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六年次前出生役男 明年出境需核准 – 1847期

七十六年次前出生的男子注意了!寒假將近,想出國玩樂的話,內政部役政署最新公告,「役男出國應申請核准,否則不得出境。」
文山區兵役課承辦員黃幼良表示,依「兵役法施行法」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規定,役齡男子,即年滿十八歲的第二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
四十歲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過核准,須先向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經審核後才能出國。他指出,近年來常有
屆役男,出國前不知要辦理申請手續,以至於當天在機場,發生境管人員查驗,而無法順利出境的事件。從明年一月一日起,民國七十
六年次男子兵役年齡滿十九歲尚未服役者,若要出國觀光旅遊,依法應經核准,出國期限為兩個月,逾期則處以兩年內限制出境的行政處分。
黃幼良表示,民眾可多利用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查詢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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