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新城 無預警限水 居民叫苦自來水管需通過私人土地 京礅公司不肯釋放 協調五六次遲遲無法解決 – 1874期

花園新城位於粗坑里山區,雖有四千餘居民,卻未裝設自來水管線,平時用水僅能依賴蘭溪溪水。
蘭溪每逢降雨量不足,水位便下降,社區就必須限水緩解居民用水量,今年八、九月份北部降雨量偏低,花園新城於十月十九日開始限水。
採用限時限水措施,未料卻引起部分住戶反彈。有住戶表示,停水停得突然,來不及做好準備,就面臨無水可用的困境,也抱怨花園新城管理委員會停水公告來得突然。
另一位郭姓住戶表示,雖然停水很突然,但長年住在社區,了解若一段時間沒下雨就會限水,這本來就需要大家一起節約用水,但每個月不論用水量只收基本水費,讓部分住戶輕忽省水的重要。
花園新城管委會總幹事黃俊豪說,每個月的基本水費,只是設備維護費用,費用依管線口徑的不同,酌收一百九十元、兩百三十元和兩百七十元。
台北縣議員金中玉指出,現今污染問題日益嚴重,蘭溪也無可避免,上游部分養豬戶、養雞戶甚至是餐廳,污水排放處理不當都是污染的原因,在自來水管線未完成之前,花園新城居民生活還須倚靠蘭溪溪水,水污染問題,造成住戶用水品質下降。
金中玉表示,花園新城接自來水進度停擺,一是依照自來水公司制式標準,高地標自來水總金額可能需要上億元。二為原建設公司因財務發生困難積欠大筆金額,而將花園新城移轉給京礅公司,如今除了住戶自己買下的部分,花園新城其它地區全為京礅公司所有,若有要開發或是需要動用任何土地,都要經過京礅公司同意。
然而自京礅公司要求每戶接自來水管線須負擔八十多萬,縣府介入接管,前後開了五、六次協調會,京礅公司就是不肯釋放土地。
台北縣政府水利及下水道局水資源課課長張修銘表示,目前管線早已埋在新烏路下,只是地主不願無條件將土地讓出,以致自來水管線無法通過,花園新城為私人土地,政府無法徵收,只能靠住戶與地主雙方協調,政府也只能盡量給予民眾幫助。
黃俊豪表示,現接自來水管每戶需自行負擔十七萬元,在只需繳交基本水費的既得利益下,不是每戶都會願意出這筆錢。
金中玉指出,建商賣房子時,自來水管線費用就應該含在房屋售價裡,現今若要接管線,居民部分負擔是必要的,這部分需要再跟居民協調溝通,但京礅公司不願無條件讓出土地接管線還是最大問題。
在自來水管線完成前,用水不足問題,還是只能以限水方式,降低蘭溪耗水量。金中玉透露,頂多在無法供給時,請消防隊送水上去支援,但治標不治本,新城用水問題需要多方溝通配合,才能有效解決停水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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