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未發執照 中藥行恐走入歷史

記者 王良博、楊穎婷、黃瑛琦/採訪報導

現行《藥事法》規定,民國82年2月5日後成立的中藥商,需通過國家考試,不過,後續政府並未制訂國考,20多年來根本沒有新的合法中藥業者出現。11月6日中藥業者前往衛生福利部抗議,直言此問題造成有心接手中藥事業的年輕人,無法承接中藥業務,傳統中藥行只剩死路一條。

《藥事法》103條規定,民國82年2月5日以後,中藥從業人員必須修習一定的中藥課程,並且通過國家考試,才可以進行中藥販售、調劑,以及製作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然而,在法規確立後,政府卻從未制定出施行細則,導致無法舉行國家考試。

針對政府20多年來沒有依照《藥事法》規範,舉辦中藥國家考試,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發言人朱顯光指出,這項規定是82年的立法,與現在時空環境不同,而在當時修法後,也有利益的妥協。

台灣已經20多年沒有新的合法中藥業者出現。攝影/王良博。
未受政府重視

立委林靜儀表示,這個問題非常錯綜複雜,在20、30年前,國民黨政府對於中醫的概念是「消滅它」,所以當政府過去的政策是要消滅中醫,「怎麼可能立一個讓你真的可以用的法?」因此現在要推動中醫藥發展的相關政策,當然不會太容易。

林靜儀也批評,衛福部中醫藥司或者其前身中醫藥委員會「一直狀況都很差」,因為在衛福部的中醫藥司司長或中醫藥委員會主委,一直缺少要把中醫專業變成大家認可的體系。她強調,中醫在世界衛生組織(WHO)是當成正式產業在討論的,台灣卻一直沒有跟國際上的想法接軌。

林靜儀亦提及,中醫藥在台灣是「先天不足」,因為過去是要滅了它,又加上「後天不良」,相關預算少得可憐。林靜儀解釋,對一般民眾而言,並不會覺得中醫藥沒有錢去發展是一件值得重視的事情,並且直言,「這個國家從政府到人民都沒有覺得(中醫)那是一個必須發展的專業」,因此衛福部編列的預算也相當少。

目前《藥事法》103條的規定,是87年所確立,後續衛福部認為,法規並未說明由哪個單位制定施行細則,認為應先經過修法才能制定。不過,直到100年,各界對於如何修法仍然沒有共識,衛福部轉而推行「中藥技術士」制度,後因中醫師、藥師團體反對,因此無疾而終。

立委林靜儀認為政府並未重視中醫藥領域。攝影/王良博。
中藥產業逐漸凋零

台灣中藥從業青年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古承蒲表示,當初的法條僅承認於82年前有經營事實的中藥行,如今這些人的平均年齡逾60歲,他們退休後就沒有具備合法執照的人能夠接替。

「如果我沒有公公的藥商執照,或我公公有天不呼吸了,我這家店就等著關了。」古承蒲說,中藥行的未來將會「懸崖式的斷掉」,現在有列冊的中藥行隨時都在等著關門,或將中藥行更名為「中藥商行」,僅能以雜貨店名義繼續營業,後輩唯一能走的路就是回到學校讀藥學系。然而,在經過修習藥師課程後,「我們又會去選輕鬆的工作」,在沒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情況下,中藥產業與其文化終究難以延續下去。

中藥行若未取得合法執照,未來僅能以雜貨店名義繼續營業。攝影/王良博。
法規不符實際需求

福寬參藥房老闆李昌田也認為,《藥事法》103條規定不切實際,因為中藥跟西藥本身就是不同的範疇,不符合中藥業的實際需求。他強調,到目前為止,台灣中藥專業人員,並沒有很好的養成方式,依行政命令規定只有中醫師或是修過16個學分的藥師可以管理中藥,但中醫師本來就是負責醫療,中藥管理本來就非其主責範圍。藥師在養成過程中,則比較偏向西藥,對中藥的了解並不足夠,更何況中藥的專業不在學校,而是在中藥行裡頭。

不過,對於中藥業者納管,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古博仁認為,中藥輸入跟輸出的部分是屬於藥商,只要所有的藥材合乎國家標準,不需要藥師來進行管理。不過,必須先釐清「中藥是藥還是食品」,如果定位是藥,則可能會因為其藥效影響人體生理反應,政府對此就必須比較嚴謹管理。

11月6日中藥業者前往衛福部抗議,要求政府應該解決此問題。當時衛福部透過新聞稿回應,隨著時代變遷,民眾用藥安全要求日益殷切,中藥販賣與中醫藥專業的分工,有適時檢討的必要。衛福部強調,《藥事法》103條的爭議,是各界對法律條文見解不同所致,將盡速聽取第三方公正人士意見,公會亦可推薦專家,將法條爭議釐清後,研議建立可長可久的制度。

本報記者致電衛福部中醫藥司,欲詢問相關問題,但遭中醫藥司官員以此事仍在處理當中為由,拒絕受訪。

中、西藥師有別? 業者醫改團體看法不同

政府20年來未落實《藥事法》當中,中藥商需經國家考試及格才能從事業務的規定。醫改團體認為,不論中藥、西藥都應由藥師把關。中藥業者則強調師徒制對於中藥業者有其必要性,中、西藥師應該有所區隔。

針對《藥事法》將中醫藥業者納入法規管理,朱顯光指出,隨著時代進步,用藥安全也與時俱進。他強調,雖然中醫藥是傳統的醫學,但也要符合安全,早期是中醫藥都是師徒制,現在當然就要有更多的專業。他舉例,西醫有「醫藥分業」,亦即處方藥必須由醫師來開處方,藥方就給藥師來處理,而對於人體來說,不管中、西藥,皆是藥品,當然都要由藥師把關。

古博仁也說,台灣已經邁入高齡化社會,許多老年人有慢性病,會將中、西藥混合使用,可能會出現藥物交互作用,因此更需要為用藥安全把關。

古承蒲表示,用藥的專業諮詢權責應該在醫師而非藥師,是否會產生交互作用應該詢問醫生,但醫生通常不會同時精通西醫與中醫。

此外,目前全球的中藥研究皆是針對單味藥物,但多種藥物組成的副方,則因藥物種類與劑量的不同,也會達到不同程度的療效與效果,因此沒有辦法逐一針對副方進行研究,所以醫生只能告訴民眾西藥與中藥的服用時間必須間隔二小時以上。

李昌田則舉例,把當歸的某一個成分抽取出來,可能會發現跟西藥的化學成分產生交互作用,但當歸不是由單一的化學物質構成,更何況中藥會有炮製等處理手法,不但能增強效果,也能減低毒性,因此把交互作用這類現代化學「單一成分」的想法加諸於中藥,其實是有問題的。

同時服用中西藥,恐產生交互作用。攝影/王良博。
師徒制度看法兩極

對於傳統中藥行大多為師徒制,古博仁直言,所有的東西都應具備學術基礎,師徒相授的方式應該因應現代化的思維而有所改變。他強調,中藥有存在價值,也不該從民眾生活中消失,但「過去可以,不能說現在也可以」。

古博仁說,一些常用的食療、補養中藥,例如四物湯等,讓中藥業者直接販售,不會有什麼問題,可是膏、丸、散等「固有成方」就可能有問題,因為這牽涉人體診斷,若是有經過中醫師等專業人士來把關,至少出事也有人負責。

然而,古承蒲則對師徒制有不同看法,他認為學生難以只憑幾個學分就學會中藥背後的文化與意義,「這就是為什麼中藥需要師徒制,師傅帶著你去做,把中藥的體會與經驗告訴你,就可以避免掉師傅走過的老路。」古承蒲認為,中藥勢必得延續師徒制,因為中藥醫院和中藥房的工作內容並不相同,醫學界與產業界是二回事,實習地點除了中醫診所之外,國家也應設法補助中藥房的師傅與學徒。

李昌田同樣持反對態度,他直言,若有人家中長輩是醫術極佳的中醫,從小到大在家中跟著長輩學習,「這樣的經驗、學術涵養,難道不及我們學校裡面培育的那七年嗎?」

但古博仁強調,中藥必須走向科學化,不能只是「遵古法」卻沒有任何依據,應該要有專門研究人員進行中藥研究,例如同種藥材會因產地不同,導致藥效不同。他說明,長期來看,應建立中藥業完整的教學、考試、訓練等制度,才能確保中藥從業人員有一定的學術基礎,會比起師徒制更嚴謹。

古博仁也認為,中藥業者當然有生存的權利,政府應透過輔導轉型,讓中藥業者的商業販賣權益獲得保障。朱顯光則提及,政府應思考如何讓中醫藥符合安全,又能兼顧傳統用藥習慣。

對於藥師應具備一定學術基礎,對於用藥安全較有保障,李昌田相當不以為然。他以當歸為例說明,當歸用在生化湯、用在十全大補中,使用的部分是不一樣的,換句話說,雖是同種藥材、成分一樣,卻有不同效果。李昌田強調,用現在已知的科學知識,去解讀中醫、中藥,是不妥當的。

傳統中藥房大多師徒相授,但各界看法不一致。攝影/王良博。

延伸報導:

工作待遇相對差 中藥產業無人接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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