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志龍認為加重罰款遏止急救資源浪費,需從根本解決問題。攝影/紀志勳
社會社福

急救資源濫用危機-加重罰則治標不治本?

記者 吳昱德、黃慶齡、黃柏凱、紀志勳/採訪報導

民國84年《緊急醫療救護法》立法後,臺灣逐漸建立起完整的緊急醫療系統。緊急醫療資源的分配比以往來的全面,然而在大眾受惠的同時,濫用救護車資源和空中救難資源的例子卻層出不窮。像今年九月發生葉姓登山客獨攀中央山脈,卻屢屢置救難人員於危險中,掀起大眾對於救難資源的關注。

同以遏止濫用的目的出發,議員何志偉主張以提高開罰率以遏阻此現象,雲林資深消防員戴志龍則認為需從源頭解決,從政府機關和社福機構深入了解濫叫救護車的問題。擁有完善救護體系的美國日本也制定出相關的對應措施,值得臺灣借鏡參考。

 

葉姓登山客濫用資源所引發的疑慮

民國84年,政府制定了《緊急醫療救護法》,確立了往後的緊急醫療體系,包括由消防主管機關執行緊急傷病患到達醫療機構之業務,以及救護車於救護傷病患及運送病人時,應有兩名以上救護人員出勤。時至今日,急救醫療方面的制度逐漸完善,面對國內重大災害事故如八仙塵爆八八風災,能夠推出完善的醫療照護系統。但醫療系統運作中,也不乏急救資源遭濫用的疑慮。

在今年(2018)九月中,一名彰化的葉姓登山客獨自攀爬中央山脈的過程中,因體力不支而透過妻子對外請求支援,南投縣消防局出動搜救人員和空勤總隊黑鷹直升機,葉姓登山客在與獵人義消碰面且紮營一晚後,不料隔天一早又自行消失,搜救人員只好交替展開搜救行動。

儘管在救援直升機的出動下順利完成任務,但是在吊掛救援的過程中,葉姓登山客卻做出脫鉤的危險舉動,直升機滯空時間過長和吊掛中途脫鉤,都足以造成直升機的墜落以及救難人員的人身危險。

台北市政府消防局第一大隊文山中隊寶橋分隊。 攝影/黃柏凱
濫用罰則提高開罰成效有限

急救救護資源的濫用也分為許多種,其中在臺灣情形嚴重的除了如上所述的高山緊急救援濫用,還有醫療資源的濫用。臺灣雖然有相當利民的健保制度,卻有許多人為了方便而濫用得來不易的醫療資源。

近年來許多國家面臨類似的醫療資源浪費情形,也紛紛提出不同的因應措施。例如美國洛杉磯成立了一個名為Sobriety Emergency Response(SOBER)的計畫,專門處理酗酒者亂叫救護車的問題,將他們直接送往「清醒中心」(sober center)。此種清醒中心並不是只單純提供醫療資源,而是將長期浪費醫療資源的民眾集中到該中心,以減少佔用其他民眾尋求緊急醫療資源;而像法國等一些歐洲國家,會依照運送時間對非重症傷患酌收費用,以減少民眾濫叫救護車的行為;日本也研擬參考歐美國家,跟進修改救護車收費的相關法規。

何志偉認為應增加開罰比例以遏止緊急救護資源類費。照片提供/何志偉

針對醫療資源濫用情形,臺北市議員何志偉指出,以四年為期,臺北市消防局救護車出勤次數高達近六十萬次,其中的十七萬六千一百六十一次,也就是將近三成的出勤是空車而返的。

若以客觀數據來看,以北市制定的民眾濫用消防局救護車消費計畫,每趟出勤救護勤務收取一千八百元的費用,濫用金額就達到驚人的3億1708萬。何志偉表示,面對此種情形,需要確實開罰,才能夠有效遏止濫用的行為;但政府實際的開罰率只有2%,因此更需加強的執行力,將寶貴的救護資源還給急需使用的民眾。

目前全臺各縣市訂有各自的救護車收費基準,包括臺北、臺中、高雄等10個縣市均有裁罰收費標準,然而仍有12個縣市尚未訂定。戴志龍說明,根據《緊急醫療救護法》,將執行者分為中央的消防署和地方各縣市的消防局,醫療資源會基於各地財政金援和主管機關之不同,會有不一樣的急救相關規定。

戴志龍認為加重罰款遏止急救資源浪費,需從根本解決問題。攝影/紀志勳

對於利用罰款來遏止相關行為的發生,戴志龍表示,這也許能抑制濫叫的頻率發生,但無法解決根本問題。在眾多案例當中,消防人員統計出前幾名的用戶不外乎是酒癮患者,獨居老人或是發生家暴的家庭,而這些都是社會上的弱勢族群。

戴志龍也指出,要從源頭解決救護車濫用的問題,不僅需要當地村里長的配合,也要政府機關和社福機構的介入關懷,如此才能真正了解他們的需求,一昧的罰款無法杜絕濫用的情形。

另外,他也呼籲民眾,在撥打119前先行思考傷部是否可自行處理。事實上,全臺許多鄉鎮僅有一部救護車待命,未經思考的使用與濫叫,可能會導致其他傷勢嚴重者須等待鄰近鄉鎮的救護車支援,間接影響其他人的就醫權利。

 

政府需全面改善行政及立法面

提高醫療資源罰款的效益高嗎?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何志偉表示,他認為,欲防止急救資源濫用的情況發生,落實相關罰則為政府的第一要務,不該由第一線的救護人員獨自承擔,社會資源的損失也不應由全民共同買單。

內政部統計台灣十年緊急救護統計及送醫次數圖表。製圖/王芳瑋、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醫療人員沒有說不的權利,同樣的,叫救護車者也沒有浪費醫療資源的權力。」何志偉呼籲,應從立法與行政面著手推動,提高濫用的認定範圍,增加確實開罰的比例,進一步遏止民眾隨心所欲呼叫救護車的行為。他說,立法者應該與醫療救護者身處於同一陣線,才能建構更加完整的社會安全網。

緊急醫療救護資源的濫用,隨著新聞事件逐漸受到社會大眾的重視。消防與醫療等救護人員也時常宣導,除了緊急重大事件撥打119外,還有民間救護車、復康巴士等其他救護管道可供選擇。要解決急救資源濫用的情形,需仰賴大眾相互配合,撥打119前請多加思考,將醫療資源留給真正需要的傷病患。