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原婉婷、庄璟怡/採訪報導
經過一連串的協商與妥協,立法院在5月17日通過行政院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地區。立法院第一次討論同性婚姻在1986年,第一個同運組織在1990年代成立,時隔30年,台灣如何跋涉1萬多天走到這裡?
同志平權開拓者——祁家威
17歲出櫃以來,祁家威自認在家庭、學校、職場、社會都不曾感到被打壓。他認為,或許上天讓他沒有包袱,要他為同性戀群體做點兒事。在1986年,台灣男同性戀者祁家威,為了和男性友人結婚,向國會扣門請願。
這一扣門扣了33年。那時他28歲,一個人的抗爭,被當「神經病」、「一個人胡搞瞎搞」,沒人理。千禧年後,歐美先進國家開始承認同性婚姻,台灣的女權、性別、人權團體百花爭鳴,展開遊行、法案遊說、訴訟、釋憲,各自在不同路線努力。這時反方開始緊張,居然成為「氣候」,對立才升高,於今達到高峰。
數十年來,祁家威不斷挑戰台灣法律,抗議同性婚姻不被法律承認。直到2016年,台灣大法官正式接受祁家威的釋憲請求。2019年,台灣通過同婚專法。
青島東路同志運動勝利在望,婚姻平權大平台5月14日在青島東路上舉行「協商不能退」集會活動,在立法院舉行黨團協商之際,邀請所有支持婚姻平權的朋友站出來,給支持同婚的立法委員打氣,也再一次告訴所有反對同性婚姻或是有意對同婚法案妥協的立委,不要再傷害同志並在接下來的協商和表決過程中,做出正確的選擇。現場全體一起喊口號「協商不能退,結合不是結婚,台灣婚姻不要一國兩制」,呼籲立委們捍衛政院版、捍衛同志權益。
5月17日,《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送立法院三讀。國民黨、民進黨團雙雙動員備戰,挺同、反同團體也聚集立法院外,在青島東路到濟南路上目前為止已聚集4萬挺同人士,團體特別準備不同色彩的玫瑰花分送給民眾,他們冒雨高舉玫瑰花,齊喊「我們要結婚!」,場面壯觀。從早上11點到下午三點,接近4個小時的討論、表決,法案最終通過。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是亞洲首部承認同性婚姻的法律,它將在5月24日正式施行。法案表決的日子,恰好遇上國際不再恐同日,它源自紀念世衛組織正式將同性戀從國際疾病分類中剔除,如今這個日子已經拓展為涵括同性戀、跨性別、雙性戀權利的日子。
「同婚」絕不是終點 是一個新的起點
524同性愛人一起去各地方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他/她們等待已久的心願。當天還舉辦「524釋字748號紀念活動」,除了會在信義廣場舉辦戶外婚禮派對外,現場還會設置浪漫拱門及拍照打卡點。隔日525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特地在凱達格蘭大道上舉辦「同志婚宴」,席開160桌。
「同婚」絕不是終點,而是一個新的起點。祈家威表示,同婚專法尚未包含完整個跨國婚姻權益以及領養權,針對這個法案上的「不完備」,他會繼續抗爭。我們站在這個新的起點,繼續朝更全面與深刻的「平權」走去。平權之路註定是一條漫漫長路,一步一腳印,未來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