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興路六十三巷四弄口空地,原定為民營資源回收站,日前遭附近居民強烈反對,經市議員李慶元及興旺里里長楊國柱協調後,業者已允諾住戶,將取消當地回收站設置計畫。
「伴隨資源回收站而來的問題,想了就讓人受不了!」居民激動地表示,夏天到了,資源回收站蒐集的瓶瓶罐罐,散發的味道,除令人難以忍受外,病媒蚊滋生將是一大隱憂。住戶翁小姐更認為,廢紙堆若是引來火苗,後果不堪設想。
對於民眾強烈的反應,里長楊國柱上月二十日會同市議員李慶元、文山區公所、都市發展局、環保局、工務局商業管理處、建築管理處等相關單位了解現況。
環保局蘇芬惠和余富慧表示,若業者因從事回收處理而污染環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環保局將依同法第五十條規定,對業者及地主各處以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若期限內仍未改善,將按日連續處罰。
除環保局可依法規範外,都發局黃穗鵬表示,福興路六十三巷四弄因屬第二、第三種住宅區,業者若在此設置資源回收站,將違反台北市都市計畫法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同樣可對業者及地主各處以六萬至三十萬的罰鍰。
儘管資源回收站尚未建設,建管處無法對其依法管制。市議員李慶元表示,若業者未來搭建鐵皮和圍籬時,建管處應要求行為人依法申請,否則視同違建處分。
「有關單位務必發函通知地主和承租人,若繼續在此地設置資源回收站,將觸及哪些規定及相關處罰內容」。市議員李慶元說,及早告知業者,才能將業者的損失降至最低。
業者無奈地搖頭說,「既然居民們反對,也只能作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