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頭鷹圖書館於去年三月一日,向新店市公所租下寶興活動中心二樓,此舉遭到市民代表質疑並強烈反對,租約即將於二月底到期,是否續約尚未決定。貓頭鷹圖書館主任陳昆龍說,當初向新店市長曾正和說明過圖書館的用途,市長認為該館對新店市民有益無害,同意將寶興活動中心的二樓出租。市代邱湘羚說,貓頭鷹圖書館採收費會員制屬營利團體,不該進駐活動中心,甚至將二樓用地圈住,占用里民的活動場所,市公所也無權將公共用地私下廉價出租,目前已經提案呼籲市公所勿再與貓頭鷹圖書館續約。對於邱湘羚的質疑,陳昆龍說,貓頭鷹圖書館是財團法人貓頭鷹親子教育學會的一個單位,屬於私人團體,沒有任何公家單位的資金補助,收入來源全仰賴會員費和捐款,會費都用在更新館藏,絕對不是為了賺錢,且會員借書一次可借八本,期限三十天,一年收費二千元很合理,且只使用辦公室和圖書室,絕對沒有占用其他空間。陳昆龍也解釋,雖然圖書館收會費是商業行為,算是營利團體,但目的是推廣親子共讀、關懷弱勢兒童,也會定期在托兒所、少年觀護所、社服館等地點,說故事給特教、單親、新移民和原住民等弱勢兒童聽,出發點是做公益,而不是謀財。市公所事業管理課人員說明,是否續約要等到三月一日新市長上任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