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包藍色太空包裝的飛灰將被運出焚化廠。 攝影/洪可瑋
焦點環保公衛

有毒底渣全台亂竄 「再利用機制」漏洞百出

記者 何佩霖、洪可瑋、盧玟伶、林海棠/採訪報導

垃圾焚化後會產生含有重金屬與有害物質的底渣,而底渣過剩的問題已成為威脅台灣環境的頭疼問題,儘管政府推動「底渣再利用」政策,但有毒底渣亂竄全台的亂象仍頻發生,焚化爐底渣的再利用機制尚不完善,需進一步檢討改進。

台灣目前垃圾處理方式以焚燒為主。而垃圾經高溫焚燒後,會產生原本垃圾量15%的底渣跟5%的飛灰;其中95%飛灰的重金屬超標,含有戴奧辛等有害物質。隨著焚化廠越建越多,每年底渣總量越趨龐大,目前全台24座的焚化廠,每年合計產出80至100萬公噸底渣。

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盧玟伶

而在各縣市掩埋場飽和,底渣過剩堆積的情況下,為響應循環經濟的世界趨勢,環保署為此提出「底渣再利用」政策,委託再利用機構,透過乾燥、篩分、破碎、磁選等「物理方式」將物料中的鐵金屬、非鐵金屬和未燃物予以初步分離,將底渣資源化,成為「再生粒料」,可應用於公共工程。

根據環保署資料統計,在民國102年至105年間,台灣的底渣再利用量為256萬公噸,再利用率67%。其中應用於公共工程部分達81%,包括19%用於道路級配粒料底層及基層、22%用於基地填築,以及59%用於路堤填築及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依數據來看,焚化廠底渣再利用率高達七成,底渣再利用的成效似乎相當可觀,但台灣各地卻不時傳出底渣非法棄置事件。

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盧玟伶

經過再處理的底渣明明被政府單位稱為可再利用的「資源化產品」,為何卻時常銷不出去、乏人問津?有的底渣甚至被當作廢棄物一樣丟棄。政府法規管理之下,遭惡意廢棄的底渣為何滲出紫色強鹼水,重金屬超標,發出惡臭,甚至嚴重汙染附近土壤與農地?明顯夾雜著其他廢棄物的底渣,為什麼可以說是合法產品?長期關注台灣垃圾處理議題的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為上述問題盤點出台灣底渣再處理的弊端。

底渣成分複雜難銷出

底渣來自於垃圾,而隨著社會資訊化與生活型態的改變,台灣一般家戶垃圾的成分與種類也越趨複雜,加上垃圾分類不確實,導致有些不適合焚燒的垃圾,如電子產品等,都進了焚化爐。此外,台灣焚化爐不只燒「生活垃圾」,另外還有四成的「事業廢棄物」,此舉更讓底渣的重金屬含量偏高,成分難以掌控。

然而,底渣再處理的程序,如篩分、破碎等,都是都是物理性的,粒料篩完之後,可能仍有許多未燃物雜質和重金屬。環保署再三強調,焚化再生粒料安全無虞,也要求公共工程優先使用底渣;但謝和霖表示,即使底渣經過再處理,品質仍不穩定,工程單位在底渣使用上仍存有疑慮。

資料來源/環保署、製圖/盧玟伶
底渣再處理法規不夠嚴謹

底渣的進階處理則視用途的需要,透過熟化、穩定化或水洗的方式降低重金屬溶出。熟化,是藉由焚化底渣與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反應,使焚化底渣之重金屬組成發生碳酸化及礦化等作用,達到降低重金屬溶出之目的,並具降低異味之功效。水洗則是藉由水或摻有化學藥劑之液體,將焚化底渣中重金屬及水溶性物質如氯鹽、硫酸鹽系與微細顆粒洗出,達到降低重金屬及氯離子溶出之目的,亦具降低異味之功效。

環保署於民國106年7月修正「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管理方式」,增訂底渣水洗程序及熟化期限,並規範出廠時焚化再生粒料之粒徑大小、雜質規範。但謝和霖直指目前法規過於寬鬆,對比國外底渣會多次篩分,台灣沒有明定篩分次數。目前台灣法規要求底渣需熟化「或」水洗,是二選一的,並非兩者都強制,而熟化時間也只規定一個月,然底渣熟化需要至少三至六個月,來徹底改變底渣內的重金屬結構,使重金屬比較不容易溶出,若只有一個月的靜置時間,底渣可能沒有完全熟化。

再利用機構空間有限

縣市政府委託再利用業者處理底渣,而底渣再利用機構空間有限,礙於每周又有新的底渣原料需處理,底渣沒有靜置熟化太久,就被送出再利用廠。按過去幾個案例看,謝和霖分析,很多再利用業者是狗急跳牆,機構空間滿了,底渣不得不出去,又沒有工程能消耗底渣,導致底渣被非法棄置的情形就因此出現。

委外處理難管控

台灣各縣市的焚化爐底渣,歷年來均委託再利用機構進行去化處理。過往底渣再利用業者非法棄置底渣,不時躍上新聞版面,在民國105年,當時全國最大焚化爐底渣再利用處理廠「映誠公司」,就被控違法傾倒10餘萬公噸底渣在台南市多處魚塭,污染水源與土壤。

面對民眾與環團對焚化爐底渣監控出現漏洞與流向不明的質疑,環保署已於106年7月修正法規,增訂底渣於再利用前,至少每五百公噸檢測一次。並且底渣運送過程需有即時監控系統追蹤,並透過網路申報建立產品履歷等精進管理措施。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技正楊銀杉表示,未來環保署會協助地方中央建置焚化再生粒料供應平台,集中認證焚化底渣,再統一調度供料予工程主辦機關,以減少底渣委外處理業者「以再利用之名,行真廢棄之實」的行為。謝和霖也透露:底渣委外處理掌控度是很低的,無法完全避免廠商偷雞摸狗的情形,修法後情況會好轉,但仍待觀察。

底渣用途規範不明確

對於目前底渣再處理選擇性的水洗或熟化的方式,謝和霖表示,此舉非常不嚴謹,即使經去化處理的底渣仍可能含有部分重金屬,因此去化底渣如要再使用一定要找安全用途,而不安全的用途就應該完全剔除。像基地的填築,如果工程基地四周都沒有水泥鋪面,就填底渣下去,底渣會跟土壤直接接觸,此舉是相當不安全的。

然而,目前法規沒有明確規範底渣應用於基地填築需要有水泥鋪面,謝和霖無奈表示,不明確規範就不要用,但法規也沒有把基地填築此用途消掉。「我覺得真的不要用在填築類的,因為你以後挖起來,你也不知道那是什麼,你就很容易把他當作砂石,最後就一起載去砂石場了。」

台灣底渣處理還有很多進步空間,謝和霖建議將底渣與水泥混拌,做成控制性低強度回填材料(CLSM,如此底渣中的重金屬不容易跑出來,比較安全。或是借鑒日本,把底渣跟飛灰依一定的比例,混和石灰去燒製成環保水泥。在急速冷卻的過程中,戴奧辛等毒氣比較不容易形成,揮發上去的金屬,包括鉛、鎘,都能夠被回收,加上燒製環保水泥比起燒製一般水泥的耗能相差不大,是相當可行的方式。但最重要的課題,還是垃圾源頭減量,民眾也要做好垃圾分類,如此才可減緩底渣所帶來的一連串問題。

垃圾分類不完全 或引發焚化空汙

在焚燒垃圾的過程中,除了會產出大量的底渣,也會產出含有污染物的氣體。台灣在垃圾分類環節已有良好的規範,但比起北歐國家,仍然有較大的進步空間。由於垃圾成份的複雜性,垃圾焚化廠比一般工廠排出的污染物更多、更複雜、甚至毒性更大。

一般情況下,焚化廠排出的氣體會經過過濾,但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忠孝院區職業醫學科醫師許良豪指出,焚化廠排出氣體中的有毒物質不可能百分之百都被過濾。焚化廠所排出的氣體符合政府規定的指標,確實將有害物質的濃度減少,但並不代表當中排放出來的空氣完全沒有有毒物質。他強調,這些有害的漂浮顆粒可能引起人們的呼吸道及皮膚方面的疾病。

燃燒垃圾的過程中,產出的「二惡英」俗稱「戴奧辛」,是一種無色、無味的脂溶性物質。戴奧辛號稱是「世紀之毒」,世界衛生組織曾指出,長期處在戴奧辛污染環境下,會增加致癌機率或引起慢性疾病。戴奧辛會在燃燒塑料、廢棄金屬過程中產生,雖然濃度低的戴奧辛比較不會造成人體傷害,但許良豪建議,居住在焚化廠周遭的民眾可在家中安置空氣清淨機,以減緩空氣污染對人們所帶來的不適。

此外,焚化廠排出有毒物質的數量,取決於焚化爐的新舊程度,因此近年來環保署也在對各個年限將近的焚化廠進行歲修。然而,減少焚化垃圾時造成的空氣污染,最根本的作法還是在垃圾進入焚化前進行嚴格的分類,使有害物質混入一般垃圾的比率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