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你家裝了嗎?儘管政府大力宣導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重要性,但民眾反應冷淡,台北市文山區安裝率更不到二成。
依消防法規定,免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場所應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前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目前台北市文山區的安裝率僅約二成,其中安裝戶大多為獨居長者、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搶救困難地區等由政府補助之對象,一般民眾的比率相當低。
對於此情形,婦女防火宣導隊文山中隊分隊長古玉鳳表示,許多民眾仍排斥,認為自家住宅沒有安裝的必要;再加上該法規並沒有相關罰則,即使未安裝也只能加以勸導,導致安裝率一直無法提升。
台北市消防局景美分隊分隊長林豐禎說,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在偵測到煙霧之後,便會警報聲響,讓民眾及早預防火災發生,增加逃生時間。租屋安全應把關 若發生意外仍須負法律責任。
被稱為學區的文山區出租套房琳琅滿目,然而許多出租住宅在防災安全方面卻有待改善。目前於木柵路三段租屋的世新大學傳管系謝姓學生表示,以學生的經濟條件大多只能居住老舊的公寓,甚至是頂樓加蓋的房間,在居住安全上確實較缺乏保障,再加上對於鄰居或是室友的素質較無法控制與了解,所以若是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確實會保障大家的安全。
對此,古玉鳳也提醒,若民眾於民國106年12月31日之後尚未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火災發生而導致有人傷亡的話,就必須負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