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四人有三人遭霸凌 通報流程淪裝飾?

記者 嚴鈺雯、蕭元媚、詹韻儒、全紹奇/採訪報導

近期校園霸凌事件頻傳,根據兒童福利聯盟2017年的調查報告顯示,有逾九成的民眾認為現今的校園霸凌較過去自身就學時更為嚴重,顯示出民眾認為現今校園霸凌有惡化的趨勢。

霸凌通報和確認件數有落差  SOP形同虛設
校園霸凌處理流程圖。資料來源/教育局、製圖/嚴鈺雯

根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處理方式分為發現期、處理期與追蹤期等三個階段。首先,學校必須先以校長為召集人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組員須包含老師、輔導人員、家長代表與學者專家。若遭遇個案經討論判定為霸凌事件後,則先進行校安通報,接著進入輔導追蹤流程。其中輔導的範圍包含霸凌者、被霸凌者以及旁觀者,並且持續追蹤。

若個案情形嚴重或沒有改善,則會轉介由司法及醫療單位處置。但其中有許多通報成被霸凌者或霸凌者的學生在處理期間就決定轉學或是被判定為學生偏差行為,不以霸凌防治準則處理,由學務處和班級導師自行判斷,過程中往往沒有相關專業人士協助,這種處理機制只會導致校園霸凌事件不斷重演。

民國106上半年與105年台灣校園霸凌通報和確認件數比較圖。
資料來源/教育局、製表/嚴鈺雯

雖然民調顯示民眾親身經歷過的霸凌次數相當多,但台灣一年實際確認為霸凌事件的件數卻寥寥可數,明顯與民調不符。

台北市立萬芳高中輔導老師范昕玲表示,成立霸凌小組的規定多且程序繁複,用先處置後輔導的方式,在案例上常發生被霸凌學生因害怕再度受到傷害而半途放棄或拒絕處理,因此學校多為見機行事,例如先進行雙方的輔導,請老師或教官介入協調。若無法解決或學生及家長堅持,才會進入教育部訂定的霸凌流程,因此實際通報成霸凌事件的件數一年可能不足一件。

校園霸凌事件如此頻繁,但處理的門檻高,流程繁瑣,對於每天在第一線處理大大小小學生狀況的學校老師、教官相當不利,在缺乏專業人士協助的狀況下,使校方在霸凌處理上十分無力。且規定的流程僵硬,無法因應各種不同的霸凌狀況,進行相關的配套措施,甚至從發現霸凌到判定為霸凌事件加上完整的輔導過程,長達一至二個月,其中霸凌者與被霸凌者都還是在同一個環境中相處,此時被霸凌者多為人際網絡較薄弱者,可能使其陷入孤立無援的處境,因此霸凌處理流程需進行改善。

在被霸凌的學生心中,需要的並不是霸凌者遭受懲處,而是重新與同學建立友誼,霸凌處理的SOP流程應要以輔導為重而非懲戒,將重點放在處理學生之間的關係,而非單一事件的懲罰。

霸凌處理流程應是要由專業人士研究後,制定有效的方法協助處理的師長,使學生能夠得到專業及妥善的協助。教育局軍訓室表示,若舉辦教師相關研習或大眾教育宣導,將涉及資金和人力等障礙,因此,軍訓室能做的僅有種子性的推廣。現行教育局的處理流程,較無顧及學生立場,且難以貼近第一線處理的師長,在達成目標上,存在些許困難。若要使校園霸凌發生率降低,制定更嚴謹完整的法律及配套措施,有絕對且即時的必要性。

確立霸凌有困難 輔導老師:宜積極規範
校園霸凌示意圖(非當事者)。 攝影/全紹奇

縱使教育部制定了校園霸凌SOP準則,范昕玲提到,要確認霸凌事件是否成立其實是有困難的,很多校園霸凌案件往往究其源頭,會發現其實雙方在事件中都有過錯。以網路霸凌舉例,如今網路發達,在網路上的一言一行都會輕易地留下痕跡,要怎麼定義這些行為是否為霸凌行為,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規範。

由於台灣目前只有霸凌相關的研習會,並無具體且詳細的霸凌相關教育課程提高老師理解校園霸凌事件處理的專業性,也未積極宣導反霸凌的觀念,故大多數老師及家長都會將青少年的霸凌行為歸咎於學生間單純的打鬧。

范昕玲認為,確認霸凌事件是否成立有困難度。攝影/全紹奇

輔導室在其中的角色主要是輔導學生在霸凌行為發生後是否會造成心理問題,范昕玲表示,無論是加害者或是受害者,都需要被輔導,設法了解這些行為的動機及行為本身的意義,才是最重要的,也更能有效地阻止事件的惡化。

很多時候霸凌事件草草了之的最大原因是,很多受害者及家長害怕公開後會對自身造成二度傷害,大多選擇隱忍或是轉學,然而此舉卻會讓霸凌者變本加厲,認為自己的行為並沒有錯誤,導致發生更多不可挽回的悲劇。政府應如何針對受害者是否因事件曝光會遭到二度傷害提出新的解決方針,也是一項值得深思的議題。

 

 霸凌處理機制無法律效力

一般人常有「霸凌」在被舉發處理後便會即刻受到應有懲處的錯誤觀念。標準處理流程的效果在校內相當有限,最終也僅能以校規進行相關懲處,但霸凌不會因為記過等處罰而有效遏止,甚至可能成為霸凌者行為愈趨嚴重的理由。許多旁觀者為了自保不願站出來協助受害者,只能由受理的教師充分理解情況後堅持向上反應,最終通報教育局軍訓室。

台北市教育局軍訓室督導黃淑菁表示,通報到軍訓室後,會針對案件狀況進行相關通報,如各學制學科或從市府人才庫中引薦有助於事件處理人士給予協助。由此可知,整個處理辦法中並無一般大眾所想像的法律制裁,霸凌處理機制並不能有效對霸凌加害者產生足夠的限制性,假使霸凌受害者真的想要透過法律讓加害者給予相對的道歉甚至賠償,直接蒐證提告或許比起進入標準處理程序更有效率。

「霸凌不是罪」 專家建議:教育勝於懲罰

針對霸凌事件的正確處理方式,人本教育基金會的執行秘書施宜昕建議,「從教育做起。」霸凌並無辦法完全根治,但「霸凌不是罪」是一個很重要的觀念。

施宜昕表示,台灣的教育模式多為威權體制,遇到學生做錯事時習慣第一時間進行處罰,此舉容易造成複製行為產生,使學生認為有合適的理由便可以對他人進行處罰的觀念,間接地促成霸凌的形成。

反霸凌插圖。 製圖/嚴鈺雯
圖片來源/教育部

 

 

 

 

 

 

 

 

 

我國目前宣導反霸凌的模式偏娛樂化,如「友善校園週」、繪畫比賽或影片宣導等,多數偏向休閒活動的形式,學生大多認為無聊且不願理睬,更不用說受到教育影響,很難深刻體會到反霸凌是大家的責任,也無法讓多數人理解霸凌的嚴重性。

施宜昕指出,回到根本,教育還是降低校園霸凌事件數量的不二法門,除了改變宣導反霸凌的方式外,對於校園霸凌處理人員的教育也要確實且正確,若用了錯誤的方式草草帶過,反而讓霸凌事件越演越烈,造成反效果。

因此,台灣目前需要改善的應為針對霸凌的定義進行相關正確知識宣導,使校園中多數老師都清楚如何正確教育並處理霸凌,並在面對霸凌事件時保有一定的積極態度,該進入處理程序的就必須呈報,讓受害者及其家屬得到應有的協助。

北北基反霸凌專線。 資料來源/教育部、製圖/嚴鈺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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