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欄是學校與學生之間,最直接宣導校務與活動的方式。但放眼望去,教室內的公布欄只見各式各樣的海報,雜亂的張貼在上面,更有不少過期的海報與DM,顯現公布欄缺乏良好的管理規則。
教室內的公布欄分為兩區,在教室後方有大公布欄,主要為系所、個人、社團張貼的地方;黑板旁或兩側的公布欄則是屬於行政單位使用的地方。在郵局前與廣電大樓前露天的公布欄,則是在張貼之前需要經過課外活動組的蓋章,才能張貼。
總務處事務組洪真首表示,公布欄內若有過期的海報,主要是由校內清潔人員打掃的時候,會幫忙清除。若是商業性質的海報,則會打電話告知這種行為在校內是不被准許的,屢勸不聽則會拍照請環保局處理,因違規張貼廣告,而遭環保局查獲,可依廢棄物清理法第二十七條第十款告發三件需繳三千六百元罰鍰。
公布欄一直沒有一個確實的法規可以做管理,洪真首表示,曾拆過不符合規定的海報,但卻引起主辦單位的抗議與反彈,其實,總務處的處境也很為難。像校內地面按照規定來說,也是不能張貼海報的區域,許多活動都會在地上貼海報或腳印,方便校外人士可以較快抵達活動場所,但事後如果沒有回收,經過下雨或一些時日後,也容易造成校園內環境髒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