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學期要辦理就學貸款的同學請注意!五日至三十日必須完成上網登錄(http://cti3.shu.edu.tw/)就學貸款資料。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洪淑慧表示,過去就學貸款二級制放寬改成新的三級制。貸款金額包括,「學雜費、實習費、平安保險費、退撫基金」,「書籍費三千元」,未包含在學雜費內,自由申貸。查稅合格者,約學期末撥進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住宿費」,依校內住宿費最高額(不包含保證金)辦理。校外住宿者,查稅合格後,約學期末撥進學生本人之郵局帳戶。「享有就學優待減免或軍公教補助者」,僅可貸減免後差額。雖然借貸款項多,但同學反應收到借貸金額時,已經是學期末。國傳三年級的秦同學表示,像是借貸書籍費、住宿費等金額都是到學期末才匯進帳戶,如果真有急用的話,那似乎是緩不濟急。 洪淑慧解釋,每學期的就學貸款其實都是先由學校支付,等到財稅中心查完稅後,已是期中考時期,學校再將確定的就學貸款學生名冊送交台北銀行,待台北銀行撥款至世新,已近學期末,所以同學要借貸其他款項,只得等到學期末,請同學們諒解。就學貸款的第二個步驟是,在九月收到繳費單後,上網列印申請書,並於規定期限內,由保證人陪同學生本人親自攜帶相關證件至台北銀行各分行辦理對保。銀行對保相關問題請洽台北銀行各分行或上網查詢。保證人資格是,學生未滿二十歲者,則由父母雙方共為保證人。年滿二十歲者,由父母其中一方或另覓適當之成年人作保。學生未滿二十歲,父母雙亡或失蹤者:以監護人或依民法親屬關係之成年人作保。學生年滿二十歲,父母雙亡或失蹤者:另覓適當成年人作保。學生已婚者:配偶為其保證人。第三個步驟是,完成登錄與對保步驟者,務必於規定期限內將就學貸款相關資料寄回學務處生輔組就學貸款。洪淑慧指出,一般還款是在畢業後或服完兵役後一年,開始還款並自付利息。但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在職班的學生在新制度下,畢業後即得開始還款、付利息。另外,未依規定期限內上網登錄、未至銀行對保、未將資料繳回學校者,一率視同未辦理就學貸款,應於期限內至繳交學雜費,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緩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