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我文學獎 延至十日截止 – 1854期

舍我文學獎延至三月十日截止,徵文對象為在校學生。
比賽組別分為現代文學組和古典文學組,每人每類限投一篇。現代文學組又分小說、散文和新詩,取前三名及佳作兩名;古典文學則分古典詩(以七言絕句、七言律詩及五言律詩為限。韻部不拘)、詞和古文,取前三名。
得獎最高獎金兩萬元,現代文學組分初審、複審、決審三階段,決審會議於四月十二日在校內舉行。古典文學組格律不合或出韻者概不入選。
古典文學者不得以修課期間之作品投稿,現代文學組不在此限。發現資格不符、冒名頂替或抄襲等觸犯任何著作權者,一律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負所有法律責任。參選作品不得一稿兩投,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含報紙、雜誌、其他校園文學獎及刊物)。
稿件不得書寫姓名,須另外附上:篇名、應徵組別、真實姓名(發表時可用筆名)、系級學號、詳細戶籍地址(含里、鄰)、永久地址、聯絡地址及連絡電話。作品一律以電腦列印(A4紙幅),稿件一式四份,一併附上三點五英吋之磁片檔案,並加註篇名,封套註明「舍我文學獎徵文稿件」。
投稿人姓名及應徵組別及類別,皆不退件。所有入選作品,發言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選登或全登亦由主辦單位決定,編入文學獎作品集時不另致酬。作品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額及獎金。
投稿者請郵寄至「台北郵政一七六之三十九號信箱」,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請按「收件方式」付郵,勿將稿件送至中文系系辦或課外組。獎金若超過台幣兩萬元(含),主辦單位將扣百分之十所得稅。其他相關事項請洽中文系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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