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一天日常所需 雲林食物銀行成弱勢者後盾

  記者 林靜、胡崇恩/採訪報導

食物浪費是嚴重的社會問題,從起初的食物生產到加工到販賣,每個過程都可能產生浪費,買過多食物吃不完、食物放太久導致過期等,若把每個人造成浪費的食物數量加起來將非常可觀。

食物銀行內部依品項擺放,分門別類、排列整齊。攝影/胡崇恩

世界上第一間食物銀行於1967年在美國成立,從此之後在世界遍地開花,2012年台灣加入全球食物銀行網絡,為食物浪費及飢餓人口問題提供解決方式,企業或民間提供即期品至食物銀行,再由食物銀行分發至弱勢族群,把資源做最有效的運用。

愛食物,更愛分享,可說是台灣食物銀行聯合會之座右銘。攝影/胡崇恩

位於雲林縣的沐馨服務協會於民國99年創立,當時主要是照顧弱勢家庭的兒童,兒童下課後協會除了陪伴外更提供晚餐,解決孩子們吃飯問題,到106年沐馨食物銀行成立,為當地第一間有實體店面的食物銀行,與大賣場及各種愛心企業配合,物資來源穩定豐富,做的頗有規模,也針對不同家庭族群提供物資,包括成人尿布、兒童奶粉、布偶等皆供應。

沐馨食物銀行主任林家卉認為,米是所有食物最重要的,就算物資缺乏仍會爭取米。 攝影/胡崇恩

台灣食物銀行實行八年至今,沒有訂定法律規範,導致食物銀行在各城市各自運作,缺乏統一標準。可能也因政府沒有設立規定,沐馨食物銀行在雲林縣已算頗為人知,但沐馨拿到的補助只有人事補助費,對此沐馨服務協會主任林家卉表示時常會遇到喜歡「客製化」的民眾,因食物銀行沒有多餘資金而無法滿足民眾需求,不過林家卉仍呼籲食物銀行並不是大賣場,不是開口就能得到。

食物銀行呼籲民眾還是要依自己的需要領取足夠的食物即可,將資源留給更需要的人。攝影/胡崇恩

雖然尚無法律規定食物銀行相關事項,但能領取食物銀行物資的民眾則是有條件限制,例如中低收入戶或獨居老人,當地里長黃順昌表示條件之外仍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卻因資格不符而無法領取。

食物銀行提供的物資不只是食物,包含日用品。 攝影/胡崇恩

不過沐馨食物銀行志工林明瑤說,只要願意來到食物銀行的民眾,他們都會給予幫助,因為寧願錯花99個人,也不願放棄一個可能的人。林家卉表示,用物資來表達對民眾的在乎,沐馨食物銀行將會以這樣的堅持持續讓關懷在社會上循環。

志工將食物分送給奶奶,希望這份關懷能讓社會更加溫暖。攝影/胡崇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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