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與學生之間對於機車的停放問題,始終無法取得共識,總務處日前召開會議決議將會嚴格檢查停車證,並由工友巡邏取締無證停車,校外的違規停車也將依法進行拖吊。 總務長邱淑華表示,停車費由上學期的一千元降為六百元,已表現總務處順應民意的誠意,且學期已過半,現在想要申請停車證的同學只須繳交三百元整。 由於二十四日至三十日為宣導周,期間只會由巡邏的工友在機車上貼上告示標籤。這樣實施下來,光是二十五日一個上午就查獲一百多輛機車未貼上停車證;邱淑華說,部分同學認為警衛並無公權力,甚至不理會警告,擅自進入地下停車場,她希望同學能顧及一千五百多位已繳費同學的權益,不要再將沒有停車證的機車停在地下停車場,不然就是盡快申請停車證。由於學校並未要求同學將停車證貼在固定的地方,造成警衛的困擾。警衛謝德安說,上學的顛峰時間常有幾百台的車子同時湧進,只要他擋下一部車多花了幾秒鐘檢查,後面的交通馬上就會大亂,加上管理制度欠周,對於趁亂進入停車場的同學,實在束手無策。 為了停車方便,已購買五學期停車證的社心四甲同學黃怡樺表示,雖然總務處統計的停車數目未達上限,但她卻常找不到車位,尤其是在雨天。花錢買停車證的權利,甚至不如無視規定闖進地下室的同學。她建議學校畫出停車格,因為先到的同學常將車子停成斜的,造成後來的同學須替他們把車擺好;另外,進出停車場的通道太狹窄,懷疑是否有安全上的疑慮。公廣四乙何寅匡同學則表示,繳了停車費卻不一定有位子可停,且還有同學的新車停在地下室遭竊,要是連在校內停車也得不到保障,那何必多花這筆錢。因此他希望學校對於校內校外的停車問題都能有周延的規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