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隨機抽檢垃圾分類 小心被罰 – 1860期

本月一日起,垃圾強制分類政策進入正式開罰階段,由於事關一千兩百元到六千元罰金,民眾認為各縣市執行標準不一,易引發誤會。
台北市目前有一百多位稽查人員與十餘位巡查人員,有民眾質疑稽查人數不足與隨機抽樣的方式,難以看出開罰成效。有民眾表示,目前只看過一次稽查人員,且袋內若層層包裹回收物品,稽查人員也難以發現。
對此環保局表示,因人力關係的確不可能做到「每袋都檢查」,但民眾不應存有僥倖心態,稽查人員只要開袋都會徹底檢查,而且做好資源回收,不僅造福大環境,長期下來,減少垃圾袋使用量更省錢。
台北市環境保護局第五科楊先生強調,處罰不是主要目的,且在經過一月到三月,第一階段稽查勸導期後,民眾多能接受且養成分類習慣,社區也設有義工或清潔人員,做集體分類。從一日開罰至今,台北市違規案例不多。
由於北縣不限定塑膠袋使用樣式,新店市清潔隊黃陽明副分隊長表示,稽查人員將針對可疑之大型或深色塑膠袋進行抽查,原則上相信民眾不會故意混雜可回收垃圾在其中,若發現也將先柔性勸導,民眾依舊不理會才會開罰。
針對各縣市執行垃圾分類標準不一,黃陽明表示,若依照政府標準行事應無太大差異。強制實行垃圾分類,本意為增加垃圾掩埋場及焚化爐使用年限,兼做資源回收的工作。特別是資源回收部分,積少成多數量相當可觀。
台北市垃圾車每周一和周五回收紙類、乾淨塑膠類與各類舊衣物,每周二、四、六則回收保麗龍、瓶罐與小家電等立體廢棄物。特殊物如光碟片、燈泡燈管、電池、廢油類(回鍋油、潤滑油、機車用油)與廢輪胎等物品,須分開包紮且小心交給清潔人員。
二月一日新增的回收項目,會隨垃圾車發送宣導單,民眾如有資源回收問題,可撥打環保署資源回收免付費專線0800-085-717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