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老泉里里民活動中心附近的北二高新店高架橋下,在高架橋完成後,國工局徵收橋下土地,做為回饋地方的休憩場所,目前設有籃球場和照明設備,卻因沒有單位要負責出電費,導致照明設備無法使用。民政課課員張秀玲說,初步估算一個月電費要十三萬多,里長高進來希望由區公所或國工局負責支出,民政課課長張明權表示,這是屬於里長本身的政績,應由里方自行支付電費及後續管理事宜,並建議里長可用焚化廠回饋金和基層建設經費二十萬來支付。高進來另要求加蓋公廁, 環保局技士陳勝松建議不需要蓋,因為會來運動的民眾以附近居民為主,停留時間不長,使用量不高,且日後清潔維護也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