月警政署預告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草案,內容大幅限縮原住民的自主狩獵與獵槍使用,而六福村狒狒事件的相關評論,也有不少網友認為狩獵是野蠻行為、獵人不該存在,但狩獵真的能與原住民文化分割嗎?

原住民文化精神 狩獵是生命的延續

原住民自古以採集漁獵維生,所有的知識、經驗與儀式等文化傳承,也圍繞著採集漁獵。對於他們來說,狩獵本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也是獲取食物的主要來源,就像農耕民族對畜養牛羊雞豬司空見慣,布置陷阱、上山捕捉獵物是很正常的。

獵人老師給樹傳承守護泰雅文化。攝影/林雨蓁

烏來的泰雅族獵人老師給樹說:「狩獵就是生活,狩獵是生命。原住民從不濫殺,不像商人為了牟利,可以不管會造成山林和自然多少損害,我們每一次都只取自己需要的部分,只要可以生存、養活家人就可以了。」給樹說明,獵人們狩獵不是為了取樂,而是自然循環的一部分,他們尊重萬物生靈,只要獵物的生命得以在族人身上延續,就不算辜負祂。

要成為一名合格的原住民獵人,要學會的不僅是狩獵知識,還要懂得生存、就地取材、辨識各種動植物以及觀測天氣等,必須認識並熟悉整座山林,「山林就像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家一樣」給樹說道,在學會狩獵之前,更要學會尊重生命、認識及保護山林,族人和山林的動植物才能在這片土地繁衍、生生不息。

然而,大部分的民眾在不甚了解的情況下,還是會帶著偏見去解讀他們的行為,並以「原住民去狩獵就是在破壞生態」、「殺生就是造業」、「為甚麼不買肉就好」等等說詞,去反對狩獵文化。

新北市原住民獵人協會理事長張仁傑也表示,去山上狩獵對他們來說是很平常的事,只是食物獲取方法跟漢人不一樣,他們冰箱空了才會再打獵,不會濫殺,且許多部落離市區超市的距離太過遙遠,甚至是在深山裡,總不可能為了買食物,每天花四小時以上的車程跋山涉水。原住民族人們的聲音也少出現在大眾視野,誤會和偏見也就這麼一代代的延續。

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草案公佈 狩獵文化恐遭大幅限縮

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草案預告。翻攝自/內政部警政署全球資訊網

內政部警政署在今年一月預告《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草案,內容包含購買制式零件的規定和槍枝持有使用的限縮。草案一旦通過,原先持有的自製獵槍不再合法,獵人們恐怕將面臨牢獄之災,若要合法持有必須購買制式零件組裝,但又要求這些零件必須由合法代理商從國外進口,維修也必須送到國外,引起許多族人不滿,原民團體也提出抗議。

原住民青年陣線於警政署前抗議。照片提供/原住民青年陣線

原住民青年陣線指出,他們估算過按草案購買槍枝、保養以及維修的價格,一把可能會落在20萬到30萬,這種價格對於以狩獵維生的族人們來說,實在太離譜。

給樹也質疑:「我們自己去五金行買零件、組獵槍,一把也才大概一萬五。如果一把獵槍變成要20萬30萬,也是有族人買得起,但是要求每個族人都要這樣,不可能。」

給樹登記過的自製獵槍。攝影/林雨蓁

對此,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謝孟羽也表示,若是制式獵槍與自製獵槍價差這麼大,很可能造成實質障礙,比如開放所有人就學,學費卻要十萬多,名面上好像保障到所有學生,實際上卻造成部分族群被邊緣化,甚至無法享有應有的權利,放在原住民身上同理,甚至可能造成文化斷絕。

原民青年陣線的Savungaz強調,如果狩獵文化因為法規和政策的關係不再存續的話,會影響到整個原住民傳統文化的延續,以及在這個文化體系中的每一個人,因為當原住民不再了解山林相關的知識,他們跟土地的連結會越來越遠,然後所有的歷史和記憶,就會被遺忘在荒煙蔓草之中。                        

警政署則在3月14日做出回應,表示該草案是比照射擊運動進口槍彈擬訂。將委託槍商進口制式零件給取得許可的原住民,且經國防部建議後,選定九款獵槍議價,價格大約在新台幣五千至兩萬八千內。

然而針對持有自製獵槍將須處3-10年有期徒刑,警政署並未正面回應,僅表示在法案生效前,持有已登記自製獵槍不犯法,法案生效後依照辦理,現在仍處於預告期間,會持續收集意見。

互信互重是基礎 原民盼政府合理協商

謝孟羽表示,這次原住民《獵槍管理辦法》草案頗有先斬後奏意味,政府機關已多次在類似議題上採同樣手法,總是只找小部分人當代表,以好控管為原則先頒布法律,民眾得知後覺得有不公出來抗議,政府再出來說可以再議。

對此,烏來部落的原住民認為,法案在通過和正式執行前,應該預留緩衝期和調整期,讓族人適應、配合,若過程中發現不適合的地方可以調整,才不會造成法規上路後,族人還搞不清楚規定,就被抓去關。

山林共管示意圖。圖片來源/林務局

給樹強調,互相尊重才是溝通的基礎,如果政府總是一意孤行,不願意花時間和人力了解原住民的文化和傳統規範,法律一定會跟他們族群既有的規範起衝突,最後又使得族人不願意信任政府,反而會更難處理,不如大家秉持互相尊重的態度,政府不過度干預原住民的生活,原住民自己管好自己,政府也不用擔心治安問題。

林務局正在推動的山林共管方案正是利用這個概念,將狩獵自主權還給原住民,共享山林資源的運用,並且協助政府控管生物族群、保育生態,通過部落會議推選代表,與林務局討論共同經營部落和周圍的林班地,建立信任合作機制。

謝孟羽認為,這種嘗試是好的, 民間也有學者在進行自主狩獵管理的相關研究,有學者的幫助,原住民又是最了解當地山林的族群,可以合作治理山林,並鼓勵政府可以多與學者、原住民溝通,嘉義林管處與鄒族在2010年3月成立的共管會就是很好的案例。

張仁傑認為,政府在策畫和下決定之前,應該多請學者專家一起研究,或是派基層員警去當地田野調查,部落的原住民都很樂意分享自己的意見,各部落也都常常會開部落會議,多問、多打聽、多參加部落會議並多了解部落的實際情況,總比坐在辦公室裡空想來得實際,只要能夠好好溝通,尊重彼此需求,族人都很願意配合。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謝孟羽。攝影/林雨蓁

現有的法律對於原住民狩獵的規定,對於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的定義模糊不清,且規定原住民要合法狩獵,須事前提出重要「申請名義」,更難以界定三者間的判定標準、缺乏彈性,加上近期預告的草案,可能使得原住民狩獵文化被限縮。

若不想走上黑槍無法管理的回頭路,原住民部落派出代表與學者一同研究各種辦法的可行性,政府與民間多溝通並適時調整方案,才有機會重新建立原住民對政府的信任,一起讓這片美麗的大地更繁榮、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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