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施放需不需要管制?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希望民眾能給予意見,告知應如何「適度」開放較能符合民眾需求。為保護民眾燃放爆竹煙火時的安全問題,台北市政府消防局將制定「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法案,目前仍在議會審查的草案階段。消防局表示,草案內容會同時將台灣風俗民情與安全問題納入考量,未來民眾如要施放爆竹、鞭炮和煙火,除了火花、煙霧類安全性較高者,其他皆必須先向消防局提出申請才可燃放,違者將可處以罰金三到十五萬元不等。消防局指出,台北市現在對於爆竹煙火施放的管制,只有「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射程在七十五公里以上的高空煙火,燃放前須向消防局申請,其他一般爆竹施放則無規定要事先申請。民眾如有意見可打電話至(02)2729-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