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教生活

青少年性侵被輕視 政府應加強性別及法律教育

記者林羿蓉/採訪報導

性侵,不只是台灣所關注的問題,也是全球性,台灣對於性別議題發展尚未完全,加上青少年對於性別教育不了解,導致自身並不明白身體自主權遭受侵害,因此性教育以及現有的法律規章制度是需要被關注且改變的。

 

2019年的新聞標題中,有關青少年性侵的標題最常出現「性侵」、「性教育」等字眼。資料來源/台灣新聞整合平台新聞資料庫、製圖/林羿蓉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公布資料2019性侵害事件通報案件統計共8564起,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通報上半年男女合計就高達654起,這顯示出台灣發生兒童及青少年性剝削占總性侵案件很高的比例。

且依台灣新聞整合平台新聞資料庫統計,2019年的新聞標題中,有關青少年性侵的標題最常出現「性侵」、「性教育」等字眼,表示性侵與教育有很大的關聯。不少新聞中提到,被害人直到學校上健康教育課時才明白自己遭受性侵,如去年7月的聯合報新聞報導,有位林姓男子從女兒國小三年級開始,以手指和性器官性侵女兒,時間長達6年、次數達近700次,直到女兒在學校上健康教育課程,才明白自己遭受性侵。

歷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事件已通報數據圖。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司、製圖/林羿蓉

 

令人震驚的是,並不是每件性侵事件都會被通報,部分校方因擔心性侵害事件會危害校譽造成招生率等問題,選擇刻意隱瞞不通報。而政府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的發生,根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1項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8條規定24小時之內教育人員之內一定要通報,不通報就要罰款。

國立台灣大學兒少暨家庭研究中心執行長張淑慧表示,教育部分對此有一些相關法規,所以警察跟社會局這邊跟學校三方一起開聯合會議,如校長隱匿不通報,就會列入校長考績參考。

當性侵害的發生,青少年徬徨無助,不知道該如何處理,對於法律及性教育了解也不完全,大部分會找尋學校或是同儕求助,但因同儕性教育以及性別法的知識也不夠完善,不知該如何幫忙,因此可能造成當事人更大的傷害。

而對此張淑慧表示,可是問題是學生所認識的性教育不會知道那麼多法規,當青少年遭受性侵只知道要告訴老師,卻不知道整個通報的流程,這其實是一個兒少人權的問題。

老師以及學校教育人員是第一且直接面對受害的青少年,如後續輔導不完全,會導致青少年有一輩子痊癒不了的傷痛。對此,張婌慧表示,學校教育人員的輔導訓練以及性別訓練,還有學校的性別教育有無落實是非常重要的。

熟人性侵占最大比例 應捍衛身體自主權

青少年對於情愛方面充滿幻想,加上青春期身體的變化,正在於性別方面自我探索,對於彼此之間的界線以及處理發式並不成熟,也因為這樣對於熟人、朋友的防備心較低,而造成性侵的意外發生。

張淑慧表示,熟人性親大多性侵於12歲至18歲之間,且熟人性侵占性侵事件很大的比例。青少年彼此之間對於性的不了解,因而造成意外的發生。亦或者是長輩或是老師對於青少年的性侵,仗著自己的年齡、能力以及權力比受害者高,且青少年都渴望被長輩或是師長肯定,因而屈服於此,且不敢向外求助。

而預防事件發生,除了法律的懲罰威嚇之外,更迫切需要建立青少年對於「預防熟人性侵」的觀念,要建立自身身體界線的保護,還有提升對於環境危險度的辨別敏感度。

 

因無法預料到未來會發生什麼事,也無法管束他人行為,但自身能做的就是預防危險的發生,張淑慧表示,預防熟人性侵,要教育孩子自我保護,台灣性別教育缺乏操作型的訓練,如聯合國Life Skills Training(LST)生活技能訓練,應強調該面對情況時該怎麼處理,可透過翻轉教育的方法,一直演練要強調該面對情況時該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