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評議

網媒合稿亂象竄升 政府控管界線難定

記者 汪祐寧、王藝儒/採訪報導

世新大學小世界公民論壇《灰色地帶下的新媒體,抄襲邊界在哪裡?》於4月24日落幕,因應內容農場氾濫及網路媒體的合稿亂象進行討論,論壇特別邀請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胡元輝、立法委員蘇巧慧、ETtoday新聞雲執行副總編輯譚志東、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作為與談人,揭談媒體生態的現況。

宇軒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廖芳萱指出合稿文章標記來源仍侵害智慧財產權。攝影/歐碧薇

新聞商業化後,比起報導內容更重視點閱率,促使媒體「搶快」風氣盛行,加上網路資源開放、消息來源共享,獨家新聞發布幾秒後就失去風采,各家媒體早已複製貼上「合稿」成快訊。因此,論壇以「網路媒體的合稿是否算抄襲」、「媒體人對合稿的認知與抄襲程度有何差異」、「政府該不該介入控管」三大問題為主軸,進行多方且深入的對談。

合稿能否被斷定為抄襲一直備受爭議,廖芳萱指出,著作權對於抄襲的定義分為人格權及智慧財產權,一篇合稿寫出文章來源只是沒涉及人格權,但仍會侵害原作者的智慧財產權;除了文章,照片也常遊走在法律邊境,認為照片沒有著作權便肆意濫用。

蘇巧慧認為,在場新聞系學生應該都很清楚,「如果你這篇文章寫出來會讓原作者不爽,那就是越線。」自己辛苦採訪的內容被他人任意取用,暫且不論是否犯法,道德上就已不妥。

譚志東則持有不同見解,他認為在自媒體時代大家都可以自行發布訊息。舉例而言,總統府發布一篇新聞稿,媒體的新聞內容與該新聞稿相同很正常,這屬於資料引用;但各家媒體改寫後的內容一定不同,若某媒體的文章跟他家媒體相同,那就算是抄襲。

中正大學電訊傳播所副教授胡元輝認為,真正難判定的不是內容農場,而是真假穿插的惡意消息。攝影/歐碧薇

胡元輝也認同,資訊整合屬於合理範圍,但更糟糕的合稿叫「網友說」,記者將民眾在匿名平台如PTT、Dcard等的留言內容,蒐集後作為新聞使用,但匿名的資訊來源不只沒有公信力,也很不專業。

新媒體藉著網路的便利大量竄升,並專攻閱眾「求最新」的偏好,著重在即時新聞;傳統媒體也成立即時新聞部迎合閱眾需求,無論新興或傳統媒體,目的皆為提升點閱率及流量,賺取收入。

「內容農場不是單純賺取點閱率而已,而是帶有惡意的傳遞特定訊息。」胡元輝認為,真正難判定的不是內容農場,而是真假穿插的惡意消息,在純淨新聞中刻意加入個人觀念,藉此煽動特定立場、扭曲事實。然而,面對環境變遷,現今媒體應該思考「一個新聞工作者應該做什麼事情?」

ETtoday新聞雲執行副總編輯譚志東認為在自媒體時代大家都可以自行發布訊息。攝影/歐碧薇

譚志東指出,合稿抄襲爭論背後,反映著記者是否具有足夠的個人經驗和文筆評析實力,有些報導是整合事件脈絡並賦予新觀點,卻也有報導淪為各種文章東拼西湊的產物。「內容農場問題已經很嚴重,足以撕裂的整個社會跟族群。」譚志東認為,除了記者本身要堅守新聞專業,政府也應控管內容農場,善盡社會責任。

對此蘇巧慧說明,過去四年間,民眾檢舉的假新聞有1800多件,但只有兩件被開罰,是法規不夠用還是處置不夠多?她坦言,當政府真的控管並開罰時,社會上又會有另一種聲音出現「政府不該管制新聞言論自由」,因此很難拿捏控管的分寸;但如果政府連明顯的錯誤訊息都不處理,那就是行政怠惰。

立法委員蘇巧慧說明政府目前積極處理是惡意散布消息的內容農場。攝影/歐碧薇

蘇巧慧表示,政府目前積極處理的是「惡意散布消息」的內容農場,嚴格抵制違反公序良俗的內容。但是廖芳萱認為,以「有沒有違反公序良俗」作為判定的標準,是很難去定罪的,因為找不到媒體刻意散播假訊息的確切證據。

胡元輝則提出不同看法,「不要太相信純粹用法制就可以處理一個亂象。」雖然政府控管是辦法之一,但「言論自由」這個擋箭牌不能無限上綱,需要各界專業人士積極討論,並多管齊下、標本兼治,「不知道做了會有多少改變,但如果不做,這個社會就不會有改變。」

論壇中學生踴躍提問。攝影/歐碧薇
世新大學小世界公民論壇《灰色地帶下的新媒體,抄襲邊界在哪裡?》於4月24日落幕。攝影/歐碧薇
假訊息前全民皆兵 媒體這一戰怎麼打?

今年4月18日台北一陣搖動,地震停止後網路傳出台北市松仁路震出地裂,事後市府澄清路面僅是修路污漬,當時卻已有多家媒體跟進報導這起地裂烏龍,引起不少民眾誤解與恐慌,也讓媒體未落實查證的案例再添一筆。

如今,網路假新聞滿天飛,媒體是否為了流量忽略查證引發各界質疑。蘋果日報突發中心記者江孟謙表示,雖然有媒體為了搶快,在謠傳當下套用未經查證的網友說法做為報導,但其實更多業界記者得知地裂的第一個反應,是詢問轄區消防局及警政單位消息是否屬實,經查證後大家便發現是烏龍一場。

媒體報導錯誤不僅恐傷害事件關係人,亦可能損及公眾利益,甚至重創自身在閱聽人心中的可信度。對於業界如何落實事實查核,台灣事實查核中心查核員莊子豪指出,一般新聞組織都會在編採手冊明訂出查證要求,但查證過程確實與否則關乎記者本身的媒體素養和工作能力。

蘋果日報突發中心記者呂健豪表示,查證是記者基本素養。圖片提供/呂健豪

蘋果日報突發中心記者呂健豪表示,查證原則本來就是採訪報導關鍵的一步,更是記者養成中的基本素養。針對業界記者的採訪查證機制,江孟謙進一步說明,除了找到訊息來源者訪問,也能到訊息地點親自探訪,或是查訪事發地點的周遭人事物,這些都是最簡單基本的查證方式。

三立新聞網社會記者游承霖補充,因為新聞來源廣泛,查證方法及管道也各不相同,新聞組織內部其實很難有一套萬用查證流程,大多還是需倚靠記者把關,並在報導中盡力平衡呈現事件雙方說詞,讓閱聽眾自我評斷。

「但實際上,目前事實查核在業界實務做得不太好。」莊子豪表示,媒體組織雖有查證準則和自律委員會,但記者個人是否落實查證則是另一個問題,編採手冊往往形同表面機制。

莊子豪提到,因應網路時代,許多媒體編列新媒體單位,新聞很可能由一群沒有相關傳播背景及專業訓練的網路編輯負責產製,而合稿、改寫等作法使得網路部門成為另一個「印刷廠」。新聞媒體的查證落實備受質疑,如今對抗假訊息已全民皆兵,身處前哨的新聞媒體該如何抵擋謠言彈雨,考驗著每位記者的選擇與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