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蔡佩珈、蔡欣羽/採訪報導
鄰近捷運迴龍站的樂生療養院,早期是政府用來隔離痲瘋病患的地方,雖然隔離政策已在1960年代解除,現今仍有近90位80歲以上院民,留在院區生活。針對樂生療養院的照護人力,監察委員王幼玲於去年10月提出調查報告並指出,樂生療養院有未聘足照顧服務員的狀況。
樂生療養院分為新院區、組合屋區及舊院區,每一區皆配有固定數量的照顧服務員。新院區設置醫療大樓,內有24小時輪班照顧院民的照顧服務員,組合屋區、舊院區的照顧服務員,則在早上8點至下午5點間提供服務。居住在舊院區、已經88歲的藍阿姨,因患有痲瘋病,手指受損、右腳截肢,平常以電動車代步,因照顧服務員服務時間有限,只能自掏腰包聘請看護。
雖然樂生療養院針對自聘看護的院民,提供每人每月1萬5000元的補助,但對於沒有工作的藍阿姨而言,看護薪水仍是一筆不小的負擔。藍阿姨表示,扣除補助款,每個月仍須負擔看護健保費、餐費等費用,總額約1萬多元。若樂生療養院提供足夠的照顧服務員,就能免去額外的金錢支出。
針對照顧服務員日間服務狀況,青年樂生聯盟成員謝宗翰表示,雖然舊院區早期因捷運機場的設置縮小許多,但現存的區域腹地仍然廣大,加上院民散居在舊院區各處,照顧服務員在此狀況下提供各式服務,非常繁忙。因此,身體狀況較佳的院民,皆盡量靠自己煮飯、洗澡,將照顧服務員留給其餘院民。
不過,樂生療養院若要再增加人力,恐怕會有困難。根據監察院調查報告,樂生療養院去年即因國內全國照護人力短缺,實際上僅聘到24位照服員,與衛生福利部核定的27位仍有落差。
對此,王幼玲解釋,由於衛生福利部在2018年改變長照2.0給付基準,將服務項目當作計價單位,使得居家服務員相較照顧服務員能獲得較高薪水,因此院方曾表示,願意投入樂生療養院(機構)服務的照顧服務員較少,招聘出現困難。
為了彌補隔離政策對院民造成的影響,衛生福利部(當時為衛生署)在2008年訂定《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保障院民的醫療及安養權益,律師陳孟秀呼籲,樂生療養院應積極改善照顧服務員薪資及勞動條件,讓早期因隔離政策備受歧視,同時與外界切斷聯繫的院民,能在充足的照護人力之下度過老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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