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違規闖紅燈 警方加強取締 – 1810期

近日民眾反映,羅斯福路五段,萬盛派出所前,汽機車闖紅燈狀況頻繁,使民眾在穿越馬路時,有危險之虞。此外,萬盛街和興隆路交叉口,也有機車違規紅燈右轉,民眾盼能盡快處理,避免發生車禍。居民黃明道指出,每天上下班,要過羅斯福路五段時,明明是紅燈,卻還有車子急忙闖越,還要小心閃躲闖紅燈的車子。有時紅燈,汽機車就直接停在斑馬線上,行人得在車陣中過馬路,他覺得此處路口號誌燈似乎沒有實質作用。萬盛派出所值班員警表示,當初設立號誌燈,是因為附近有武功國小及許多幼稚園,為了學童安全,才加個號誌燈。而民眾向派出所反映違規問題,員警只能以取締方式解決問題。黃明道認為,這裡的號誌燈,與羅斯福路五段和興隆路交叉口的號誌燈,相隔不到一百公尺,警方也很少取締闖紅燈,根本沒有設立的必要,民眾應多利用羅斯福路五段和興隆路口的天橋及斑馬線。員警解釋,因為兩個紅綠燈太近,一般汽機車多停在第一個號誌燈,出現車子闖紅燈或是停在斑馬線上的狀況,員警已加強不定時取締,希望開車民眾能確實遵守。至於萬盛街與興隆路口,附近攤販李小姐說,此處機車常常紅燈右轉,已發生多次車禍,但遲不見相關單位確實解決,是否要等到出人命,才會重視問題。員警認為,此類交通問題繁多,只能以消極地加強巡邏取締,而且現在汽機車也要禮讓斑馬線上的路人,否則會開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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