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池政策推動20年 回收率不到50%

記者 王良博、楊穎婷、黃瑛琦/採訪報導

民國87年起環保署開始推動廢電池回收政策,事隔20年,儘管環保署每年投入1億4000萬元以上的經費進行廢電池回收工作,但廢電池回收率卻不到50%。對此,環保署解釋,廢電池回收率不高的原因,與可重複充電使用的電池廣泛使用,以及廢電池回收率的計算公式有關。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第六組組長趙國芬表示,87年開始推行廢電池回收政策,是因為擔心電池中的重金屬可能會汙染環境。

環保署指出,所有販售電池的商家都必須設置廢電池回收設施。攝影/楊穎婷

上海師範大學城市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涂耀仁也提到,若將廢電池當作一般垃圾處理,最後會經由垃圾車送到掩埋場或焚化爐,若掩埋場到達一定的使用年限,廢電池中的重金屬很可能會因酸雨等外在環境因素滲入到土壤,被日常食用的作物吸收,甚至滲入到地下水,進而對人體造成危害。

此外,涂耀仁也指出,廢電池若是經過焚化爐高溫燃燒,其中的重金屬會成為氣體飄散到空氣中,離開焚化爐後會因為溫度降低而冷凝,並且掉落在周遭環境中,由此可知若廢電池處理不慎,不僅會破壞環境,也可能經由食物鏈危害到人體健康。

不過,涂耀仁也提到,台灣目前尚未有環境受到廢電池汙染的情況發生,由於電池的種類、金屬成分及比例各有不同,再加上每種金屬對於生物及人體器官的危害也不一樣,若想進一步了解電池中的金屬暴露於環境中的含量多寡所造成的危害大小,仍需做毒性評估才會有比較正確的數據。

趙國芬也強調,近二年環保署廢棄物處理處開始對於電池中的汞、鎘的含量進行管制,如今電池中的汞含量其實已經愈來愈少,因此現在推行廢電池回收,出發點其實不像是過往擔心汙染環境,而是資源再利用。

另外,據趙國芬提供的資料顯示,歐盟在105年的廢電池回收率是44%,至於台灣近年的廢電池回收率,103年39.74%;104年47.2%;105年44.66%;106年是38.88%。

台灣歷年廢電池回收率。資料來源/行政院環保署、製圖/王芳瑋

對於廢電池回收率不高的原因,趙國芬說明,一來是因為電池體積小,即使丟在一般垃圾中也不占空間,容易被當成廢棄物處理;二來是跟回收率的計算公式有關。

她指出,廢電池回收率的公式是比照歐盟標準,分母是三年來的平均電池銷售量,但分子卻可能是過了好幾年之後才把廢棄電池拿去回收,例如汽車的電池,從賣出當年就已經計入公式中的分母,但可能要經過八年後才會被回收,因而會造成廢電池回收率分母不斷增加,分子卻難以增加,導致廢電池回收率不算太高。

趙國芬也認為,回收率不斷下降跟手機、筆電等可以重複充電使用的鋰電池,數量不斷增加,造成回收率的分母增加有關。在廢電池回收量的部分,近年來平均每年約有4000噸,但也是逐年減少,推測可能跟民眾已經慢慢接受使用能重複充電使用的電池有關,因為民眾愈來愈減少使用一次性的電池。

趙國芬表示電池回收率不高和回收率計算公式有關。攝影/楊穎婷

針對廢電池回收率不高的問題,立委林靜儀認為,必須先體認到有很多不同種類的電池,應該分別針對這些電池去制定「上市多久之後應該要回收回來」。舉例來說,現在碳鋅電池使用量已經相對減少,因此可以把碳鋅電池分成兩批,一批是仍然可以使用的,另一批則是已經生產出很久、無法再使用的,後者的回收率為何,才是比較重要的。

此外,林靜儀也認為一般民眾換了手機之後,舊手機很可能根本不會丟棄,而是放在家裡當作備用機。林靜儀也說,資源回收的意義在於避免汙染、資源再利用,以手機、筆電等來說,其實汙染機率不高,因為不太會有人把手機直接丟到一般垃圾,所以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污染,而是資源再利用。

林靜儀進一步解釋,手機、筆電的電池回收問題,牽涉到電池回收後如何處理的問題。他舉例,通常購買新的手機,就會有一隻舊的手機,因此政府可以做的事情是,推動販售新3C產品的廠商,協助處理、回收舊的產品。林靜儀強調,廠商應負有企業社會責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簡稱CSR),廠商有責任處理掉舊的產品,目前環保署也有這樣的計畫,希望廠商協助回收舊的產品。

林靜儀表示,手機等3C產品回收後,如何處理也是個問題,「後端的東西沒有出來,前端的東西就出不來」。她認為,對於廠商來說,願意協助進行舊產品回收的原因,大概有二種,一種是由政府編列預算,給予廠商獎勵金,但這樣的作法會讓民眾質疑,許多3C廠商每年獲利驚人,「為什麼要把錢給廠商?」林靜儀不諱言,這樣的問題要解決「很難」,「大家不要空污,可是二行程機車要他換掉又不要」。

第二種方式則是由政府對廠商課稅,可以是廠商的回收工作做不好,就克重稅,或者是把政府進行回收工作的成本,以對廠商課稅方式取得財源。然而,林靜儀也坦言,課稅的成本「當然不會是廠商自己吞」,廠商一定會把產品的售價提高,對於消費者而言,希望廠商好好回收舊的手機,「這支手機的費用會是現在的三倍,你願不願意?」

立委蔣萬安針也對台灣廢電池回收率不高的問題分析,含有個人資料的3C產品愈來愈普及,民眾淘汰後,會擔心個資外洩問題,因而沒有回收。且3C產品大多使用可以重複充電使用的鋰電池,在廢電池回收率的計算上,會使得帳面數據較低。在環保署認為,廢電池回收率計算公式,可能影響回收率計算結果,蔣萬安則認為,計算公式可以進行檢討,思考如何把電池使用壽命等問題納入考量,就能更精準反映廢電池回收效益。

 

年耗1.4億元回收 處理基金虧損趨減

廢電池回收政策推動多年,每年耗資1億4000萬元以上處理廢電池,但用於處理廢電池的經費長期處於虧損狀態,直到五年前才有了改變。

環保署推動廢電池回收政策,20年來除了透過教育、宣傳,培養民眾對於廢電池回收的觀念,也透過要求販售電池的商家,必須有電池回收設施。另外,環保署也透過向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收取費用,作為處理廢電池的經費來源。

對於提升廢電池回收率的措施,蔣萬安表示,不外乎是經由教育、宣傳的手段,讓民眾了解資源循環再利用的概念。他舉例,可以在校園舉行實體活動進行宣導,也可以藉由網路宣傳,多加推廣廢電池回收概念。另外,跟超商合作、提供回收廢電池的誘因,也是選項。

針對廢電池處理費用的經費,趙國芬說,近幾年每年都花費大約。目前的經費來源則是由政府向電池的製造、輸入業者收取回收清除處理費,這筆基金會用於補貼廢電池處理業者。現今國內廢電池處理業者數量確實並不多,僅有二家在國內進行處理、另外四家送往國外處理,台灣一年廢電池的回收數量只有約4000噸,由這六家業者來處理已經相當足夠。

台灣年耗1.4億元處理廢電池,處理經費卻長期處於虧損狀態。 攝影/楊穎婷

趙國芬也進一步說明,廢電池處理基金其實是長期虧損的,原因在於這筆基金的經費來源全數皆為向電池的製造、輸入業者收取,要跟業者收取多少錢,則取決於回收率、回收量及處理成本等,需要考量的因素很多。政府一開始制定廢電池回收政策時,這筆基金被定位在要「收支平衡」,然而,政策推動後回收率卻非常低,「不需要那麼多錢」,因此訂出要向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收取的金額當然也不多。

趙國芬坦言,當廢電池回收量愈來愈多,要調高向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收取的費用「是有困難的」。直到102年時,因為廢電池處理基金虧損嚴重,才大幅度調高向電池製造、輸入業者收取的費用,讓這筆基金不但每年達到收支平衡,也有部分盈餘可以彌補過往留下的財務缺口,如今虧損已逐漸減少,虧損填補的速度也符合原先訂出的規畫。

蔣萬安提及,廢電池回收處理基金是政府跟電池業者收取,未來可以考量如何把這筆基金用在刀口上,使經費發揮更大效益,也是個值得思考的方向。

但林靜儀直言,在台灣的社會環境裡,政府不太可能會用補貼廠商回收舊產品、課稅「那麼激進」的方式,去促進廢電池回收,還是只能用鼓勵的方式,因為人民在討論這類議題上的聲量永遠非常低。

所有販售電池的商家都必須設置廢電池回收設施。攝影/楊穎婷

在提升廢電池回收成效部分,趙國芬表示,光是今年就舉辦了不少活動,希望能促進民眾回收廢電池。她舉例,今年適逢廢電池回收政策20年,在相關活動中,只要民眾攜帶廢電池前來回收,就可以獲得禮品。

9月時也跟超商業者合作,讓到超商回收廢電池的民眾可以獲得更多消費折抵金額,希望讓民眾更加注意廢電池回收的問題。此外,因為回收業者的觸角比起政府正為深入民眾,環保署也輔導回收處理業者,進行廢電池回收工作。至於各縣市環保局,則是會透過進行校園宣導的方式,傳達廢電池回收的觀念。

林靜儀也說,除了現有的廢電池回收站點,例如超商、回收站等,學校也可以成為廢電池回收站點。她解釋,在某些地區,尤其是偏鄉,超商不多、民眾也不一定知道回收站在哪裡,年紀較大的民眾也根本不會想到要把廢電池拿去回收,此時會到學校上課的小朋友就可以促進廢電池回收。

對於民眾回收廢電池的管道,趙國芬說明,所有販售電池的商家,都必須設置有廢電池回收設施,另外,資源回收車、各地回收站,以及隨處可見的超商,都能夠回收廢電池。

 

金屬吸附劑實驗成效佳 缺乏政府補助措施

根據趙國芬的說明,環保署一開始推動廢電池回收政策,是為了避免隨意丟棄廢電池造成環境汙染,但隨著研發技術進步,如今電池中的汞含量其實已經愈來愈少,目前回收的主要目是為了資源再利用。

事實上,涂耀仁曾於102年發表《以廢錳鋅乾電池產製奈米級吸附材移除有害物質之研究》針對市面上最常見的錳鋅電池進行研究,萃取電池中的主要成分回收再利用,便能成為處理廢水中的重金屬吸附劑,不僅方法簡單快速,而且效果優異,同時也能解決廢電池處理問題,並將廢電池搖身變為具有經濟價值的吸附劑。

然而,儘管研究結果成效顯著,涂耀仁也坦言要將此研究方法實際運用到廢水場「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因為實驗室中的條件可以由實驗者控制,但廢水及廢水中的重金屬濃度各有高低,廢水的酸鹼度、水中的有機物等因素皆會對結果產生影響,還需要更多的經費與時間進行研究。

台灣每年廢電池回收量多達4000噸,卻不及全國使用量50%。圖片來源/Pixabay

涂耀仁指出,台灣近十年的廢電池回收率大約為50%,而國內回收廢電池產業的廠商卻不到十家,許多廢電池都是送到境外處理,這是因為廠商將廢電池中的錳、鋅和二氧化錳回收的利潤並不高,沒有政府單位的補助便難以經營,若是政府單位能對此擬定配套措施,便能有效提升廢電池回收率。

針對涂耀仁認為廢電池中的鋅、錳等元素的回收利潤不高,恐怕會影響回收業者的回收意願,趙國芬表示這確實是有可能的,因為環保署用於補貼廢電池處理的基金目前屬於虧損狀態,環保署補貼回收此項目的金額,相較於其他項目「可能真的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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