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第三屆學生會及學生議會成員組成的選委會於十二日開會決議,將下屆學生會正副會長暨議員改選工作之權力,移交由臨時學生會執行;臨時學生會表示,將於下學期提前舉辦改選。 根據「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規定,學生會正副會長及學生議員應由選委會辦理選舉事宜,於每年五月間改選;選委會自上學期成立至今,亦於五月辦理改選作業,然展延二次後,仍無人參選學生會正副會長,改選工作遲遲無法完成。選委會委員一致認為,該會的效力已於改選活動延期二次後停止,選委會並無責任及權力繼續執行學生會正副會長暨議員選舉任務,決定將相關權力,讓渡給臨時學生會執行處理。 選委會主席林正華表示,此次召開會議是要釐清學生會事務之責任歸屬,及對於學生會現況給全校同學一個交代。 林正華表示,上學期學生會選舉時,其實有人報名,只不過報名的人大多沒有通過基本資格,無法成為候選人。 臨時學生會得知此選委會決議後,緊急開會討論,會長陳俞安表示,由於學生自治會組織章程中明文規定,代理會長任期如距原會長任期屆滿四個月以上,應立即辦理會長補選,以補足原任會長未滿之任期為止;臨時學生會成員皆認為,若這學期舉行會長補選,當選會長任期僅有短短數月,就要卸任,經初步討論後,決議將選舉工作移至下學期舉行,屆時將由學生會組成選委會,並公佈選舉公告,進行正式的改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