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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年輕化 酒精成癮問題多

記者 黃閔、顏劭芳/採訪報導 
酒吧內陳列多種高濃度純酒,混著喝容易飲酒過量。攝影/黃閔
     

一名五十五歲男性,從年輕時期開始每日一瓶高粱,長久下來造成慢性胰臟炎而多次入院。去年過年,因吐血送至急診,這次不只是慢性胰臟炎的急性發作,更合併肝硬化導致靜脈瘤曲張出血,之後由肝膽腸胃科醫師轉介院內的精神科做酒癮治療。而長期酗酒,也使其工作不順、家庭失和,酒精成癮已對這名患者的身心理造成極大傷害。

酒精成癮包含心理性及生理性兩個層面。以心理面來說,會開始對酒精產生依賴性,從習慣飲酒到沒有喝不行且酒精攝取量日益增加,而生理面則是初期只喝一、兩杯即可,到後來變成必須喝到一定的量才會感到滿足,倘若停止飲酒,可能就會有一些類似戒斷的症狀(失眠、躁動、生氣、手抖)等現象產生,綜合上述兩層面,就可稱為酒精成癮。

至於酒精成癮是否和遺傳有關,馬偕醫院胃腸內科資深主治醫師章振旺認為,酒癮其實與身處的環境較為相關,倘若家人酗酒,下一代可能提早接觸酒類,增加酒精成癮的機會,因此與遺傳較沒有直接關聯。另外,酒精成癮與個人酒量好壞與否也並不全然有關。章振旺認為,酒精成癮可說是一個漸進式的過程,有人喝酒容易臉紅,是由於體內缺少一種”ALDH2”(乙醛去氫酶)的物質,導致無法分解乙醛,而缺乏該基因者在飲酒時,可能容易引起身體不適,就不會喝那麼多,也較不易造成酒精成癮。反之,酒量好的人,因不易醉,可能導致飲酒過量、次數增加,而飲酒次數日漸頻繁也算是酒精成癮的前期,接下來可能就會進入酒癮。

適度飲酒對人體是有益的,章振旺表示睡前喝適量的紅酒對於心臟、血管有一定的幫助,紅酒內的紅酒酚及一些抗氧化成分可以保護心血管,也能放鬆心情及壓力。而適量飲酒的定義,以酒精濃度為12.5%的紅酒來說,一名成年男性每日的安全份量為300cc,女性則是150cc,在此範圍內都算是適度飲酒。但長期的過度飲酒,健康可就會亮紅燈了。

資料來源/肝會算病 肝好命就好、製圖/黃閔
青少年飲酒酒哪來? 有限制未落實 形同虛設

隨著便利商店普及,青少年取得酒精飲料越來越容易,根據消基會於民國103年統計,全台14個縣市中販賣酒精飲料給未成年的情況高達75%以上,顯現台灣在預防青少年喝酒仍有很大的進步空間。

台灣於民國92年通過《兒童與少年福利法》,規定未滿18歲者不得喝酒,且任何人不能提供酒品給未成年者。然而法律雖有明文規定,政府對於未成年人不得購買菸酒產品的查緝仍然薄弱,根據食藥署於103年「全國物質使用調查結果報告」指出,在過去一年內有將近30%的青少年曾喝過酒。目前就讀高職一年級的張姓學生表示,自己去便利商店買酒從未被查驗過證件,可能是因為穿較成熟的便服去買酒,店員就主觀的認定他已到法定可喝酒的年齡。

對此台灣酒駕防治協會企劃部主任高淑真認為,台灣雖有限制法定飲酒年齡,但並未真正落實,加上酒水來源取得容易,價錢又便宜,即便有宣導,但無查緝,法律形同虛設。高淑真也指出,鄰國日本對於青少年飲酒有嚴格的規範,便利商店甚至設置年齡確認系統,顧客須點選自己確實年齡,並全程錄音錄影,反觀台灣卻只靠部分供應者憑外表判斷是否成年,實在難以防範。

連鎖超市中琳瑯滿目的酒類,價格普遍便宜。攝影/林冠吟
名人加持酒類廣告 「晚九早六」青少年看不到?

民國98年《菸害防制法》正式上路,同年《酒害防制法》也同時送進立法院,卻延宕至今連一讀都還沒有影子。由於台灣酒類取得容易,便利商店一字排開多種酒類,早年未成年人購買相關商品,甚至不需要身份查驗,直到近幾年《兒少法》與《菸害防制法》中規定「供應菸、酒、檳榔予未滿十八歲之兒童及少年者,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除店家不得販售外,「任何人」皆不得販售菸酒產品給未成年人。民國99年,立法委員孔文吉提酒害防治法草案以杜絕未成年人接觸酒精,但直到現今法案仍只是「草案」。

除了政府查緝薄弱,高淑真也認為酒精廣告的出現也是提升青少年提早喝酒的原因之一。根據《廣告電視法》於今年初修訂,酒類廣告播放時段為每日晚上9點至隔日清晨6點,且廣告訴求不得以兒童少年為對象,更不得描述喝酒為美好經驗。

然而縱觀台灣的酒類廣告,充斥著名人代言的現象,而這些名人往往就是青少年所崇拜的偶像,例如金牌台灣啤酒就請到知名偶像五月天、蔡依林來代言,廣告充斥著年輕、歡樂的氛圍,而青少年又比較容易被煽動,覺得喝酒是大人的行為,「這樣難道不會有模仿作用嗎?」高淑真憂慮地說道。家裡有一名未成年孩童的黃姓家長表示,該有的限制還是要限制,但是不能一味地禁止,也要配合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教導小朋友酒精對人體會有何變化,不論是好處或壞處。

雖然名人代言酒類廣告並不等於就是在提倡青少年飲酒,然而偶像名人具有社會責任,對於酒類廣告所要塑造的形象到底為何,這仍存在著討論的空間。

台灣於民國88年訂定《廣告電視法》,限定酒類廣告播放時段除了寒暑假外,必須在早上9點至晚上5點之間才能播放,因為該時段青少年普遍都在學校上課,可以避免青少年觀看到酒類廣告,但由於現今科技發達,廣告不再只局限於電視上,網際網路也能成為廣告的據點,因此《廣告電視法》於今年初修訂,酒類廣告播放時段改為每日晚上9點至隔日清晨6點。此舉高淑貞批評,「這時間難道小孩都睡了嗎!」認為這樣的時間規範根本無濟於事,酒類廣告中要加的健康警語也只是在敷衍。隨著國人碰觸酒精的年紀越來越低,在心智尚未成熟的階段,政府更應該要嚴格把關酒類廣告出現的時間與內容,以降低青少年飲酒慾望。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製圖/黃閔

 

各國未成年飲酒規定。資料來源/台灣法律網、美國華人工商網、立法院國會圖書館、今日歐洲、製圖/黃閔
過早嗜酒 醫師:酒精中毒機會比成年人高
青少年時期就在喝酒,容易引起許多健康問題。章振旺表示,青少年尚在發育階段,酒屬於刺激性物質,會造成中樞腦神經系統的危害,導致智力發展遲緩、學習能力下降。此外,由於青少年較不懂節制,又會有同儕壓力起鬨著喝酒,且酒喝下去要約一至二小時身體才會有感覺,在那之前可能已經灌了一大瓶,此時酒精中毒的機會就會比成年人高。章振旺建議,若不可避免喝酒,那麼最好「邊吃邊喝」以保護胃部,千萬不要空腹飲酒,更重要的是要懂得節制,一周平均二至三杯啤酒尚不至於造成健康危害。該有的限制還是要限制,但不能一味地禁止,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雙管齊下,教導青少年認知酒精對人體的變化,才能達到雙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