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政府交通局日前舉辦新店高中停車場協商會,與會人員包括各層級民意代表、交通局副局長、新店高中校方代表及附近各里里長,會中對興建停車場的設立已達成共識,預估此案的進行將可以改善新店高中周邊百福里、福民里及中央里的停車問題。
市代張碧指出,停車場計畫建於新店高中操場之下,預計是地下兩層樓建築物,採用垂直開挖的方式,以達到最快工程進度,降低學生與居民不便。
而工程所需經費高達三點五億元,但由於可提供三百七十個車位,每年約可回收近二千萬的利潤,大約於二十三年後可以回收所有成本。
張碧表示,雖然目前各級民代都希望加快此案進行,不過因所需金額龐大,經費可能要到明年才能申請下來,到時必定會督促趕工,以符合市民期待。
新店高中校長秘書表示,停車場案由於還未送交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評估,目前都只是空談,一切的定案都須等到台北縣政府與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作完多方的協商與評估後,才能開始實行。他也提到,停車場興建所帶來的回饋金,可作為校務基金,有效利用在學生的教育上。
關於施工期間的學生權益問題,校長秘書說明,目前新店高中正興建的活動中心,可暫時作為停車場施工期間的體育教學空間。
此外,市公所會派交通車接送學生前往鄰近學校借用操場上課,或是將對面的農地整頓為臨時操場,她會擬定學生能夠正常上課不受施工影響的配套措施。
校長秘書強調,校方一切決定都會以學生權益為優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