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桿貼滿廣告 市容亂糟糟 雖設置收費廣告欄 因效益有限成效不彰 隨意張貼情況仍嚴重 – 1880期

新店市區內隨時可看到各種建商廣告林立,雜亂不堪,不僅有礙市容景觀,更影響行車安全,為改善問題,市代們提出解決方案,希望統一廣告擺放處。
新店房地產蓬勃發展,許多建商因激烈競爭,廣告看板四處林立。市代陳儀君說,建商常趁假日恣意到處張貼廣告,遮住交通號誌或路標,影響交通安全。
清潔隊防治公害小組組長陳清寬表示,大型看板是由縣府直接拆除,或由市公所提報拆除,而小型廣告要取締則有困難。陳清寬說明,民國九十三年廣告法廢除後,清潔隊只能以廢棄物清理法取締張貼廣告的建商,且必須抓到現行行為者才能加以取締,而建商為逃避罰單甚至開車衝撞隊員,取締非常困難。
陳清寬說,各轄區設有二十二座收費廣告欄,只要至市公所服務處申請就可張貼,一張五十元,可放一周,但建商多不使用,陳清寬認為或許是廣告效益的問題。
陳儀君則認為,市公所可參照國外,與建商合作,統一設立看板擺放廣告,酌收行道樹權及電線桿權,收取合理規費,所收費用則可回饋地方。
針對此建議,陳清寬表示,市公所並無權擅自在重要道路上建大型廣告看版並收取費用,看板的搭建修復和管理權是歸台北縣政府工務局、電信局等各級政府所有,所以必須直接由縣政府核准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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